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楼 游客(198.84.x.x): 不孝之子,天理难容!
53楼 游客(203.116.x.x): 倍可亲从良了吗?居然没有地域狗出来咬东北人,新鲜啊
71楼 游客(99.234.x.x): 一面之辞。与老人相比,其大儿子更值得同情。从帖子遮遮掩掩的描述不难判断:这是一个离婚家庭,有两个儿子,父亲跟着大儿子过,母亲跟着小儿子过。大儿子已经为父亲养老送终,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母亲带着小儿子在东北已经40年,无论从感情还是恩情来说,现大儿子都已经没有多少牵连,大儿子可以拒绝。另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情况是,即使母亲嫌贫爱富想“投奔"大儿子,那也应该在事先征得大儿子的同意,贸然前往,先斩后秦,错在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