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厌学的孩子,14岁小泽游学的第三天

作者:you466  于 2016-2-16 22:5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子女教育

关键词:至行公学

没有厌学的孩子,14岁小泽游学的第三天
2016-02-16 由勇 至行公学

至行公学的第三天课程

昨晚睡觉前,对我说:我就是学不好英语,总是重复了上句又忘了下一句。小泽心理上对英文的拒绝,源于下意识。但他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如此抗拒。而时间有限,能够提升兴趣是最重要的事。

 昨天已经自己学了前六句,打下了点底儿,整夜反复地听播音,建立语感的熟悉度,希望今天能发音准确些。

 但我发现,中文读经的发音也有一些人为性的含糊,因为心底的不自信,不敢咬文嚼字,生怕有误。

 因此,每天阅读的量一点点地增加,通关一样,建立全息整体意识,他就有盼头了。

 让他起床后把昨天的前六句熟读后再下楼,但饭已经做好了,却迟迟不见他下楼,知道他已经开始了磨蹭战术,便催他下楼,在我面前一句一句重复,但还是不连惯。用学习机抄写,抄写规则是:看准一个单词后,不允许写错,把六句话抄完一遍后,吃饭!

 饭后,我在厨房刷碗,让他把在我身边,开始熟读这六句话,每一句只要有一点不流畅,就要重复。看得出他口服心不服,我谅问他:你知道什么是学习吗?呵呵,这个问题不止是他这个14岁的少年,我估计问大多数老师也没几个人能说得明白的。我的理解是:学习,与吃黄瓜相似的过程,1.用门牙咬断, 2.用槽牙磨碎, 3.咽下去。学习的过程是: 1. 不懂的内容老师帮助解释,但不能解释太清楚, 2.自己重复, 3.才能真正吸收。吃黄瓜最重要一件事,就是用槽牙在嘴里反复磨碎,而学习最重要的事,就是自己的重复。把这个道理说清楚,很快,他就能诵读得很流畅了,接着,很快就能背诵下来了。我问他,这回高兴了吧,他笑着应答,我叫声:臭小子,你就是一个毛病:懒!虽然躲闪,但鼻子也还是被我捏了一下,显然,他变得阳光而温柔,因为有收获的喜悦。

 对小泽来说,生活中每一细节也是心理障碍的成因,读经时,他的发音不准确,是因为习惯于用嗓子发音,而面部没有参与协助。我提醒他:汉语和俄语都是用嗓子发音,面部动的时候少,而英语却是大部分用嘴和表情参与协助发音,声音能分辨更清楚,便于别人听懂,因此而校正他每一个发音含糊的字。在打字的时候,很确定地问我:为什么“随”字打不出来呢?看得出他感觉这么熟悉的字都没打出来,一定是这个输入法有问题,我首先问他怎么打的呢?噢,原来他输入的字根虽然正确,但笔顺却弄反了,把“辶”放在“阝”之后,而不是最后一笔。但经过这样的试错后,他就会确切地知道正确笔顺了。 

 昨天下楼骑车时,我在他卧室看到他把充电的手机放在盖的被上面了,就故意没有挪开,等着他在场时,告诉他:这会酿成大灾难的,弃电时会产生热量,而放在易燃的物品上面,这是要放火的节奏啊,通常灾难都是在不经意的小事上引发的。  

 意志力是成功的关键,而不是所谓的聪明或者优秀。意志力会在不良的教育中受到伤害,变得脆弱,而在良性的--成功是成功之母中,形成习惯性的循环。让小泽在输入每一个汉字过程中,体验大脑图形思维带来的构思,积累每一个小的成功,慢慢形成兴趣于成功的习惯,这是对意志力最现实的培养方式。

 小泽在读书的时候,经常要跳字,比如哪个字没读出来就跳过去了,或者把该读的字读成了相关联的字音,比如:本来是“解”字,因为熟悉“了解”这个词,就读成了“了”音。什么原因?怎么办呢?

 我问小泽看没看过陈佩师和朱时茂演的小品“警察与小偷”没?他说没有,就说给他听:警察即使穿上小偷的衣服,他的眼神的坚定也显示出正人君子,而小偷即使穿上戴上警察的大沿帽也会因眼神的闪烁而显出是个小人。

 由此,我们就应该知道读书的妙处了,眼神集中于每一个字,口脑联动,集中心神,才能进入禅定的状态,经过这样日集月累的读书,就不会发生上述的小毛病了,成为一个君子作派。

 他的英文始终背的不够流畅,我该怎么办呢?让他用学习机抄写。抄写是有讲究的哟,不是看一个字母输入一个字母,而是看一个单词后,默写一个单词,写错了,没关系,再重新输入一次,慢慢地,就会实现“七田真教授”的“一眼看全局”的记忆法,看一句话就能准确地把每个字母正确拼写,看懂。用这种方法,相信对他背英文会非常有帮助,因为相当于阅读映在自己大脑中的文字嘛。  

 

最有问题的是没有语感,把每句话读成了象公交车里报站名的每个字单独的发音。因此,我做示范:把相关的词连成一起读,不相关的要断开,比如:“老母---举业-学医”不一而足,明白了这个道理,再让他自己读,就非常有语感了。

 事实上,造成他读书时没有语感,主要是因学校的语文教学形成的问题。英文用背单词,再用语法组织句子的机械方式,古文只专注每个单字的解释,而忽略整体韵味,其它文章的学习也是片段零碎方式肢解整体文意,只专注每个字每个词,每个片段,学的文章也少有整文,而是某一片段,某一节选,断章取义,事实上我们学鲁迅的文章会发现,没有哪一句话是符合标准语法的,很呦口,但却整体焕发出明确的思想观念。正因为这种片段、零碎的语文教学,让孩子们丧失了语感,丧失了听话听音的能力,变得答非所问,没有深意,表面化,轻浮化,流于俗念。

人的新鲜感兴趣是有限的,如果把精力浪费在枝离末节上,没等积累成整体时,兴趣就已经完全损失掉了。王财贵教授推广读经的意义就在于:把有限的精力和兴趣,集中在人类“经典”的大内涵的大块“肉”上,而非追逐字和句的“骨头”上的零碎肉,但很少人能真正明白他的苦心。当今,包括清华、北大、人大这些顶尖高校也没有培养出人文大家,究其细节,也是这个原因。大家应该有个共识是,盯着骨头上的碎肉,只能成为狗。 

 吃饭的时候,他用手指夹筷子的方式不正确,导致每次只能夹上来一点菜。我提醒他用勺子,每次带着汤水大口吃进嘴里,混合着饭嚼,会非常的香。显然他尝试了一次就感觉到了,不用我提醒也用勺子了。看着他吃饭,我给他讲了个小故事:《水浒传》里有一句常说的话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嘛,只有大口吃,才更香。他点头称是。我接着说,学习也是如此,每次只学一点点,片段,零碎,不会感觉到学习的乐趣的。象“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一样,大块地整体地学习,才有全息的整体韵味儿,才越学越有兴趣地主动愿意学习。 

 下午,郭老师来访,终于可以放小泽下楼骑车了。两个小时后,他楼来,看得出,骑车的感觉很爽。骑车的目的,是让他不要用眼睛来看,而是要激活身体的感觉。

 兴奋之余,交给他的任务是:把英文前七句背一下,我的要求总是让他意外,看得出他已经又忘了,还得重头来。小泽非常的善良,朴厚之人没有贼的惦记,事过无痕。因此,用心脑转换法,训练他的随时随地的惦记习惯。因此,英文的学习,需要每隔两个小时就从头重复,由脑的记忆,转化成心里的自然记忆。再用去做别的事让大脑专注别的事,把刚刚重复的英文替换掉,当完全忘记后,再重新开始,这种间断重复磨砺,才能在心里形成记忆的痕迹。 

今天沙画的时间很短,他自己在画一个塔,我说不可以,帮他找到一页很酷造型的孙悟空形象让他画,画了个上半身的造型,嘴部有些不合比例,想让他重新画的,但当把画扫到一边后发现,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唉,这一天好短哟,看来只能明天再画了。

语感的训练非常有成效,尽管后半段他几乎已经读烦了,但显然已经很有语感了,,,喝完奶,看着他累的样子,我有些心疼了,算了,还是让他看个电影吧,乔布斯拍摄的:玩具总动员,真是精品啊,连我也被吸引着陪他一起看完呢。

现在已经九点了,今晚睡觉前,一定要完成前九句的背诵,他已经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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