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员案,告诉美国华人什么?

作者:吃喝玩乐  于 2016-2-14 20:0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9评论

关键词:梁警员案

梁警员案,告诉美国华人什么?

作者:吃喝玩乐       微信:lookchinacom

纽约市华裔警员Peter 梁,被控执勤时,过失枪杀非裔青年(Akai Gurley)案,五项控罪全部成立,最高将面临15年徒刑。28岁的Peter 梁2013年才从警校毕业,2014年11月20日晚,与搭档警员在纽约市布碌仑低收入政府楼(低收入公寓,通常是治安极差之地)楼梯间做“垂直巡逻”。因电灯全部不亮,黑暗中手枪走火,子弹击中墙壁再反弹,恰好射中在楼梯间的格利胸膛,致其重伤死亡。

让我们来回顾Peter梁如何”过失杀人”?开枪和后续处理过程,攸关他是否被定罪,有几个重要环节:一,子弹是先击中楼梯间上方墙壁,反弹再击中死者,检方指控梁刑事疏忽(criminal recklessness)二,击中死者后,Peter梁,未立即急救或呼叫声援,而是事隔四分钟才向总部报告,寻求协助。三,梁的同僚警察作证对他不利。证词说,梁在手枪走火后向同事说:“我会被开除 (I’m fired)”,被检方解释为梁只关心自己警察生涯前途,不顾受害者死活,见死不救。

布碌仑非裔检察官辩论过程用情绪性言词,强调死者无辜,对照Peter 梁冷血误杀,形容成罪大恶极。他一再强调梁疏忽鲁莽,有四分钟救援死者,却未行动,审判现场并播放格利女友录音说:“他已经没呼吸了!”,让部分陪审员动容无法听下去;检方还用“凶手、杀手”(killer)称呼Peter 梁,来影响陪审员。美国陪审团制度用一般公民,凭常识而非法律专业听审判断。但陪审员是人,人就难免有主观和偏差,正反双方律师,用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情感因素/common sense 去左右影响陪审团。Peter 梁法律团队,从案件开始就本着”误杀”角度反驳,既然梁团队承认”误杀” (梁的律师"the shooting was a tragedy not a crime”),又见死不救,不能自圆其说,其案件的定局就已大白真相了:有罪。

从梁的案件一开始,愚人认为不需要老百姓的非专业/情感宣泄的杂音,需要智慧和资深律师。我认为媒体/签名信/游行示威请愿,是徒劳无功的。因为这些不能影响”与媒体隔离陪审团”的决策。记得OJ 案吗?OJ case 恰恰是雇佣资深律师的最好例子,纵使法律如何严谨,向无法律专业知识的陪审团员解读“法律规则”需要律师,优秀的律师要能发挥三寸不烂之舌之长,展花言巧语之诱惑,施引经据典之诡计,左右和影响陪审团的决策,这才是”美国法律的游戏规则”! OJ case的最大亮点是其律师在关键时刻,用手套套不进OJ的手,一件微不足道的小细节,顺水推舟因势利导,”说服了”陪审团-所有警察局证据皆“伪证”的结论,就此OJ ”无罪”告终。

以愚人之见,美国有check & balance 的文化精髓,持枪人(警察或百姓)有开枪的权力,同时也有为开枪负责的法律责任。所有美国警察或百姓枪击他人而”逍遥法外”之案例,都遵循”被害者对持枪人,人身安全产生威胁”(简称”威胁论”),所以开枪,正当防卫。而梁警员案件,其法律团队,在”死无对证”的前提下,从未考虑死者对Peter 梁人身安全的”威胁论”导致”误杀”,这可能是梁最有力的无罪开脱的”法律依据”。 梁的法律团队未能“制作/策划”出此案的”威胁论”,不能不说是读解”美国持枪法律游戏规则”上的重大败笔。一个生命完结了,另一个活鲜的年轻人要经历N年监牢之苦,都是人间悲剧。华裔虽同情Peter 梁,从梁被起诉,被抓,法庭审判到宣判,华人声援/签字/请愿/捐款此起彼伏,但并无法影响司法判决(大家不都崇尚司法独立吗?)。再好的制度,都难保证所有判决完美而符合正义。这正是客观上,心理上,Peter梁和华裔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还记得那个黑人hoodie小青年Trayvon Martin 被枪杀的案子?总统出来也翻不了案!

下次你如果准备开枪,请预先策划出你的”威胁论”,我怀疑梁警员是否认真理解了当地持枪法规和法律责任:在死无对证的第一时间里,他怎么会如此天真幼稚地向领导汇报 :Peter liang told his superiors that his gun had gone off unintentionally…

纵观梁案件,或许梁过于“诚实”,或许梁过于“Unlucky”…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借用江泽民的金句: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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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 dwqdaniel 2016-2-14 22:43
楼主好文,我个人认为看待一个司法案件首先应该基于事实和证据的分析,而不是用“华人帮华人,认亲不认理”的思维去看待它,不然华裔会被美国社会当做一个不理性的族裔看待。从现有公布的资料看,梁彼得是个极不称职且冷血自私的警察,既没遵守警察开枪规定在巡逻中慌张开枪射杀无辜行人,事后因为害怕被解雇无视伤者生命不及时报告而延误抢救,更可恶的是梁法庭上一再冷血胡说撒谎,是他自己所作所为才有了对他自己的判决结果。这是一次很好的法治课,华人要融入主流社会都应从这个案件中获得一定的借鉴
5 回复 吃喝玩乐 2016-2-14 22:55
dwqdaniel: 楼主好文,我个人认为看待一个司法案件首先应该基于事实和证据的分析,而不是用“华人帮华人,认亲不认理”的思维去看待它,不然华裔会被美国社会当做一个不理性
谢谢评论,同感。凡涉及”法律“,要“基于事实和证据的分析”,梁法律团队并没有陈述“开枪”的理由,直接承认“误杀”,这已经成为其必败诉的成因。从此事,看出华人普遍的感情用事/非专业/非理智/非法治的粗莽举动,如签名/游行示威/联名请愿/羊群跟风/人云亦云。。。这些丝毫不能影响法律的裁决。
5 回复 dwqdaniel 2016-2-14 23:05
吃喝玩乐: 谢谢评论,同感。凡涉及”法律“,要“基于事实和证据的分析”,梁法律团队并没有陈述“开枪”的理由,直接承认“误杀”,这已经成为其必败诉的成因。从此事,看
你文章的结论很好,一个生命完结了,另一个活鲜的的年轻人要经历N年监牢之苦,双方都有痛不欲生的母亲,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悲剧
6 回复 dwqdaniel 2016-2-14 23:24
补充一下:梁的律师很差劲,看看梁在法庭上的说辞就明白了,给人感觉不但弱智而且冷血
6 回复 吃喝玩乐 2016-2-14 23:25
dwqdaniel: 你文章的结论很好,一个生命完结了,另一个活鲜的的年轻人要经历N年监牢之苦,双方都有痛不欲生的母亲,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悲剧
同感,这也是美国“法制/正义”的一个冷酷写实:两败俱伤,律师得利。
3 回复 看得开 2016-2-15 00:34
吃喝玩乐: 谢谢评论,同感。凡涉及”法律“,要“基于事实和证据的分析”,梁法律团队并没有陈述“开枪”的理由,直接承认“误杀”,这已经成为其必败诉的成因。从此事,看
嘿嘿,一开始我看到梁警官的他们打种族牌就知这帮人是成事不足 败事有余的家伙。在美国市场只有黑人能打种族牌而得利。这帮家伙无知无畏啊!
4 回复 看得开 2016-2-15 00:36
dwqdaniel: 你文章的结论很好,一个生命完结了,另一个活鲜的的年轻人要经历N年监牢之苦,双方都有痛不欲生的母亲,无论如何这是一个悲剧
阿门!
3 回复 看得开 2016-2-15 00:40
dwqdaniel: 补充一下:梁的律师很差劲,看看梁在法庭上的说辞就明白了,给人感觉不但弱智而且冷血
我没有注意看这案子,如果梁在法庭上说话,那就是天大的错误了。
6 回复 dwqdaniel 2016-2-15 00:43
看得开: 嘿嘿,一开始我看到梁警官的他们打种族牌就知这帮人是成事不足 败事有余的家伙。在美国市场只有黑人能打种族牌而得利。这帮家伙无知无畏啊!
美国黑人的祖先大部分是黑奴被卖到美国的,白人欠了黑人的,因此黑人有这份底气打种族悲情牌获得族裔利益。而华人凭什么啊?如今大部分华人的祖先并不是早年前修铁路开金矿华工的后代,而更多的是跑来美国享受现成人类先进文明成果的,效仿黑人打种族牌是痴心妄想,不会捞到任何便宜
4 回复 dwqdaniel 2016-2-15 00:54
看得开: 我没有注意看这案子,如果梁在法庭上说话,那就是天大的错误了。
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这是楼主给梁警官的结论,我非常认同这句话,而且我觉得他的律师很混蛋糟糕,既然承认误杀,又拿不出梁遭受被杀者威胁的证据,被定罪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3 回复 borninheaven 2016-2-15 02:01
弱势个人总是要输给利益或政治集团的, 这年头政治和利益也很难分开了。这案子是政府赢了,黑人政治集团赢了, 这菜鸟华裔警察和已死的黑人苦主输了!黑人的政客好像是对死于警察枪口下的黑兄弟们有了交代;政府不用为这事故承担过多的经济政治责任了!这个简单事故里的两个弱小的当事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4 回复 正义感 2016-2-15 02:08
法律不一定保护弱者。陪审团不一定公正。这是个典型的案例。那些以为有陪审团就会公正的人应该好好想想了。
4 回复 吃喝玩乐 2016-2-15 02:17
正义感: 法律不一定保护弱者。陪审团不一定公正。这是个典型的案例。那些以为有陪审团就会公正的人应该好好想想了。
陪审团中,只要有一个不同意,也达不成 Verdict.  想象不出,梁的律师多无才,或者检方律师超能。世上没有绝对的“公正”,不能说服12个陪审员,就失去“正义”,游戏规则很简单。
4 回复 吃喝玩乐 2016-2-15 02:18
borninheaven: 弱势个人总是要输给利益或政治集团的, 这年头政治和利益也很难分开了。这案子是政府赢了,黑人政治集团赢了, 这菜鸟华裔警察和已死的黑人苦主输了!黑人的政客
不同视角,赞!
4 回复 正义感 2016-2-15 02:19
吃喝玩乐: 陪审团中,只要有一个不同意,也达不成 Verdict.  想象不出,梁的律师多无才,或者检方律师超能。世上没有绝对的“公正”,不能说服12个陪审员,就失去“正义”
水深的地方,游戏规则看似简单,实际并非如此。
4 回复 十路 2016-2-15 04:09
dwqdaniel: 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这是楼主给梁警官的结论,我非常认同这句话,而且我觉得他的律师很混蛋糟糕,既然承认误杀,又拿不出梁遭受被杀者威胁的
同意你的看法,主要是律师辩护中支撑观点的事实方面作的工作不够。

1)起诉方提出不是枪走火而是看到人之后故意对人开枪,由于光线和慌张等原因打偏了,他用的事实是一开门之后的光线足够看见楼梯上的两个人,这是引起他开枪的原因。

2)辩护律师说被告没有事先看见人,是慌乱中枪走火的事故,下楼之后才发现人。 不知是否提供详细的光线,角度,距离,引起慌乱和其它威胁(不是这两个人,因为事后才知道有人) 的原因。可能这些是关键。 如果前部分不够充分,那么事后梁警员为什么没有在发现死人后提供及时的救援帮助就可能更有利于起诉方说是故意开枪的动机。
5 回复 吃喝玩乐 2016-2-15 04:25
十路: 同意你的看法,主要是律师辩护中支撑观点的事实方面作的工作不够。

1)起诉方提出不是枪走火而是看到人之后故意对人开枪,由于光线和慌张等原因打偏了,他用的
赞,分析透彻,这也是辩护律师不能说服陪审团而梁定罪的原因之一。
5 回复 看得开 2016-2-15 05:14
dwqdaniel: 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这是楼主给梁警官的结论,我非常认同这句话,而且我觉得他的律师很混蛋糟糕,既然承认误杀,又拿不出梁遭受被杀者威胁的
华人起哄白宫网上抗议和捐款继续打官司是继续害梁警官!我们应该捐款给受害者家属,再请基督教士帮助他写一个忏悔书,他在判刑时读出来,望法官手下留情。
6 回复 borninheaven 2016-2-15 05:44
吃喝玩乐: 不同视角,赞!
那死去的黑人家庭不明白, 一旦定罪那走火的警察,民事诉讼市政府就相当的困难。当然你可以诉那警察赔偿,可那菜鸟警察能有多少钱去赔?弱势的个人永远是弱势的
3 回复 吃喝玩乐 2016-2-15 06:21
borninheaven: 那死去的黑人家庭不明白, 一旦定罪那走火的警察,民事诉讼市政府就相当的困难。当然你可以诉那警察赔偿,可那菜鸟警察能有多少钱去赔?弱势的个人永远是弱势的[
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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