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别墅”是权力的恶之花
倍可亲(backchina.com)(作者:瞿方业)河北石家庄市郊,太行山脚下,18栋豪华别墅已近完工。这个被当地称为“公安别墅”的建筑群共有36套,占地20余亩,户主为石家庄市公安局刚卸任的副局长、处长和在职民警及其亲友共计36人。对于该项目,当地人称,公安利用手中权力违规将城市户口迁至农村,通过打通村、镇、派出所、国土、城建等部门,违法获批宅基地。(据《新京报》)
一些人利用手中的职权违规操作,取得公共资源的事,大家久已见怪不怪,只要权势够大,手里的钱够多,就可以官商勾结,官民勾结,就可以在各种手法操作下让不合法之事合法化,让不可能之事成为可能。这种规律,在各类腐败案中都多有表现,如上海市房地局土地窝案,原副局长殷国元数名房地系统官员就是和开发商勾结下出让土地的;山东高官段义和将农村来的18少女柳海平打造成正科级干部,也是权力通吃的现代样版;近日因犯强奸20名处女而被判死刑的河南镇平县政协原副主席吴天喜可以说是别一则样版。只是这些资源处于不同的领域,强势者掘取的方式不同罢了。
有钱有势,当然也可以打通各种关节,将自身变成“荣誉村民”,实现“非转农”,进而在农村获得“手续齐全的”的宅基地,虽然国家明文规定村民的宅基地只能卖给本村村民,市民要变成村民,按照当地的规定,“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而“合法固定住所”成为限制市民“非转农”难以逾越的门槛,因为农村的合法住所,城市居民若没有直系亲属在农村,就不可能获得。从报道来看,石家庄公安系统的这些领导人并不具备这些条件。但他们终于如愿以偿,不具备条件而占有数十亩土地,其背后应当少不了权力之间的相互利用,还有权钱交易之类的事的。这种事和发生的城市的土地案件的区别,只是一个发生在城市里,一个发生在乡村里,前者属于可出售的土地,谁和批地的官员交情最深,能互相利用,谁就可以得到土地,后者则属于不可出售的土地,但经过打通关节,仍可以从表面合法化,让不可能的事成为可能。真是不怕办不到,就怕想不到。在权势者面前,一切皆有可能。
如此一来,尽管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一再重申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还经常提醒各地官员,要坚持耕地面积十八亿亩的底线,但农村的别墅群隔一阵就冒出来一片,前一阵不就有重庆的科技园里长出别墅了吗?因此,这十八亿亩能不能坚持住,照此下去看来很难说。
近来翻看范文澜先生《中国通史》,一再看到历代地方豪强对农民土地的剥夺,加巨土地兼并,造成农民失地成为流民,从而激化社会矛盾。这些豪强就是官员和有钱人。他们夺取农民土地的方式不外通过权势,与地方官府勾结,从而非法获取。这些的势力在中国历史上几乎一直存在,成为危害政权的力量。
当然我说这些,并不是说现在的官员就是以前的豪强,但不能不警惕历史的惯性,而些这些掌权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利益现象与历史上那种操作手法有着同工之妙,这是应当引起社会重视的。只是以前的社会财富主要表现为土地,而现在的财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土地仍然是很重要的一种,而且土地在当下的市场经济下获得了更大的财富价值,这也成为一些人盯着农村土地的原因。因此,对于一些强势者利用手中职权非法买地的行为,应当用历史的眼光去看待,而不能当成一般的土地违规问题处理。
当然,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根本上让权力规范使用,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这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利益的冲动就会一直存在,无论是乡村别墅还是其他利益,都会成为非法掘取的目标。“公安别墅”就是是权力违规使且下的的恶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