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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乡异客的个人空间 https://www.backchina.com/u/256334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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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展现出一幅意境深远的画卷,常常令老朽回味不已,惊叹折服。对于臃长乏味的文章,相信多数人是没有耐心把全文看完的,这不但违背了作者的初衷,也浪费了作者的心血,但这能怪谁呢?所以我提出:向长文开刀(小说类另说),向庸文宣战,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当然这里有文笔上差别的问题,有人也许会说,此文是写给自己的,那就请自便吧!
  • 华盛顿人: 也很同意! (10-24 01:58)
  • 它乡异客: (10-24 10:01)
  • 华盛顿人: 博客以1000字左右为宜,不能太长。超过5000字仔细看的人已经不会太多,即使献花,也有些是给博主一个面子而已。如果超过万字,大部分网友会扭头就走。 (10-27 02:09)
2017-10-22 1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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