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请给通奸留点空间

作者:金复新1  于 2015-1-31 22:4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时政|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5评论

关键词:中纪委, 男女关系, 爱情, 空间, 婚姻

秋风苦雨雀鸣声
枯木荒藤野冢横
败卵成蝉哀短寿
精魂化蝶庆重生
惭将艳史编青史
敢向奸情觅爱情
只为郎君怜妾意
金莲以死报忠贞




我写这首七律《爱情啊!你姓什么?》的目的是想为“通奸”正正名,为千千万万的奸夫淫妇叫声屈喊声冤。近来复新发现这个词正被习先生中纪委在滥用,凡公布贪官,动不动就要加上一句说此君“与人通奸”。 但我认为这只是带有嫖妓卖淫性质的乱搞男女关系,或者说是类重婚性质的半公开纳妾,实在不能算成通奸,通奸并没有这么肮脏。本文试就婚姻、通奸,以及嫖妓的区别做一些有益的探讨。

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经常发生交叉、转变和混淆,尤其是要区分那种貌似合法实际是嫖妓的婚姻和貌似通奸实际是半公开半正式的纳妾就不大容易。它们的不同在于比较是否存在利益交换和买卖关系,男女之间的感情是否经得起考验。照我看来,通奸里面爱情的比重要远大于婚姻里的爱情,现在社会的婚姻已经和嫖妓卖淫一样具有差不多的性质。

要给愚民们解释理清这些基本概念不大容易,让我们先从古老的中医说起吧。我们知道,中医方剂千奇百怪,很多已经失传,有的药材现在人闻所未闻,要说说给那些科学人士听,他们会感到不可思议。近读医案才知道有这样一味中药,善治许诸多疑难杂症,它其实和通奸有关。按古代的风俗,奸夫淫妇若是被人发觉,会被众人打死。有的被塞进笼子里沉进河里淹死,有的被乱棍打死,有的像现在中东国家那样用乱石砸死,然后把这两人当死狗一样扔在荒郊野外草草合葬,再无人过问。如果日后这坟上长出树来,这树上的木头就能治病,往往有奇效。

帝制被推翻后,暴民们都突然变得“仁义”了起来,也开口闭口讲起了法律,对通奸也不再野蛮对待了。相反,说起通奸,嘴里虽在骂,手上虽在指指点点,脸上却带有一种“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讪笑。后来,随着奸坟的减少,这种药材终于遗忘在了人们的记忆中,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 愚民们自作自受,它们很多疑难杂症就再也治不好了。

这就奇怪了,现在虽然在城市实行了火葬,但农村合法夫妻,甚至是原配夫妻合葬的坟也不少,上面也有长出树木的,怎么从没听说可以治病的呢?为什么非要是坏人坟上的树才能治病,合法婚姻的好人坟反没有这种效果呢?

仔细想想,方才释然。世事通达皆学问,人情历练即文章。圣人善用其物,则世无废物,圣人善用其人,而天下无废人。世上万物都是有用的,世上人人都是有长处的,造物主留给人们的东西并非盲目,只是人们不识其用。

我想发现奸夫淫妇之木能治病的老中医,一定是深谙世理的圣人,其思维不受因世人因私利而产生的各种逻辑、是非、定论的局限,才有了其超越世俗的清醒认识。中华文化之伟大就在于有极少数这样的高人,而不在于有十几亿粪青。

神通不敌业力,业力又不敌愿力,愿力甚至能摆脱因果的纠缠,跳出业力的束缚而创造奇迹。这说明精神的力量可以超乎人们的想象,梁祝虽未成婚,但他们感情质朴,精诚所致,阴阳两气发生作用,在祝英台前去拜祭梁山伯时坟墓裂开,祝英台投入坟中,双双化蝶而去。后人以为这只是美好的文学创作,但东晋以后,从唐到明清各种史料文献都说这次地裂化蝶是真实发生的。

如果真是这样,奸夫淫妇坟里长出的木头能治病,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树接受了奸夫淫妇的热血浇灌,是真正爱情的结晶,奸夫淫妇暴死时那巨大而纯净的两性爱力和愿力(姑且这么称呼),在周围形成一个场,影响了这棵树的生长,虽然外形没什么特别,但这树带有了一种力量,当作药材就有了奇效。大家不是常说爱的力量最伟大吗?这就是最好的见证。爱,终于可以拿东西像温度计测温度那样证量,而不会被谎报了。

民间一直流传着这么一种说法,说奸夫淫妇生下的私生子就是要比婚生子智商高点情商高点,反正是比较狡诈。这也似乎从侧面印证了这点。可能是私生子的父母在交合时所赋予对方的感情,比婚生子的买卖婚姻父母交合时的感情更纯净、更强烈、更投入造成的。

在感情专注时干出来的事效果就是不一样,奸夫淫妇偷情的机会很少,每次都十分珍惜,加上本来就十分向往,爱力处于即将爆发出来的临界,极度兴奋,无法抑制,又有偷吃禁果的刺激,随时想到一旦被人发现就要身败名裂,就要被人打死,越是有这样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越是血脉贲张,心无杂念,性激素强烈分泌,激情澎湃,“上阵劲百倍”,产生了高质量的精卵,淫水如夏日公园里的喷泉般汩汩而出,在这一气场中孕育的生命自然不同凡响。

其实修行没有紧迫感也不行,如果缺乏紧迫感危机感和真情,什么事业都做不成。我不是污辱神仙,只想借此说明一下这个问题。大家知道,金元时期的王重阳带了全真七子创立全真教,其中大弟子马丹阳原是富豪,被某铁嘴断言活不过49岁,他急得茶饭不思,无可奈何,44岁那年有幸遇见王重阳来度他,叫他观一个“死”字,他总认为自己活不过明天了,非得今天就要修成,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其他的一切,无论吃喝玩乐、做官经商、娇妻美妾,他都不感兴趣了,对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心无杂念,搞出个著名的“活死人墓”,就这样才过两年多,终于赶在死神前面悟道,死神再也拿他没办法了。此后又花了十几年行愿,到60岁羽化成仙。而邱处机则不然,邱处机参的是“万物皆空”,没有那么强烈的出离心、危机感和紧迫感,修了十七八年才成功。

那些老夫老妻,可能本来就是买卖来的婚姻,没有相互吸引相互欣赏和崇拜的力量,蜜月期没过就没了新鲜感,只有左手摸右手的感觉,在例行公事般的行房前可能还带有为鸡毛蒜皮的事积淀下来的怨气,相互厌恶,下边的嘴在插,上边的嘴还在吵架、埋怨、诅咒,没有激情,倒像是奸尸,勉强搓大,搽了点唾沫润滑完事,你俩要有爱情怎么会勃不起来冒不出水呢?就算造了人,那也是残精败卵形成的受精卵,质量上不去,以后长大肯定心智缺失,没有灵气,性格暴戾,寿命不长。从因地就缺少爱,在果地就看得出。当然这并不绝对。

不惧烈火锻炼的才是真金,能经受得起考验的,才是爱情。爱往往存在于露水夫妻野鸳鸯们的奸情里,夫妻之间的真情不能说没有,十里无一。自古以来婚姻越来越讲究门当户对,越来越像是一种买卖,具有强烈的功利性质,以前讲结婚要买足四十八条腿、三转一响、解决城市户口、骗张绿卡,现在谈的是对方收入多少?有没有事业?房买了没有?车有木有?钻戒买得起不?还得还房贷不?能不能靠你不用上班了?拿得出手不?带得上街不?在姿色与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后,扯上一张“证”,就算合法原配夫妻了。

婚姻很少发生在门第悬殊的家庭间,除非文体女星嫁富豪嫁高干,如郭晶晶、林青霞之流凭着一点名气和姿色,霍启刚、行李员才不会觉得吃了太大的亏,才能忍得下这口气,否则就会作如是想:“凭什么我们家挣的钱让你来享用?”说穿了,嫖妓如果是按次结算,那么保养就是按期结算,婚姻则是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男女的长期饭票。

只要身价的天平能维持基本平衡,双方还能相安无事,自欺欺人地宣传自己的婚姻充满了爱情。一旦双方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发生了改变,使得这种利益平衡天平稍微被倾斜一点,就原形毕露,得势的一方就会觉得“这生意亏了”,双方脆弱的的合伙关系极有可能随之破裂。改开之前,同床异梦的夫妻貌似天生一对,改开之后,造就了无数当个体户发了点小财的男人,十九后来都离婚去寻找新的平衡点了。

那么剩下一对是不是就真的有爱情了呢?我看也没有,我有一家远亲,女的是老实人,老公是个工程师,改开后办乡镇企业发了财,八十年代就一年能挣几百万,看上去是幸福的家庭。九一年我到他们家去,她老公陪我刚吃完饭就客气地告辞要出去,我以为真的外面有应酬。她女儿偷偷告诉我,她爹每天都这样,她们知道他出去是约他那相好的,相好又不是真的爱他,是看中他的钱。但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为了体面,她母亲只能“忍辱负重,听之任之”,而她父亲已经快六十了,也感到相好并不可靠,重组家庭会对自己不利,还不如这么苟且过着。十年前我和这家人又见过面,这对夫妻都七八十了,还是没有离婚,男的依旧财大气粗,大言不惭,我劝他不要酒后开车,他却说撞死个人顶多赔两万,他老婆在旁唯唯诺诺。试问这样的婚姻,虽然没离婚,存在爱情吗?爱情要求来自双方,女方的那份感情即使真诚,也是单方面的,只能算痴情,而非爱情,改开后经济条件改善却又没有离婚的家庭基本如此。

几十年来,我观察了几十对夫妻,没见过一对是出自真情结的婚,都是买卖婚姻。就算自由恋爱,维持期也不长,有的刚结婚没几天,就为了鸡毛蒜皮的事大打出手离了婚,然后就气病了,她母亲只好跑到人民公园的相亲角写了个小广告帮她找男友来救急,象卖萝卜白菜的挤在黑压压的相亲大军里任人挑选,竭力向边上的人诉说前女婿如何如何地不是,我在边上看笑话。终于见到一30多岁的小伙子过来端详了许久,问:“你说你女儿算美女?怎么不贴张照片?”她母亲说:“怎么不算?你有诚意才给你看。”小伙哼了声,对老太笑道:“过了30岁就不会有美女了。还提那么高的要求,要月薪两万,我看五千就够。再说,你女儿短婚未育,总是被人破了处的,再降两千差不多。”又向我眨了眨眼睛嬉皮笑脸道:“老爹,您说是吧?”把老太气得说不出话来。试问,现在找对象的哪个不是这样?难道以后结了婚手里有了某党发的两张纸,他们的感情就一定比通奸高尚?就一定不比嫖妓下贱了?

不过也有的是可以拿原配去当药材的,只可惜那不是人类的婚姻,而是低等生物“本在一窠中的蟋蟀”。鲁迅在他的小说讲父亲的病时有过描述,说那中医在药方中特别注明要原配,好像还得一起熬过冬天,大概也是取其贞节之意,离了婚续了弦,里面就没有爱情的力量,连做药的资格也丧失了。昆虫的婚姻还能作药,人类的婚姻却不能作药,如此看来,人类连昆虫都不如。昆虫界没有法律,也就没有离婚一说,更不存在财产的分割,蟋蟀只要相互看得顺眼就可以长相厮守,一起经历风雨而不见异思迁,虽然不如人类奸夫淫妇们的感情来得那般炽烈,凭自己那点蒙昧的忠贞意识也能起到一点对人类有益的医疗作用。

人类的婚姻发展到今天之所以这么不堪,不是因为法律不健全,而恰恰是因为这该死的法律过于繁杂使得婚姻庸俗而危险起来。在帝制时期,没有相关法律,婚姻纠纷完全取决于当地风俗,妇女无权提出离婚,男方要离只需一纸休书,而且都是女方净身滚回娘家,全社会都是这共识,从没听说离婚还有打官司分财产子女抚养钱难以解决的问题,离婚如此简单却反而没什么人离婚,社会关系整体保持稳定。而现在一切学西方,法律汗牛充栋,过多地干涉民事生活,离婚不那么容易,先调解后审理,离婚反而司空见惯。最为可恶的事,法律竟然以保护妇女为借口,过度干预到离婚的财产分割,给阴毒女人和吃软饭的男人提供了借发财的机会,都去打不劳而获分人一半家产的主意,以自由恋爱、追求爱情为名满世界寻找下手的目标,让有点家产的人对婚姻都心怀恐惧,疑神疑鬼,再无对婚姻美好的向往,总觉得婚姻是别人给自己设的局,宁可长期非法同居也不结婚,怕的就是这法律,有人说能签婚前财产协议嘛!可是签了的话,无非把双方之间的不信任给挑明了,以后婚姻里还有什么感情呢?另一方面,法律又利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矛盾,作为枷锁,强行让千千万万早已水火不容的夫妻忍受不必要的痛苦生活在一起,维持自欺欺人伪善的爱,人为扩大社会矛盾,这是极其不人道的心理变态,这种畸形的社会关系正是盲目崇拜西方“神圣的法律”造成的。我们应如是看待法律:它已近沦落为维护虚情假意,打击真情真意的帮凶和工具。

有人会说,你说的帝制时期的婚姻制度是吃人的制度,对女性太不公平了,是歧视。那么我请问,佛教那么讲众生平等的,为什么佛祖对女性出家的戒律就规定要比男性多一倍呢?这说明男女本来就有不同的差异,需要用不同的政策对待。佛祖他老人家尚且不那么死板,你们何苦这么痴迷呢?一桩婚姻能否成功,最后的决定因素还得看女性,男性经济条件再好,女性不接受,这婚姻也成不了,必须让女性自己把好最后这关,而不能像现在这样随意。如果女性知道一旦所嫁非人,对方一张休书就能结束婚姻,自己只能光身出户滚回娘家,人财两失,即使丈夫死了,财产也只能归在儿子名下,没有儿子,无法“父死子继”,也要“兄终弟及”,由夫家继承的,婚姻失败会产生严重后果,不可能利用婚姻和法律分人家一半财产来安度晚年,就会对待婚姻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而不依经济体条件为择偶的首选。连那些富家千金也宁肯嫁一个钱少一点,但为人本分老实、忠实可靠、重情重义、信誉良好的君子,从源头上让那些品行不良的男人很难找不到老婆,免得上当,损失更大。她会重人品而轻富贵,不会一味为满足淫欲和玩乐,任性找红二代、官二代、高富帅、浪荡公子小白脸、白相人了,再也无法把婚姻失败的一切责任推向社会,把一切怨气向朝廷发泄,总赖“体制不好”,是自己活该。同时,她在婚姻期间断不敢像现在这般张狂,下巴朝天,目高于顶,高跟鞋敲得笃笃响,会懂得收敛,老老实实守本分,战战兢兢维持这份婚姻。社会风气会立即恢复到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恢复婚姻本该具有的严肃性,女人老实了,社会才谈得上河蟹。

这并不是便宜了男性,其实也是对男性的约束,男性也得考虑自己的信誉问题,他们再也不可能仅凭老爹有钱,“我爸是李刚,我爸是双江”,凭假论文骗个美国文凭就能玩美女了,必须老老实实做人才可能娶上媳妇。官二代即便骗了女人结了婚也不敢随意休妻,因为顶多只能便宜一次,以后人家都知道他是离过婚的,是绝情寡义能一纸休书忍心休掉发妻夺取全部家产的,知道他反复无常,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哪怕他真是亿万富翁,也怕他会随时反性,休掉自己,占不到他什么便宜,而对他断了念想,再没哪个女人敢嫁给这么狠的人了,他这辈子别再指望找媳妇,能找个凤姐都不错了。这样男女之间才能打消彼此的不信任,没了戒心,婚姻才有可能存在感情。

你们民主人士不是吃饱了没事整天老琢磨什么“制衡体系”吗?这种制衡体系难道不好吗?这是老祖宗几千年前早就想明白了的,老祖宗比你们这些不肖子孙不知道要聪明多少倍,而你们却非要背叛帝制,非要迷信洋教伪善的平等,至死不悟,我怎么劝都不听,自作自受,没机会娶美女,好B全便宜了共狗及其官二代!

我看有的人写文章还有点条理,要搁帝制时期,还在实行科举,完全有可能凭文才中举当官日好B,而你们却非要信仰什么民主共和,反对帝制,试问在当今体制,你们哪是那些会投机钻营、喊口号、拍马屁、欺骗愚民搞选票向上爬的共狗和政客们的对手?自己的长处不发挥,非要拿短处和共狗竞争……我真是搞不明白你们是怎么想的!结果好B都让共狗日了,又眼馋得不行,怨天怨地,自谓不公,其实一切都是你们自己糊涂造成的,是你们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自作孽不可活,你说你们混帐不混帐?

我敢打赌你们这辈子长这么大,受的全是马列洋教的毒害,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我这么掰开揉碎讲道理给你们分析帝制优越性的。我告诉你们,若是让我复辟了帝制,我就会改革婚姻法,恢复这样的民风民俗。这就是我最主要的施政纲领之一。这也是广大屌丝宅男的福音,恢复了帝制,和官二代相竞争,你们就不会输在起跑线上了。

在全世界,尤其是在中国大陆,你想去做的任何事几乎都是骗局,买个基金是人家给你做的局,买个保险也是人家给你布好的局,买股票那是更大的局,等发现上当,去请律师打官司希望把钱要回来,那律师也是骗子,想依靠法律从陷阱里跳出来只能使自己越陷越深,唯一的办法只有使用暴力。在这种法律如此健全的社会,处处是陷阱,婚姻还能独善其身吗?究其原因,正是法律作的孽。奶茶勾引刘强东就是很好的例子,奶茶假借谈婚论嫁,妄图利用法律,以合法的婚姻形式掩盖分人家产的阴谋。原本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杉,眼见就要成功,不料横生枝节,让刘强东识破了奸计,心疼自己一半的钱而罢手。奶茶见生意黄了,原形毕露,只要降格为嫖娼关系求其次,“不能让你白睡。”索要3000万分手费当嫖资。要是没有这样该死的法律,社会能干净许多。

通奸则不然,通奸的基础是感情,很少有功利性质,不计代价,不考虑身份、辈分、相貌的差异,更没有对房产、车子、绿卡、户口的要求,甚至有时连相貌都不顾及,常见的有主仆通奸、叔嫂通奸、师生通奸,象洋人总娶中国的丑女,只要两情相悦,有共同语言就能勾搭成奸,一旦没了感情,关系即刻终止。奶茶和刘强东的关系经不起一点考验,而在古代,奸夫淫妇们明知一旦奸情败露,就是被处死的下场,却以生命为代价,奋不顾身也要翻墙约会,经得起生死考验。西门庆和潘金莲明知武松厉害,为了这份感情也要铤而走险,潘金莲认为只有西门庆能“读懂”自己,为了报答这份感情,无怨无悔,宁可最后被武松掏肺挖心,也不愿苟活在这吃人的世界里。即使在现代,通奸也多少要承受一点正宫原配寻死上吊,到街道到单位吵闹的压力,要面对熟人不怀好意的笑脸和揶揄。

有人看到这里,哈哈大笑:“原来你复新先生还是位性学大师啊?”自作聪明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认为我赞美奸夫淫妇,就是在宣扬结婚可耻,通奸光荣。这样头脑简单的人网络上经常见到,他们对人只有好人坏人之分,非黑即白,说某人是好人,他就将其想象成高大全,什么都好,听说谁是坏人,就认为此人一定十恶不赦,没一处闪光点。

人类作为高级动物,灵魂极其复杂,都具有两面性,甚至多面性,无时无刻不在同时扮演着天使和恶魔的双重角色,举个例子来说,美加有不少华男,从小接受西方教育,在这种环境下长大,人很容易单纯,拿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书呆子、窝囊废,得不到女人的青睐,诺大年纪也没找到对象,只好回大陆乡下托人找。结果还真的找到了一个女人。但这女的愿意嫁给他,不是因为爱他,而是因为想出国,追求西方国家的生活方式,看中的是能跟他拿绿卡,还打算利用这窝囊废拿到绿卡后,为自己原来小白脸男友申请绿卡,最终达到和小白脸在美加创业过幸福生活的目的,根本没把窝囊男当人。等到了国外,窝囊男与其举行了结婚仪式,晚上想和她圆房,她就怒目而视,两眼喷火,活像电视里为了躲避地主恶少纠缠的良家妇女,抓起剪刀,吓得窝囊男倒退两步。真要帮她脱衣服,她就撕心裂肺地尖叫起来,又挠又抓,叫声直冲上半天云里去,整个镇子上的人都被闹醒了,邻居慌忙报警,警察见了谁哭哭啼啼就认定谁有理,同情心泛滥,将窝囊男押上法庭。伪善的法律加上糊涂的法官下了禁制令,窝囊男不得婚内强奸,不得家暴,不许在奸诈女五百米内出现,房子留给女的,窝囊男被扫地出门在外租房,还得每月给奸诈女生活费。奸诈女此后成天吃吃喝喝看看电视和小白脸视频通话,说不尽的缠绵,发嗲表白自己那身白花花的肉还是干干净净地留给小白脸来享用:“没让那夯货赚到便宜,就等你快点来嘛……上帝保佑,菩萨慈悲,让我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吧。”等两年一到,奸诈女拿到了绿卡,立即要求和窝囊男离婚,把奸夫给办了出来。这样的事并非复新杜撰,而是真实发生的。我曾听闻这种窝囊男母亲的哭诉。

此女完全不顾及窝囊男一家的利益,别人在她眼里,根本不是人,都是被她利用的工具,这种做法和恶魔无异。同时,此女又坚信通奸有理,对自己的奸夫情郎含情脉脉,忠贞不渝,为了对方牺牲自己,又与天使无异,简直是当代潘金莲。人是一种复杂的动物,我为了说明贪官不是通奸而是嫖娼淫乱,就只讲了奸夫淫妇美好的一面,但并不代表我对奸夫淫妇另外一面的认可。我相信本文开头讲的圣人老中医也很清楚这点,当这种奸夫淫妇只顾自己的奸情,觉得只有自己的奸情才是宇宙最大最圣洁的事,其他任何事情都必须为其让路,而学潘金莲西门庆作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时,在老中医眼里,奸夫淫妇就不是人,而成了一味待他开发的药材了。

这种辩证关系,我这么说,也不知那些先生们到底能不能听懂。短小精悍的文章只能写给聪明人看,一点就透,而为了让那些先生们能听懂,不自以为是地come up with some foolish response,害得我的每篇文章都不得不写得那么长,长得令我自己都生厌,以图写得面面俱到,不被这些先生三言两语就给歪曲了,搞不好说来说去,最后连我自己都会被这些人说成是谁的奸夫,我真得防着这手。

从以上的几番对比,我们终于了解到通奸的实质,认识到中共官员所犯的罪行根本不是通奸。它们只有肉欲,没有爱情,是道德败坏的男盗女娼。康师傅除了众所周知的贾与汤,另有29个性伴侣(一说上百个),恐怕连名字都背不全,哪里有爱情存在呢?通奸的目的不是为了升官发财,而这些女人情愿陪老头睡觉,让雷政富之类的丑鬼日,全是利益交换,不是为了金钱,就是为了“日后提拔”,杨卫泽、余敏燕、杨晓波、张秀萍是这样,升官不成,盗走徐太尉一车金银财宝充当嫖资的某女兵也是这样,缺乏通奸的基本特征。

古语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的关系都不可靠,唯有通奸的人才是真情,可以为对方而死,否则就不会费尽心机偷偷摸摸处在一起。而共官狗男女间,要是嫖资不到位,也会像奶茶一样立刻翻脸。案发以后,共官及其女人面对中纪委的盘问本该大义凛然,为顾全对方的名誉与事业,学江姐死扛下去,但它们为了洗脱自己,不仅乖乖招供,还恨不能把脏水都泼在对方身上,完全经不起考验,根本不具备通奸的构成要件。

由此可见,中共的所谓的通奸,实质上共官是嫖客,对方是高级妓女,只不过这些卖淫女另外还有女星、女兵、女警、女官、女强人等身份作掩护和包装而已,是半公开半正式的纳妾重婚,应以“乱搞男女关系、滥交”来定性较为恰当,甚至还可以将其视为接受“肉身行贿”判处“重婚罪和受贿罪”。说成通奸,实在是避重就轻,混淆概念,有助于让他们逃脱法律的严惩,少判几年。更可笑的是,老百姓会误把它们这些形象丑恶、薄情寡义、满身铜臭的酒囊饭袋也想象成什么风流才子、性情中人、梁山伯祝英台,仿佛在共官身上才寻得到最原始的真爱,而报以极大的同情和仰慕,这岂不是滑了天下之大稽?

如果它们真的是通奸,习先生不妨将杨卫泽、余敏燕等先乱棍打死几对,给它们在八宝山革命公墓挖个穴埋了,过几年坟上要是长出树来,看看能不能治病,能不能保您长生不老。

从中我们还可以推测,习中央审薄时破绽百出、贻笑大方,现在又分不清基本概念,把这些乱搞男女关系的行为美化成通奸,说明习记中纪委没什么人才,招的也是些逼上毛都没长齐的、不谙世事、不通人情、望文生义、白字连篇、自作聪明的SB、烂逼、泼逼、白虎逼来当纪检人员领高工资。习总雇这些人来反腐,哪怕愿望再好,效果也可想而知,远不如雇来俊臣、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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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回复 越湖 2015-1-31 22:59
作者说俺:”短小精悍的文章只能写给聪明人看,一点就透,……”
看了半天,越看越不知道作者要说啥了。明显地,俺不是聪明人。
9 回复 hjshhyy 2015-2-1 05:06
实际上, 习所抓的是性权交易. 是指当官的拿人民的利益去做交易. 不是那种纯感情上的通奸. 作者是真不懂还是自己........
看上去, 作者的文字理解能力不应该太差啊.
8 回复 四月愤青 2015-2-1 05:54
真能扯。为通奸“正名”?如果通奸者都拥有崇高爱情,那就没必要以“通奸”的手段去获取了。既然认定通奸有高尚的内涵,又何必发文计较,也不需要去正名。
以往只说想当婊子又惦记立牌坊;谁成想现在当了婊子还昭告天下,婊子也必须给立牌坊!
7 回复 四月愤青 2015-2-1 05:56
这是要带头突破人类的道德底线,让中国人首先挂上无道德、无羞耻的标识吧。
8 回复 法道济 2015-2-1 06:01
欢迎金大侠来贝壳
8 回复 亦云 2015-2-1 07:36
词糙理不糙
6 回复 南冰洋 2015-2-1 08:29
现代中国, 没有真正的通奸。 只有官商红淫威下的逼奸。
6 回复 亦云 2015-2-1 10:15
通奸被热炒 是 为了吸引受众的眼球和转移注意力,淡漠受众对官员贪腐的聚焦,减轻反腐的副作用--自残
9 回复 南昌罗汉 2015-2-2 07:15
好文章!一纸道破了某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真实面目。
7 回复 泥马 2015-2-3 17:04
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此通奸非彼通奸,贪官都加尾缀“与人通奸”,似乎贪官都是风流倜傥的采花浪子,其实是以权利换取美色各得其所的权色交易。
6 回复 金复新1 2015-2-7 22:20
四月愤青: 这是要带头突破人类的道德底线,让中国人首先挂上无道德、无羞耻的标识吧。
果然是纷青言语
9 回复 金复新1 2015-2-7 22:20
南冰洋: 现代中国, 没有真正的通奸。 只有官商红淫威下的逼奸。
是呀
5 回复 金复新1 2015-2-7 22:21
法道济: 欢迎金大侠来贝壳
谢谢老朋友
9 回复 金复新1 2015-2-7 22:22
南昌罗汉: 好文章!一纸道破了某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真实面目。
谢谢,今天有新的。
10 回复 金复新1 2015-2-7 22:23
泥马: 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此通奸非彼通奸,贪官都加尾缀“与人通奸”,似乎贪官都是风流倜傥的采花浪子,其实是以权利换取美色各得其所的权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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