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不敢扶八旬摔倒老人是谁的错?

作者:孤风  于 2013-11-27 09:0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4评论

   20131126,浙江金华,在后城里街和迪耳路交叉口的非机动车道上,一位老人突然脸朝下摔倒在地,怎么也爬不起来。正是早高峰,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很多。看见老人摔倒,停下来的人谁也不敢上前扶起老人。最终,大家选择围出一个“安全岛”,等救护车到来。在等待的过程中,有人跑到街头,叫来了协警。了解情况后,协警将在地上躺了五六分钟的老人,慢慢搀了起来

 

   一说起老人摔倒不敢扶,人们自然会想到所谓的彭宇案,想到南京法官,最近发生在四川的三名小学生扶起摔倒老太却反被讹赔钱,虽然被警方认定讹诈而拘留了老太母子,但仍然让很多人深感寒心,甚至很多网站开展了“如果老人摔倒你会扶吗?”的问卷,显然,出现如此可笑的问卷,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悲哀,放在任何一个稍有良知的社会,这都应该是一个不用思考的公德问题,可偏偏现在成了我们这个社会让人纠结的天问,竟然大多数人会表示犹豫。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或许在过去千百年来,这只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但简单细微之处彰显出的却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大问题,遗憾的是看起来如今这已经成了一个奢侈的社会公德,甚至可能会让心存善意和道德良知的“好人”们经济破产。跌倒老人该不该扶被全社会、被公众、被媒体热烈讨论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某种程度上这个社会的公德已经破产了。显然,似乎作为社会人,谁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浙江金华发生的这起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怪象,其实并不能责怪那些路人,我始终相信大多数人内心是善良的,是知道应该去扶一把的,只是前车之鉴,大家被现实吓到了,万一被讹了怎么办?万一倒在地上的老人反咬一口怎么办?虽然大多数老人或许不会讹人,但如果这成了一种靠运气来体现爱心的游戏,那路人围观也就不奇怪了。 

     
    见义勇为的成本问题成了路人冷漠的理由,而这个所谓的成本却是靠社会现实和经验潜移默化形成的;一昧的指责路人冷漠的同时,难道不应该反思在对待讹诈问题上的法律缺位吗? 

     
    岂止是法律缺位,前此年也就是人们还在激烈争论该不该扶起摔倒老人的话题时,卫生部就专门的、煞有介事的出台了一个所谓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从“科学”的高度证明了路人不应该随便扶起摔倒老人的理由,为世风日下的社会道德提供了理论依据。卫生部201196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就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有呕吐,应将其头部偏向一侧,--------,并煞有介事的指出: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查询有无腰、背部疼痛及大小便失禁等提示腰椎损害情形,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发生跌倒均应在家庭成员或家庭保健员陪同下到医院诊治,查找跌倒危险因素,评估跌倒风险,制定防止措施及方案,等等等等。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起也出台个“指南”,这与南京法官以“常理判断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会扶起老人”等逻辑推理的理由判决彭宇赔钱其实异曲同工,发展到今天仍然层出不穷的出现种种讹诈见义勇为者的杯具,不能不说那些围观或视而不见的路人其实只是内心纠结,冷漠的态度其实是大家为自己找到了一种基于经验判断的借口。 

     
    相信所有的人看到浙江金华倒地老人被围观的现象而深感寒心,大家都会变老,大家家里都有老人,如果是自己的老人摔倒而遭遇类似悲剧,大家又会如何着想呢?显而易见,公众对老人跌倒出现的冷漠和麻木不仁,整个社会都应该检讨,甚至每一个人都应该检讨。很多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拼命指责媒体过分曝光或夸大其词,或者指责冷漠的旁观者以彭宇案为理由为自己找到麻木不仁的借口,并声称自己遇到类似情况会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其实这种大话谁都会说,关键是到时候出现的仍然是金华八旬老人跌倒无人扶助的悲凉景象。媒体对所谓跌倒老人该不该扶的讨论我觉得很有必要,这绝非有选择性的故意夸大报导,而是针对目前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滑坡出现的现象提出质疑,因为类似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跌倒老人身上,还有更多其它的案例,比如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故事,比如围观跳楼自杀时出现一片幸灾乐祸的“快跳”的喊声,比如公车上乘客对小偷熟视无睹的常态等等,不一而足,这都早已成了全社会反思的问题,完全是一个社会问题。 

     
    该不该扶起摔倒老人的讨论,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悲哀,表面上看社会道德、价值观等显然并非法律的范畴,但现在却通过跌倒老人该不该扶的讨论,让道德与法律似乎成了一个必然的整体。大家都在呼吁立法惩罚那些动辄讹诈的摔倒老人,并非没有现实意义;现实的看,只有靠法律来彰显和维护社会道德、来彰显公德,似乎变成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必然,虽然这算是和谐社会的悲哀;但这个问题,全社会需要反思,法律更要反思。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7

难过

拍砖

支持
4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1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6 回复 nierdaye 2013-11-27 16:19
非常让人难过的社会现实,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这样的事情,这样的法官,一二在在二三发生的“讹诈”事件,彻底让人们害怕了。特别是南京彭宇案的法官,一句话就把做好事的可能从法律上给否定了。这是司法的错误,这是个重大的标志性的事件。
7 回复 寇一仁 2013-11-27 22:38
道德败坏的社会化造成的直接后果!
5 回复 猪扒戒 2013-11-28 07:05
难过。
5 回复 gskhg 2013-11-29 01:44
金钱的代价,买来的和卖掉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3-4-10 05:41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