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把武汉市编制办的回复上传到“国纲私房维权网”后,武汉市房管系统的人好像没有什么动静。武汉市是湖北省的省会城市。武汉市政府官员,包括武汉市市长、副市长喜欢到《长江日报》主办的“汉网”的“027社区”的“武汉建设”板块浏览;而湖北省的领导则喜欢到《楚天都市报》主办的“东湖社区”的“中部崛起”板块浏览。我把《张国安副处长将眼睁睁地看着他所领导的武汉市房管局信访处被摘牌》的帖子发到“武汉建设”,过了没多久,有一个头像是美女的网友发了一个留言,其中有句话非常好笑:“人家(指武汉市房管局)设立‘信访处’无非是为了理顺信访受理渠道”。毫无疑问,肯定是张副处长写的,普通老百姓谁会说“理顺信访受理渠道”?我针对该网友的说法无情批驳,不过转念一想,或许是房管局的其他人回应的?我跑到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坐在廖汀祥科长的对面和他闲聊。我知道廖科长和张副处长的私交很好,我故意提到这件事,然后开玩笑的说:估计张国安很喜欢这个美女,所以用这个美女的相片作为头像。廖科长哼哼哈哈的不接我的话头。到了下午,我一看,美女换成了和尚的头像。呵呵!哈哈哈哈哈!果然是张副处长。
看着国安副处长若无其事的样子,我想我得再刺激他一下。我又写了一篇文章《张国安副处长及信访处去留的遐想》。大意是:武汉市房管局私设“信访处”后,将原属于“办公室”的职责范围的“信息公开”、信访工作和“产权处”的落私工作一并划入“信访处”,但一直不肯公开“信访处”的职责。“办公室”则不再面对群众,也就是他们自己所称的“只对内”。同时拒绝公开该局重新调整各内设机构工作的职责范围。现在市编制办公室证实市房管局未设“信访处”。对于市局信访处的归宿,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探讨一下,纯粹娱乐。对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设立“信访处”,武汉城投公司的领导、市局领导及部分区房管局领导各有不同的看法和理解。一般认为市房管局为了维护他们的“尊严”,会想办法让“信访处”合法化,不过我认为这种推测基本上是不成立的。原因如下:1、合法化必须经过很多手续和程序,短期是办不到的;2、假定市房管局以工作量大为由申请,那么武汉市其他的局如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税务局等能不能也依此理由申请增加编制呢?答案是否定的,即不可能获批。否则机构又重新变得臃肿了;既然其他局不可能,则市局也不可能;3、市房管局不愿意打自己的脸,难道能够监管市房管局的市编制办会打自己的脸,否定自己已经作出的市房管局未设信访处的结论吗?何况市编制办本来就是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市房管局不可能设立“信访处”的结论,那么“信访处”的结局只能是撤销!信访处被撤销后,原信访处的处长—张国安先生的去留我们又可以推测一下了。1、高升或到其他部门或单位,或者或者….也就是不管“落私”工作了,我们祝贺他;2、回到产权处。又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直接作为产权处的处长,那么现在的处长赵(泽山)处长就得挪位,一个萝卜一个坑,16个处长的位置只能有16个处长,如果多出一个处长则会被编制办公室追查。作为年轻有为的赵处长和马上就要58岁的张副处长相比,赵处长挪位的可能性变得很小很小了;第二种可能:张处长回到产权处官复原职成为副处长,继续负责落私工作,这样他就得向正处长请示汇报了。3、赵处长走马上任时是不管“落私”工作。当张处长仍为产权处副处长并分管“落私”工作时,作为产权处一把手的赵处长必须又要管起落私工作了,这是他推辞不掉的,不知道他又将作何打算呢?4、 “信访处”撤销后,信息公开和信访的工作又重新成为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不可能只“对内”了,办公室又作何打算呢?5、当“落私”工作被确认能够进入信访渠道时,市房管局应该有办公室和产权处两个内设机构就可以互相协调和制约了。6、咱们的张国安副处长能否到其他处室仍然负责“落私”工作呢?这就涉及到一个“事随人走还是人随事走”的问题。产权处的职责是“9、负责制定全市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故落私工作是不可能到其他处室的;
文章很快被张副处长看到了,他心里那个气呀。他找人联系上晓红姐姐,说要和晓红姐姐长谈一下。晓红姐姐也就如约和他进行了交谈,并要求我一起去。张副处长依然那么气定神闲的对晓红姐姐说:根据151号文件的规定,你们家的房子不能发还,你如果想见局长的话,我可以帮你联系见周玉珍局长…等等。晓红姐姐笑着说:你想吃棒棒糖还是想吃棒棒?如果你你不把我们的房子还给我们,冷明是不会停下来的。张国安副处长大概以为让我见见市房管局的局长就是莫大的恩惠,殊不知局长和普通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对我而言,房子不还给我,见面有屁用?房子还给我,不见更好。谈话当然不欢而散。我提前离开了,晓红姐姐电话告诉了我谈话的内容。我真的佩服了张国安副处长,一个政府官员,“骗”变成一种常态是多么的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