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与柴玲聊聊宽恕

作者:沁霈  于 2014-4-23 08:5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信仰|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39评论

关键词:六四, 基督信仰

按:今天看到新闻,前民运领袖柴玲女士在复活节到来之际,写了一封致“天安门母亲”丁子霖的公开信。在这封逾万字的长信中,她先是用了很大篇幅来试图澄清和解释长期以来外界对其过去的一些言语和行为,尤其是有关“期盼流血”的批评。当然,更多篇幅是引用了大段《圣经》中的内容,并且呼吁那些关注六四事件的人士,要以基督徒的心态去面对中共当局对六四的平反问题,“不必为政府是否平反六四而绊倒和苦恼诉求还是一定的。”,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念等待神的降临”。她认为,拯救中国唯有依靠上帝。相信这也是她经过多年心路挣扎后,特别是随着基督信仰根基的不断深入,从内心得出的真实感受,因为基督信仰是针对社会个体而言的。人一旦接受这个信仰,即意味着一种全新生命的开始。历史证明,一个社会的进步和文明与否,相对来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基督人数的多寡。如果单纯只是为了传福音,她的这个结论是正确的,前面的陈述也可作为个人的见证。而且不单单是中国,眼下世界性的整体堕落,都迫切需要耶稣的拯救。可是,她偏偏在信中夹带一些政治敏感内容,所以才招致很多人的反感。两年前,她曾经在纪念“六四”23周年时曾经发表过一篇谈“宽恕”的公开信,我为此还专门还写了一篇感想。刚刚翻出了这篇旧作,并稍作修改,算是与柴玲姐妹的商榷吧。

也和柴玲聊聊宽恕

在纪念六四事件23周年之际,当年的天安门广场学生运动总指挥柴玲女士,发表了一篇以宽恕为主题的公开信,引起了海外华人的激烈反响,争议也相当大。特别是当年那些曾与她并肩作战的学运领袖,纷纷表示了不满和指责,甚至有人质疑她的宽恕资格。

一般来说,我比较尊重不同信仰背景的人。由于我与柴玲都是基督徒,而且她是以公开信的方式,因此作为主内肢体,觉得有必要就不同观点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首先,在一个自由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表达个人思想和观点的权力,所以柴玲也不例外,她有权发表这个公开信。我的不同点是,虽然她是以个人信仰为出发点,但感觉她的姿态、场合和时间都不太适宜。

现实社会里,宽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之间,是受害者或家属对肇事者的宽恕。而柴玲身为当时的运动总指挥,并且曾经倡导流血,到最后自己非但没留一滴血,反而安全逃到国外。尤其是她经过一段时间的销声匿迹后,突然又以美国上流社会成功人士的身份抛头露面,给人感觉不但不是六四受害者,而事实上是一位受益者。因此,她今天以这样高的姿态,在这个特殊时候和公开场合,轻飘飘地大谈宽恕,于情于理,都很难让人接受,更何况她面对的是以非基督徒为主的群体。即便是在特定的场合,如教会或团契、小组,她也必须是在忏悔的前提下谈宽恕。

宽恕是基督信仰的基本要求,是爱的一种表现形式。免了别人的债,上帝才能免了我们的债。如当年中国留学生卢刚,以及韩裔学生赵承熙,在美国校园杀人后,被害者家属所表达的那种宽恕,就是源自基督的爱。所以,这种宽恕指的是感情领域的包容、原谅和爱,不能与世俗社会中的法律公义相混淆,否则世界上的法律效力都不存在了。因此,我们提倡宽恕,应该是一种精神呼唤。人类需要宽恕精神,需要被拯救,只有这样才能忘记背后,努力前面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六四”的大量真相也逐渐浮出水平,从中不难发现有多种避免流血的机会。作为运动领袖,最后造成那样多的学生伤亡,她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可是,除了自我辩解外,未见丝毫悔意,而且至今也没有停止过对世俗政治的诉求。在纪念六四的特殊时候,面对大量的非基督徒公众大谈宽恕,不仅没有令人信服的诚意,更令非基督徒朋友对基督信仰产生反感和排斥,继而使主的名受损。我不知道柴玲写这封信时,有没有想到那些天安门的母亲们,面对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锥心之痛,是情何以堪的?

基督徒在世界上有两种身份,既是天国的子民,也是地上国的公民。有天国的使命,也有世俗社会的责任。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基督徒都应该关注六四事件。

从信仰角度谈六四,基督徒必须始终以传福音为唯一使命。在这个绝对前提下,我们首先需要揭露六四事件中的罪恶。揭露的目的不是为了复仇,也不是为了宣扬正义。以基督徒的眼光看,六四造成那么大流血后果的本身,就是因为没有公义。揭露六四真相的目的是为了告诉世人,人在没有神的情况下,所犯下的罪恶是多么的狰狞和恐怖!其次,我们还应该对罪恶进行谴责和鞭挞。以我们的信仰准则,世俗世界里除了耶稣外,一个义人都没有。因此,我们在评价六四运动时,不可带有丝毫个人感情色彩去美化事件中的任何领袖或精英。当时的政府为了维护专制,所采用暴力镇压的罪大恶极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场运动后来被野心或阴谋所操控, 使一场正当性质的反贪污学生运动,演变成了要推翻政府为目的,以致后来发生的大范围群体暴乱,使整个社会几乎都处于瘫痪状态,这其中的罪恶同样也是明显存在的。而以那样一个混乱情形,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有什么好的收场。

以基督信仰的角度看,世上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是偶然的。在和平年代,面对世俗政权,基督徒有责任批评和监督,但决不可偏走剑锋,以暴易暴,从而导致巨大的生命牺牲为代价。生命的主权在上帝手中,而且人都具有上帝的形象,任何人或组织都没有取舍人的生命的权力。因此,基督徒揭露和谴责罪恶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告诉世人,人类不能自救,唯有上帝才是唯一的出路! 所以,人只要认罪悔改,上帝可以赦免人的一切罪过,从而获得永远的生命!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这句圣经教导也常常被很多非基督徒朋友用来解释信仰与世俗的关系。主耶稣透过这句话,目的是告诫我们在处理信仰与世俗事务时,需要区别为圣。因为世俗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堕落的世界,否则主耶稣就不需要降世救人了。基督徒作为一个蒙恩的罪人来管理世俗世界,应该以一种审慎、警醒的态度,将以信仰为基础的各种理念,小心运用于世俗世界的管理,时刻以彰显神的公义为主,和以生命代价为最小成本。

在人类文明进入21世纪的今天,宽恕和妥协显然已作为一种政治文明,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治家们的首选。从南非的曼德拉,到印度的甘地,再到中国的刘晓波,我们都看到这种力量的作用。所以从世俗角度看,六四事件当然也可以一种宽恕的态度解决。但是,宽恕并不等于将这段历史一笔勾销,更不是忽略罪恶,而是针对历史上血债血还的陈规旧习而言。公布六四真相,抚恤遇难者家属,讨伐罪恶等,都是必不可少的过程。这也是目前解决世俗政治争端的最好的一种途径。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不一定正确,权当与各位朋友的探讨和交流。

(写于2012-06-08 16: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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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9 个评论)

2 回复 白露为霜 2014-4-23 09:09
只有是受害人与他们的亲友才有资格谈宽恕。而且即使谈也只是讲自己宽恕了,不能代表其他64受害人。
2 回复 dwqdaniel 2014-4-23 09:37
不了解基督教里的宽恕,就平常人而言:宽恕有两个必备要素。一是宽恕的能力。“我们无法宽恕我们无法宽恕的人”,这句话也许大家经常听到过,其意不难理解,即说是宽恕者要有宽恕的能力。那么什么是宽恕的能力呢?宽恕的能力其实就是同时具有惩罚的能力。如果宽恕者不具有惩罚的能力,谈所谓的宽恕都是痴人说梦,多半是权力者欲障天下之耳目的无耻把戏而已。宽恕的第二必备要素即是真相。没有真相,怎样宽恕?宽恕什么?建立在虚假真相之上的任何宽恕不仅没有意义,甚至比欺骗还要恶劣。就64事件而言,25年过去了,宽恕的两个最基本要素都无一具备,柴林说的宽恕不是笑话,就是投机。
1 回复 钓鱼城 2014-4-23 10:13
讲得透彻。如下语句有见地:
“必须是在忏悔的前提下谈宽恕”;
“宽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之间,是受害者或家属对肇事者的宽恕”
“宽恕指的是感情领域的包容、原谅和爱,不能与世俗社会中的法律公义相混淆,否则世界上的法律效力都不存在了”
“当时的政府为了维护专制,所采用暴力镇压的罪大恶极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场运动后来被野心或阴谋所操控, 使一场正当性质的反贪污学生运动,演变成了要推翻政府为目的,以致后来发生的大范围群体暴乱,使整个社会几乎都处于瘫痪状态,这其中的罪恶同样也是明显存在的。而以那样一个混乱情形,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有什么好的收场"
3 回复 yulinw 2014-4-23 10:14
   有罪的一方认罪了才有被宽恕的可能~~
1 回复 懒懒猫 2014-4-23 10:38
白露为霜: 只有是受害人与他们的亲友才有资格谈宽恕。而且即使谈也只是讲自己宽恕了,不能代表其他64受害人。
说得真好,精辟!
3 回复 沁霈 2014-4-23 12:18
白露为霜: 只有是受害人与他们的亲友才有资格谈宽恕。而且即使谈也只是讲自己宽恕了,不能代表其他64受害人。
言之有理!谢谢关注!
2 回复 jc0473 2014-4-23 12:19
白露为霜: 只有是受害人与他们的亲友才有资格谈宽恕。而且即使谈也只是讲自己宽恕了,不能代表其他64受害人。
同意这个观点
4 回复 沁霈 2014-4-23 12:28
钓鱼城: 讲得透彻。如下语句有见地:
“必须是在忏悔的前提下谈宽恕”;
“宽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之间,是受害者或家属对肇事者的宽恕”
“宽恕指的是感情领域的包容、原
基督教里的宽恕是无条件的,跟世俗世界尤其是政治上的宽恕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你这两个基本要素,我觉得应该是针对有一定权力的人而言的,什么人具有宽恕和惩罚的能力呢?请恕我愚钝,有点不甚了解。谢谢你的讨论!
3 回复 沁霈 2014-4-23 12:30
钓鱼城: 讲得透彻。如下语句有见地:
“必须是在忏悔的前提下谈宽恕”;
“宽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之间,是受害者或家属对肇事者的宽恕”
“宽恕指的是感情领域的包容、原
感谢你的鼓励!
2 回复 沁霈 2014-4-23 12:31
yulinw:    有罪的一方认罪了才有被宽恕的可能~~
谢谢老朋友关注!
2 回复 沁霈 2014-4-23 12:31
懒懒猫: 说得真好,精辟!
是的,说的确实很好,也谢谢你的关注!
4 回复 沁霈 2014-4-23 12:31
jc0473: 同意这个观点
我也同意这个观点。呵呵。谢谢关注!
4 回复 jc0473 2014-4-23 12:39
沁霈: 我也同意这个观点。呵呵。谢谢关注!
谢谢分享 问候
3 回复 澳洲吴言 2014-4-23 17:05
好文章,希望编辑先生/女士们能够将该文放在显眼些的位置,谢谢了!
3 回复 澳洲吴言 2014-4-23 17:09
其实柴玲只要对《天安门》电视纪录片的制作者卡玛稍稍厚道些,便可证明自己是否真正理解了“宽恕”的精神与内涵。
4 回复 笑臉書生 2014-4-23 19:27
不必聊了,那个卑鄙的畜性希望同学血流成河,自已貪生怕死,血染翎子,成为英雄,到海外又与一老美通奸,抛弃其夫封某,穿金戴銀,,带狗溜湾做貴妇人,声称要捐民运一百万------真是一个极卑鄙的卖淫妇人
3 回复 总裁判 2014-4-23 21:23
除非她是上帝的女儿,四位一体成立,她说的写的都是神的话语。
要不她就是当年那种人?终究顺从于有权柄的罗马行政官,以超脱样式的行事为人,证实她自己为假先知。
2 回复 病枕轭 2014-4-23 21:50
分析的精辟。宗教教义中提倡的”宽恕“毫无疑问与世俗道德、法律准绳所涉及的宽恕是有本质区别的。中国并非一个宗教国家。几者间的混乱显而易见。柴玲作为当年的学运领袖,如果论有罪,现实的犯罪惩处国家并未执行,再论追索期一说,也应当是法律框架内的事情。如果论无罪,现实的国家法律也从未评判过。她在两者之间弄巧,人很虚妄的说。
2 回复 liushuaige 2014-4-24 00:11
法国这里也有很多64跑出来,生意做的成功的那些人,大都和64划清界限,其实柴玲想回中国看看,她现在什么都有了,就差这个
1 回复 沁霈 2014-4-24 00:14
澳洲吴言: 好文章,希望编辑先生/女士们能够将该文放在显眼些的位置,谢谢了!
每个网站有自己的特点,倍可亲以生活、娱乐主打也不错啊。不过,非常感谢你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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