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因“造谣传谣”被刑事拘留的声明
据大陆网站报道,7月20日公安部门宣布,对北京网民马某、海南网民裴某以“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为由予以刑事拘留。公安部门说,这些谣言信息在网上传播,引起不少网民关注和不安,造成恶劣影响,他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马某、裴某予以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还对37名借反腐话题在网上捏造事实,编造、传播诽谤他人谣言信息的网民分别予以治安处罚和教育训诫。
又据7月22日大陆网站报道,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在开展联合行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行为,目前已关停整改一批谣言较为集中且疏于管理的网站,查处多名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人员。一批在网上传谣的网民被通报工作单位进行教育。
针对以上报道,和公安部对大陆网民马某、裴某予以刑事拘留的事实,作为专业“造谣”者,小说《习总日记》作者,声明如下:
强烈谴责这种以“造谣传谣”为表述的新形式的文字狱。
本人自2013年4月起,以“年年写月月写天天写”的方式在互联网上发表时政演义文学作品《习总日记》,计划写到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十年任期届满为止。7月16日我在海外网站发表《习总日记(2014,7,16)》之《郭将军逃脱记》。所虚构的郭伯雄将军出逃被捕故事被网民精简成《G将军出逃记》在内地微博大量转发。我无法确定这次遭受迫害共39名网友中有几位是因为传播我的作品,但我肯定如果这种新形式文字狱持续下去,一定会有网友因传播我的文学作品而受牵连。
众所周知,就文学作品而言,流传最广最久老百姓喜爱的通常不是新闻报道政治局决议总书记讲话和联合国颁发的世界首富证书等,而是民间故事演义小说历史传说等经过文学艺术加工的历史故事现实故事。我们也知道中国历史上,王朝独裁统治者曾因一篇文章一部文学作品产生不悦而残酷屠杀书作者。那便是臭名昭著的“文字狱”。
据大陆搜索网站百度百科认为:
文字狱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文字狱历朝历代皆有,例如,中国史学家顾颉刚形容明朝文字狱在二百多年间基本上没间断:“明代三百年,文献犹存,文字狱祸尚有可以考见者乎?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明初。”
百度举例道:北宋前和北宋,《汉书》记载,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令“宣帝见而恶之”,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处杨恽腰斩。前魏末年,嵇康因写作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令执政者司马师“闻而恶之”,而被斩于东市。
在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450年)六月,北魏大臣崔浩因主持编纂的国史直书揭露了北魏统治者拓跋氏祖先的羞耻屈辱的历史,被魏太武帝 下令族诛,同时株连被杀的还有崔浩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等北方大族,史称“国史之狱”。北宋大诗人,大词人苏轼就曾因为所作的诗中,被指“包藏祸心,诽谤谩骂”,得罪当权者,被捕入狱将近五个月,罪名是包藏祸心、谤讪时政。主要的根据是《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和陈述古冬日牡丹》等几首诗。史称“乌台诗案”。
元朝时,公元1323年(元英宗至治三年),身为高僧的宋恭帝赵㬎怀念宋朝,写了以下的诗句:寄语林和靖,梅花几度开?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元朝皇帝看过此诗后,认为赵㬎是在“讽动江南人心”,下诏赐死赵㬎于河西。清朝时,顺治帝兴文字狱7次,康熙帝兴文字狱12次,雍正帝兴文字狱17次,乾隆帝兴文字狱130多次。
王朝历史结束,自封人民民主的共和国也好不到那里去。
1949年后,文字狱照样大行其道。大陆作者傅国涌、田方写道,“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是一大发明”。就凭毛泽东这一句话,数十人入狱,七人被迫害致死。60年代初,刘景范(刘志丹的胞第)之妻李建彤与何家栋根据刘志丹的事迹写了小说《刘志丹》,并未出版。康生知道这一情况后,断定小说是为高岗翻案的,给毛泽东写了一个条子,就凭毛泽东的一句话:“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是一大发明”,十六人被捕,李建彤等七人被迫害致死,另一作者何家栋被打瞎一只眼。罪状是:“剽窃毛泽东思想;为高岗翻案”—把陕甘苏区写好了,就是和中央苏区“分庭抗礼”,书中的某个人写的就是习仲勋,写他年轻能干,是为他篡党篡国制造政治资本……
1962年8月八届六中全会,为此定了“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反党集团”。1967年贾拓夫被整死,又改成“习、马(文瑞)、刘反党集
团”,习仲勋为此坐牢12年,刘景范10年,马文瑞5年。阎红彦“文革”未开始前被暗杀,他的死是否与此案有关,不得而知。(以上这段摘自《刘志丹悲壮人生》2000
年11期《炎黄春秋》作者:傅国涌;《习仲勋与刘志丹》作者:田方,《炎黄春秋》精品书系)
当年,文字狱受害者里有中共元老习仲勋,今天,他的儿子习近平却又大兴文字狱,这段奇缘,应该可以使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在独裁专制体制下,受害者与加害者之间的转换几乎没有障碍。我甚至认为,在体制不变之下,历史经验教训只能沦为空谈,一则笑话。
《习总日记》每天讲述着发生在天朝里红墙内奇奇怪怪的故事,似真不是真,似假不是假,半真半假,真真假假,如梦如烟,如泣如诉,辛酸冷暖两相知,不绝红尘看天明。
我讲述的许多天朝故事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譬如创作《习总日记》之前的《中美两国的秘约---玉君牒礼》,《王立军在美领馆内24小时情景还原》,和属于《习总日记》系列的《关于“习总打的事件”真相报告》,最近的《郭将军逃脱记》等,不胜枚举。如果有关当局都把这些虚构演义故事扣上“造谣“的帽子,认为会“引起不少网民关注和不安,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判定《习总日记》等时事演义文学作品是“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编造恐怖信息”,有必要“加大对造谣、传谣行为的惩处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那么我将感到莫名其妙。
中共当局凭借“造谣传谣”的新文字狱方式对北京网民马某、海南网民裴某予以刑事拘留,对此我表示极大的遗憾和愤慨,对因阅读和传播小说的网民因此而遭受的迫害深感痛心。
写小说没有错没有罪,网民阅读和传播也没有错没有罪,错的有罪的是中共当局,是以反对打击“造谣传谣”之名开启新时代文字狱的有关当局。我要对有关当局说的是,既然你们认为历史上文字狱是专制政权对文人的一种迫害,那么同理,你们现在对所谓“造谣传谣者”的刑事拘留治安处罚和教育训诫,同样也是迫害,而且是与当今文明时代极不相称的恍如隔世穿越、像是古人死人迫害现代人活人的迫害。
最后呼吁中共当局以习仲勋遭受毛泽东文字狱迫害为鉴,放弃这种迫害百姓的卑劣古老手段,向文明看齐,走正路告别邪路。另,我会继续造谣,如果写小说是造谣的话。
何岸泉
20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