马老鬼:李九莲案始末(2)(3)

作者:wildtree  于 2014-8-31 10:3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文史|通用分类:文史杂谈

暴尸荒野的女犯(2) (3)
·老鬼·
 
赣州父老 伸张正义

  一九七四年三月,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在遭到地委,地区法院,公安处,妇联等单位对她来访一一训斥之后,忍无可忍,在赣州公园贴出了“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驳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六份大字报。
  她把一九六九年自己写给男友的那封信贴在大字报的最前面。这批大字报贴出后,立刻轰动全赣州市,并获得了当地老百姓的广泛支持。
  人们纷纷写大字报,表示支持,同情李九莲。在她的大字报上,写满了各式各样的批语:
  “向反林彪的女英雄学习!”
  “反林彪无罪!”
  “中国少的是李九莲,多的是奴才!”
  “人民支持你,李九莲!”
  “强烈要求为李九莲平反!”
  “我们同情你,我们支持你,李九莲!”
  “放心吧,呼啸的浪花,人民的大海永远与你同在!”
  ……
  批林批孔的政治运动,声势浩大,令地方当局困惑不解,不敢贸然镇压,使得老百姓钻了一个空子,张贴了大量支持李九莲,批评赣州地区领导的大字报。
  赣州地委对此极为恐慌,认为李九莲的行动是反革命翻案,经请示省委,于一九七四年四月十九日深夜,又秘密将李九莲逮捕,押往兴国县看守所。
  赣州二十万父老兄弟姐妹再也忍不住了。四月二十四日夜,当地二百五十九个单位,二千多人举行集会,并发表声明:“李九莲以对林彪的及时洞察表明她是酷爱真理,关心祖国前途,无私无畏的好青年!”  “立即释放李九莲!”的大标语贴满了赣州市街头。
 
 会后,数千名群众自发涌向地委办公楼,要求释放李九莲,交涉了一夜,毫无结果。凌晨,几百名群众分乘四十多卡车,奔赴兴国县,请求县委和公安局释放李九莲。这就是所谓的4.25冲击监狱事件。
  一时间,连许多当地党政领导,如地委常委陈万兆,兴国县公安局长等都表示:同情群众的要求,希望上面妥善处理此案。
  李九莲贴在赣州公园的大字报前,更是人山人海,围得水泄不通。夜深了,还有人打着手电看……
  
人民群众如此大规模替一个反革命分子说话,在中国实属罕见,马上惊动了中共江西省委。  继程世青之后,陈昌奉在江西主政,这小子当时是江西省军区司令,当过毛泽东的警卫员,和程世青一丘之貉。他立即向赣州地委发出五点指示:
  一、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分子;
  二、赣州某些人争论此案,实际上是为现行反革命翻案;
  三、冲击兴国县监狱是严重政治事件,必须立即制止;
  四、某些干部,公安干警在李九莲问题上严重丧失立场,实际上是向反革命投降;
  五、对在李九莲问题上立场坚定,坚持原则的同志,应于表彰。
  这五点指示,马上在赣州地,市几十万干部群众中传达,形成了一股可怕的魔力。
  
形势虽严峻,但赣州人民并没有都被吓慌了神。当晚,一些热心人士自发地聚在赣州公园,成立一个“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继续为反林彪的姑娘伸张正义,他们知道,事到如此,已无退路,只能利用批林批孔的缝隙,坚持斗争下去。
  素不相识的人们给调委会送来了一块钱,二块钱,三块钱……有人给调委会送来了自己做的一锅肉炒米粉;有人给调委会送来了茶水;还有人捐来墨汁,浆糊,纸;不少中学生义务帮助,贴大字报,发传单,连很少出门的老太太也颤巍巍地拄着拐杖走来捐送邮票和信封,让调委会用来寄材料……
  
赣州市纺织厂一位女干部,找到调委会的负责人说:“听说你们上访正缺钱,我现在还没解放,只发生活费,这五十元,你们就收下吧,够买张火车票的……”。
  赣南是个穷地方,一些工人家里连个收音机都没有,赣州人此刻却为调委会捐出大批钱物,使这个没有一分钱经费的民办组织生存了七个月之久!
  赣州公园设立了广播站,日夜广播,公园的阅览室被用来写材料,抄大字报,印传单……
   以调委会为代表的默默无闻的赣州老百姓没有在公安部森严的批示面前发抖;没有被省委四次五点指示吓倒;也没有被地委的停发工资所折服……李九莲反林彪的大无畏勇气,激励了赣州人民决心不顾一切地拯救自己女儿的生命。  谁说中国人骨头软?江西赣州人民在李九莲问题上所表现出的勇敢,仗义,坚强足令中国人堪以自豪!他们六次上访北京,在长安街,前门等处张贴大字报,请求中央出面,解决李九莲问题;他们在省会南昌的八一大道上贴出了数以万计的大字报,要求立即释放李九莲……在他们中间,甚至还出现了为此献出生命的另一悲壮女子钟海源
 
  江西省委一小撮人自然又怕又恨,忙向中央汇报,求赐上方宝剑。
  在当时的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及张春桥发了指示后,江西省立即开始镇压。
  调委会被宣布为非法,予以取缔。

再次入狱 株连六百

  一九七五年五月,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刑十五年;另有四十多人因为李九莲说话而被判刑,此外还有六百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全市九个中学,就有两个中学的副校长被开除公职,三个中学的团委书记被撤职,两个中学的工宣队长被退回原单位……
 
 饶有意味的是原在赣州市公安局工作,当年第一个审判李九莲的梁某,九年后也因支持李九莲翻案而被开除党籍。
 
  调委会主要负责人朱毅(被判刑二十年)临被捕前几小时,在赣州公园贴出了一张大字报说“李九莲已先我们而去了。我们也即将以同样的方式告别赣州人民。我们并不遗憾,因为我们和人民极其忠诚的儿女一道,共同创造和度过了这样一段永远难忘的岁月……既然需要经过牢狱的黑暗,才能到达真理的光明,人民会相信面对铁窗的时候,我们的心情是坦然的……”
 
 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赣州人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的自杀,有的入狱,有的流落街头,有的离婚,有的精神失常,有的被打致残,有的几年不给工作,负债累累……
  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又一次表现出它的空前的残暴无情。
 
 李九莲再次入狱后,宁死不屈,受尽折磨。其间,她曾绝食七十二天,以示抗议。监狱强行给她注射葡萄糖,李九莲稍有知觉,就将针头拔下,以至于不得不捆住她的双手……
 
 监狱并没有折弯了李九莲的铮铮硬骨,她在一篇交代材料中说:“我不理解毛主席为什么能够抵制“红海洋”,而不能抵制林彪的“三忠于”……赫鲁晓夫在斯大林生前死后的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血淋淋的教训摆在毛主席面前。我痛惜毛主席或者视而不见,或者昏昏然陶醉。”

三十一岁 暴尸荒野

1976年10月四人帮下台。同年12月,李九莲在狱中写下了《我的政治态度》一文,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这篇文章,她并没有给任何人看。

    但在1977年1月31日晚上,监狱管教干部指名要她谈谈这一年的思想改造情况,李九莲不谈。狱吏喝道:“你这个反革命,有胆量反动,就要有胆量说,明明是一条毒蛇,就不要装成个美女!”

    李九莲气得全身颤抖,她马上找出这篇稿子,当众就念,于是犯下了“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杀头之罪。

    她又一次以无以伦比的勇气,把矛头指向中共中央主席。自己虽身在监狱却替已被捕入狱的江青鸣不平……抛开她的政治观点不说,但就她不惜只身与新的党中央相对,在举国欢庆打倒四人帮时,替江青说话的政治勇气,这位女子的英名就应载入中国的当代史。那些当初跟着江青跑,享尽富贵荣华的人,在江青倒台之后,有哪个还敢替她说话? 别说判十五年刑的重犯,就是在外面享受自由的人,谁敢在1977年的中国公开骂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是“野心家”呢?

中国是个风派、媚权派、拍马屁派比比皆是的国度。太监的奴性毒素浸入民族的血液,有错误的李九莲比那些会变色,会见风使舵,会朝三暮四的家伙伟大的多!

    于是劳改农场说她“恶毒攻击华主席”,“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报请上级改判死刑。

    省高院的死刑报告经中共江西省委讨论集体通过(据说有两名常委投反对票)。

    监狱的干部骗李九莲说:“你不是一直在申诉吗?明天就带你去赣州解决你的问题。”

这是1977年12月,粉碎四人帮后一年多,中国的政治形势在一点一点解冻,李九莲信以为真,高高兴兴与狱友告别。到赣南后,直到执行前一天,在赣县看守所,才对李九莲宣读了死刑判决书。

    李九莲愤怒地喊道:“就是我有错误,也是认识上的错误,你们为什么要杀我?”

    她拒绝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字,也不表示上诉。她哪里知道把她从波阳县珠湖劳改农场押回赣州只是千里迢迢借用她的脑袋来教育一下赣州那些“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帮派爪牙”、“对社会不满分子”……

    1977年12月14日上午,在赣州市体育场召开三万人的公判大会。李九莲身穿黑色囚衣,脚戴镣铐,五花大绑,后背插着长牌“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被按跪在主席台上,她的嘴巴里塞着一块竹筒,以防她喊反动口号。

    游街后,李九莲被押到西郊通天岩刑场。让她跪下,她死活不跪,刽子手懒得动手,一枪击中其腿,才把李九莲打成跪下姿势,枪杀于两棵小松树之间,享年31岁。

她的死相惨不忍睹,鼻孔流着二缕黑血,半张开的嘴巴也淌着血,双眼微睁,眉头紧皱……

    李九莲的父亲已去世,她的母亲,兄弟姐妹在她入狱后三年,没敢看望过她一次,没敢给她写过一封信。在她死后,任尸体在荒野暴弃数日,也不敢来收尸。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威力面前,连亲人都把她抛弃了……

    当地革委会更是不管,好象埋了这具尸体,有损革命委员会的威严。

    除了一群蚁蝼在这具尸体乱爬乱钻外,没有人理会这具血肉模糊的残骸。几天后还真有一个男人对这具开始发臭的尸体产生兴趣,他是赣南机械厂的退休老工人何康贤。这家伙有恋尸癖,把李九莲的乳房和阴部割了下来,带回家享受(后被判刑七年)。

    反革命就是这个下场。

    即使李九莲的观点有错误,也不失为是个英雄。她有信仰,肯为信仰受苦受难,直至献身。她不怕死,这最令当局恐慌。国民党大官不杀,日本战犯不杀,大特务头子不杀,满州国皇帝不杀,却一定要杀掉她!   

 
 
(待续)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4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4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4 09:28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