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杀人,不属于正当防卫

作者:自由之灵  于 2013-9-30 02:1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85评论

夏俊峰杀人是否属于因受城管殴打而引起的正当防卫,是他是否被含冤处死的关键。而其他地方有城管执法粗暴,甚至打人致死,并不能说明夏俊峰杀害的两个城管也是执法粗暴,有把夏俊峰打死的可能,就该被杀死。

案发第一阶段:城管在夏俊峰贩卖现场,是否殴打了夏俊峰?辩护人有史春梅等人书写的六份证明及遗留在现场的鞋底,说明城管在扣押液化气罐过程中,有殴打夏俊峰的行为。然而夏俊峰本人供述当时并没有遭殴打,鞋子是被推上车时不知被谁踩掉的。另外夏的妻子张晶也证实在现场没有殴打发生。

对这样互相矛盾的证词,我不知道法庭应该如何解读。但姑且就算当时发生了殴打,如果夏俊峰当场拔刀伤人,这才是所谓的正当防卫吧!而不是在被带走进入城管办公室之后。所以我认为,即使在摆摊地点受到城管殴打(先不论城管殴打是否合法),也不能成为他在城管办公室杀人的理由。

案发第二阶段:带入城管办公室之后,发生了什么?除了夏俊峰之外,没有活人可以作直接目击者。一名城管(曹阳)说在申凯和张旭东开始开罚单的时候,出去上厕所,因而逃了一命。室内只剩夏和城管两人。

这是夏俊峰口述在进入办公室之后发生的情形:

我进门后脚跟还没站稳,后车下来一个人就很重地打我后脑勺和耳朵,我当时就蒙了。我想往外跑,打我那人堵在门口,现在知道那人叫申凯。一米八以上的。我推他想从门边跑,他一仰靠桌上,屁股靠桌上。这时张旭东从后边拽我衣领向后仰脖,我的脸已经朝门外,张抓住我后衣领,我仰脖子,申凯就一脚踹到大腿根处,很重,我一下就跪地上了。申凯从桌上拿着一个将近十几厘米的白色不锈钢杯,往我脑袋上砸。砸了好多次,不停地砸。张旭东也从后边打我,用折叠椅从后边打。我用手臂挡我脑袋,胳膊被打伤。一瞬间的事。我就急了。也碰巧,我刚出摊,还没卖货,身上带的一把折叠水果刀,还在裤兜里没用过。踹我后,我一直单膝跪地上,他们俩从上边打我。”

“两人一直压着打的,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我就没看,往上捅,乱捅,眼睛也没睁。他们向下,我往上。他们用铁茶杯、椅子、拳头打我,我用水果刀往上乱捅。”

曹阳和另一位在事发前见到夏俊峰和沈凯,张旭东的人则作证没有殴打夏。

在这样完全相反的证词之下,法庭所做的是重证据,而非口供。

如果夏俊峰遭到他说的那样的殴打,应该在头部和大腿根部留下痕迹。然而夏俊峰提供的医院出示的受伤照片只是一张,是左前胳膊内侧有两处皮下出血造成的瘀伤,还不能证实何时形成(有人分析在争夺,拉搡煤气罐时发生肢体冲突时也有可能留下)。而在身体其他处没有任何伤痕。

再看法医对沈凯,张旭东的病理鉴定:“申凯左胸部刺创刺破心包后刺破左心室前壁,尔后于后壁刺出,创道长达12厘米;张旭东左胸部上方刺创刺破左肺上叶后刺破心包,尔后刺破左心室侧壁,创道长达11厘米,左胸部下方刺创亦长达9.5厘米,刺破心包。”

可以说,夏俊峰是刀刀刺向受害者致命处。受害者受的刀伤都是扎,刺伤,而非夏所说的划伤。

更何况,后来的张伟,根本不出现在夏俊峰的口述里,也惨遭刀砍,致为重伤。

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表明夏俊峰在城管办事室内受到殴打。已有的医院证明显示夏俊峰身上只有左臂前侧有淤血,头部等重要部位都没有伤痕。这反证了夏俊峰无论在摆摊现场还是在城管办公室都没有受到致命的殴打和伤害。而从夏使用的凶器,选择的部位,创道的长度,刺扎的力度,次数来看,却都足以夺取他人性命。很明显是故意杀人。

中国是有死刑的国家。夏刀杀两人,重伤一人。被判死刑,罪有应得。







自由之灵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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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85 个评论)

4 回复 解滨 2013-9-30 02:48
除非有录像作证,中国的城管永远不会承认他们打人了,无论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城管办公室里,尽管被城管打伤的小贩成千上万。 他们连解放军都敢打,还有谁不敢打? 而中国的司法是永远偏向城管的,因为那都是政府的一部分。一个并非独立的司法体系,怎么都可以把案子办的合乎政府的意愿,无论被审判的人是薄熙来还是夏俊峰。

2013年中国官方制作的电视连续剧《宝贝》、《我的父亲母亲的故事》里面,就有多处的城管横行霸道的镜头。 连官媒都对城管不满,你还说城管没有打人,这要是叫国内的网友看到了,会有什么感觉?
6 回复 晓临 2013-9-30 03:11
很有理性的看法。在众多狂热的反应中保持冷静,十分难得。

其他案件的城管打人,不等于此案的被刺城管打了夏俊峰;在摆摊地点打了他,不等于在办公室里打了他。你说得对,“在这样完全相反的证词之下,法庭所做的是重证据,而非口供。”我觉得,我们普通人也应该重证据,而不要让立场和情绪影响自己的判断。
4 回复 tanjiang10 2013-9-30 03:26
所谓赶狗入穷巷,城管打人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你站在那个角度看,。
5 回复 leahzhang 2013-9-30 03:32
晓临: 很有理性的看法。在众多狂热的反应中保持冷静,十分难得。

其他案件的城管打人,不等于此案的被刺城管打了夏俊峰;在摆摊地点打了他,不等于在办公室里打了他。 ...
agree with you
8 回复 leahzhang 2013-9-30 03:38
作者很注重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逻辑性清楚。这是一篇难得的好文章!如果对杀人放火的冷血罪犯都予以姑息,不判死刑。那么我们的父老乡亲怎末在这个国家里生存?我们带着子女回国又怎么能够有安全感?
3 回复 faq99 2013-9-30 04:05
分析的有道理,同情他的遭遇,但是不同情他杀人。
6 回复 qyed 2013-9-30 04:22
faq99: 分析的有道理,同情他的遭遇,但是不同情他杀人。
赞同!
3 回复 亦云 2013-9-30 04:39
晓临: 很有理性的看法。在众多狂热的反应中保持冷静,十分难得。

其他案件的城管打人,不等于此案的被刺城管打了夏俊峰;在摆摊地点打了他,不等于在办公室里打了他。 ...
城管们粗暴执法随意殴打小贩致死的 至多判3-5年 才是城管执法愈来愈粗暴的原因 这次城管粗暴执法殴打小贩夏峻峰 以至于把夏俊峰非法扣押在其办公室 又用不锈钢杯 椅子殴打 激怒了夏 才导致夏刺杀对方的 不是正当防卫 但是 防卫过当

你可知道 以前 的 民女 邓玉娇 杀死一个乡镇干部的案件,最后以正当防卫 无罪释放 了解
4 回复 亦云 2013-9-30 04:43
leahzhang: 作者很注重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逻辑性清楚。这是一篇难得的好文章!如果对杀人放火的冷血罪犯都予以姑息,不判死刑。那么我们的父老乡亲怎末在这个国家里生 ...
只要你的父老乡亲 没有干伤天害理的事 不随意去欺负其他人 你带你的子女回国也是规规矩矩的 你为何担忧你的安全??



4 回复 亦云 2013-9-30 04:44
夏俊峰 杀人案件 不是 故意杀人 而是  防卫过当
4 回复 dld 2013-9-30 05:32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中总结城管打死人的案件:

1.   2000年9月6日,四川眉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管理中队郑光永、吴顺干、驾驶员张卫东等人上街整治乱摆摊设点将杜某乱拳击伤,唐德明被甩下货车身亡。

2. 2001年5月29日,宁夏灵武市城建局城市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强行没收锅灶时,将杨文志打死,并打伤杨建荣夫妇等人。

3. 2001年11月12日,因与市容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安徽宿州市个体工商户张福才在多名执法人员的推搡与踢打中身亡。

4. 2002年1月18日,重庆市沙区城管人员在检查市容卫生过程中与沙区双碑村陈家连生产队的个体户余波发生争执,开执法车从余波腹部碾过致其死亡。

5. 2002年11月18日,26岁的青年郭战卫在西安被莲湖区数名城管殴打致死,与他同行的一名跟车青年也被打成重伤。

6. 2003年1月2日,广东潮州市庵埠镇一名三轮车夫在与几名城管人员争执中丧命。

7. 2003年2月,西安市雁塔区城管在小寨兴善寺东街清理占道经营时,一工作人员竟将摆摊的孕妇金昌艳推倒在地,并在金的肚子上踩了两脚。后经医院检查,金昌艳腹中的胎儿不幸死亡。

8. 2004年7月20日,广州天河区员村街道办城管人员在野蛮执法过程中将外来商贩李月明打死。

9. 2005年7月20日,经营蔬菜的56岁江苏农妇林红英被城管人员打死。

10. 2005年11月19日,江苏无锡城管打死小贩吴寿清。

11. 2006年2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第九分队将上海市民李秉浩殴打致死。

12. 2006年10月9日,广西来宾市像州县的一名流浪汉被喝醉酒的城管队队长覃宗权殴打致死。

13. 2007年1月8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山东济阳县经一路宏伟酒业经营部老板李光春被11名城管打死。

14. 2008年1月7日,湖北天门竟陵镇湾坝村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

15. 2008年7月30日,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的周某等4名执法人员在大田湾体育场附近将正经营的摊贩刘建平殴打致死。

16. 2009年3月30日,江西萍乡市开发区横板村16组村民陈某被该区城管人员一、二十人群殴致死,事后家属抬着尸体封堵了境内320国道路段,抗议城管暴行,引发近万名群众围观。

17. 2009年10月27日,昆明市福发社区城管分队在野蛮执法时与一三轮车夫潘怀发生冲突,并将其打死。

18. 2010年6月1日,深圳城管与老太发生争执活活碾死老太。

19. 2013年7月17日,湖南临武县邓正加夫妇在县城摆卖西瓜时,被多名城管围殴致死。大陆官媒报导称,涉嫌打死瓜农邓正加的廖卫昌、袁城等6名城管,以故意伤害罪刑拘,至今未有实质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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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有案可查媒体报道(大家可用google搜搜)----没报道的肯定多多!
4 回复 light12 2013-9-30 05:41
亦云: 夏俊峰 杀人案件 不是 故意杀人 而是  防卫过当
这种可能比较大
4 回复 light12 2013-9-30 05:44
俺猜他是被打后一时兴起酿成悲剧城管不是好人,但罪不至死
3 回复 晓临 2013-9-30 05:56
leahzhang: agree with you
谢谢赞同!看过你的评论,同意你的观点。有的人对你使用暴力语言,但那只显示他们过于情绪化,而且不懂得言论自由,不懂得尊重异见,不懂得礼貌,不懂得自尊。
8 回复 dld 2013-9-30 06:04
统治阶级 应该是 永远 没理, 人民才不是三孙子,
..........................................    ...........................
          这样的社会基石才可能稳固。
           ..........................................

所以,我十分同意  解滨  的观点:

    除非有录像作证,中国的城管永远不会承认他们打人了,无论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城管办公室里,尽管被城管打伤的小贩成千上万。 他们连解放军都敢打,还有谁不敢打? 而中国的司法是永远偏向城管的,因为那都是政府的一部分。一个并非独立的司法体系,怎么都可以把案子办的合乎政府的意愿,无论被审判的人是薄熙来还是夏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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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 晓临 2013-9-30 06:05
亦云: 城管们粗暴执法随意殴打小贩致死的 至多判3-5年 才是城管执法愈来愈粗暴的原因 这次城管粗暴执法殴打小贩夏峻峰 以至于把夏俊峰非法扣押在其办公室 又用不锈钢杯 ...
一宗案件要根据案情来审判,不能考虑与案无关的因素。城管打人,那有罪,但被打者一怒杀人,罪更大。我同意楼主的分析——“夏俊峰杀人,不属于正当防卫”;“中国是有死刑的国家。夏刀杀两人,重伤一人。被判死刑,罪有应得。”
4 回复 青贝壳 2013-9-30 06:18
解滨: 除非有录像作证,中国的城管永远不会承认他们打人了,无论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城管办公室里,尽管被城管打伤的小贩成千上万。 他们连解放军都敢打,还有谁不敢打?  ...
即使有录像,也可以毁掉或拿走,而按照这里的几位法学专家的意见,只要没有证据,城管就没有使用过暴力,是夏俊峰发神经病,无故杀人。
5 回复 青贝壳 2013-9-30 06:22
dld: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中总结城管打死人的案件:

1.   2000年9月6日,四川眉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管理中队郑光永、吴顺干、驾驶员张卫东等人上街整治乱摆摊设 ...
这些只是沧海一粟的记录而已,城管打人事件每天在全国各地发生......
3 回复 青贝壳 2013-9-30 06:30
夏俊峰和城管都是受害者,城管的暴力执法就是所谓的“害人害己”。中国的城管之所以如此猖獗,是因为背后有一个完全不讲法律的政权在撑腰。夏俊峰要么忍气吞声被挨打,要么以命相搏,就像前几年的杨佳事件一样。http://zh.wikipedia.org/wiki/杨佳袭警案
4 回复 leahzhang 2013-9-30 06:32
亦云: 只要你的父老乡亲 没有干伤天害理的事 不随意去欺负其他人 你带你的子女回国也是规规矩矩的 你为何担忧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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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无辜良民被杀的不少。有言道: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中国急需法制建设。现在是人比法大,有法难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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