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佗: 日耳曼尼亚志

作者:Brigade  于 2019-10-10 22:1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转文|通用分类:文史杂谈

以下编译自1908年克拉伦敦出版社(Claredon Press)出版英文版Germania,由汉密尔顿·法伊夫先生(Hamilton Fyfe)译自拉丁文。

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

日耳曼人所居之日耳曼尼亚,因莱茵河和多瑙河而与高卢、瑞提亚(Raetia)和潘诺尼亚相隔,因崇山峻岭与部落间互相猜忌而与萨尔马提亚(Sarmatia)和达契亚(Dacia)相隔;至于其他方向,则为一片大洋所围绕,其中有数量众多、面积巨大的岛屿和半岛。直到最近,由于兵锋远及,我们才对日耳曼部落稍有所知。发源于瑞提亚境内高不可及的阿尔卑斯山脚的莱茵河,向西折流了一段路程后,注入北海。多瑙河从较低平的阿卜诺巴山(Mount Abnoba)山坡上倾流而下,沿途哺育许多部落,最后分为六道,注入蓬提海(Pontic Sea)。其第七道出口则已漫没在沼泽之中。

我倾向于认为,日耳曼人是土著民族,几乎没有因迁徙或通婚而受到外界影响。因为在古时,部落迁徙均依靠水道而非陆路。日耳曼尼亚所滨临的大洋,无边无际而又危机四伏,因此很少有船只从我们这一端航行到那儿去了。何况,即使不考虑这茫茫大海,又有谁愿意离开亚细亚、阿非利加或者意大利而迁居那荒凉而气候恶劣的日耳曼尼亚呢?除非那是他的故乡。

古老的歌谣是日耳曼人传述历史的唯一方式,颂赞着大地之子忒斯托(Tuisto)和他的儿子曼奴斯(Mannus),他们是所有德意志人的祖先。据说曼奴斯有三个儿子,沿海的印盖窝内斯人(Ingaevones)、中央部分的厄尔密诺内斯人(Herminones)和余下的伊斯泰窝内斯人(Istaevones)就是因他的三个儿子而得名。有一些人利用古代事迹的邈茫而任意附会,他们给曼奴斯添上许多儿子,从而多出了一些族名,如马斯人(Marsi)、甘卜瑞维人(Gambrivii)、苏维比人和汪底里人(Vandilii)等。但不论如何,这些族名都是真正的古称,而“日耳曼人”却是近来出现并应用的名词。最先越过莱茵河入侵高卢的那一支部落,即现在的图古利人(Tungri),在当时称为日耳曼人。最初“日耳曼人”仅用来恫吓高卢人,而后原是一个部落的名称逐渐流行起来,以至把“日耳曼人”这个名称加在所有部落之上了。

此外,他们还传说赫尔丘力士(Hercules)曾降临日耳曼人,因此这些日耳曼战士在战场上,总是唱着赫尔丘力士的赞歌。同时,他们还往往唱一首被称作“盾牌之歌”的战歌。歌声可壮胆,并且根据歌声还可预测这场行将开始的战役的胜负。如果歌声齐协,就表示士气激昂,足以慑敌;如果歌声杂乱,就表示士气不振、惊慌失措。对他们说来,与其说这是一种呼声的协调,毋宁说是一种心的共鸣。他们将盾举至唇边,使呼啸声的音调可因回响而更加宏亮。一些人认为:尤利西斯(Ulysses,即史诗《奥德赛》中的奥德修斯,译者注)在他那传奇的游历中,曾漂泊到这片大洋,并在日耳曼逗留。据他们说,位于莱茵河岸而迄今还有着居民的阿喜布尔基乌姆城(Asciburgium)即为尤利西斯所建并命名的;而他们又说在该处曾经发现过一个尤利西斯的祭坛,尤利西斯和他父亲拉厄耳忒斯(Laertes)的名字并排刻在上面。在日耳曼尼亚和瑞提亚的边界上,还发现了一些刻着希腊字母的碑碣。我既不想证实、也不想反驳这些说法;真伪由每一位读者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判断。

我个人倾向于把日耳曼尼亚的居民视为世界上一种未曾和异族 通婚因而保持自己纯净的血统的种族,视为一种特殊的、纯粹的、除了自己以外和其他种人毫无相似之处的人。因此,虽然他们人数极多,而体格则完全一样:他们都有着凶暴的蓝眼睛、金黄色的头发、高大的身-躯;他们轻悍好勇而不耐辛苦和,也决不习惯于忍受燥渴和炎热;由于气候和土壤的缘故,他们对于寒冷和饥饿倒能安之若素。

日耳曼尼亚虽然也有着种种不同的地形,但总体来说是一片密树参天、泥泞满地的地区,而靠高卢的一边,尤多-yin-雨;靠诺利古姆(Noricum)和潘诺尼亚的一边,则风势特劲。这一带地方盛产谷物,但不宜于果树;这儿的禽畜繁殖,但多半不甚肥硕。就是当地的牛类也不如寻常牛类的美观,牛角发育也不够饱满。日耳曼人多以畜群的多寡相夸耀,这是他们唯一的财富形式。诸神不曾将金银赐给他们,不知这是诸神的垂怜还是降怒。我并非断言日耳曼尼亚没有金矿或者银矿:因为无人曾勘察过。但无论如何,他们对金银的渴望与我们完全相异。在他们那儿也可以看到一些银瓶,那是送给他们酋帅的礼物,但他们并不把银瓶看得比陶器更为珍贵。不过,住在帝国边境上的那些部落,由于通商的缘故,比较重视金银,并且能够辨认并储蓄我们的某些钱币;至于内陆部落则仍然保持着简单的以物易物的古风。对于使用钱币交易的部落而言,他们更偏好熟悉的旧币,其中铸有两马驾车的旧币最受他们欢迎。相比黄金,他们重视白银,并非他们对于二者的质量有所偏好:只是因为购买一般用品的人觉得使用银子较为方便而已。

在日耳曼尼亚,铁也很少见,这从他们兵器形制上即可见一斑。他们没有剑和长矛(罗马步兵方阵所用长矛非常长,甚至长于士兵的身高,由此区别日耳曼人使用的短矛),而使用一种短矛,他们称这种短矛为“夫拉矛”(framea),此类武器带有一个短而尖的铁头,非常锋利而便捷,因此不论在短兵交接或长距离交战时,日耳曼人都喜欢使用这种武器。骑兵的装备即是一支夫拉矛和一面盾牌;步兵除了夫拉矛以外还有一束用于投掷的标枪。步兵每人携带较多可投掷极远距离的标枪。日耳曼人从不讲究衣着装饰,一般赤luo着而已,或最多披一件轻便的外衣,对于他们的盾,也仅仅涂上自己所喜欢的颜色。他们没有护胸甲,也很少见到戴着金属或兽皮制头盔的人。他们的马匹外形丑陋,也不善于奔驰;他们也不像我们那样训练驰骋回旋的骑术,他们只知道纵马向前或向右拐一个直弯。不过他们将队伍排置得非常紧密,保证了拐弯时不会有一个人掉队。总体说来,他们的步兵较强,所以步兵总和骑兵配合作战。从全体步兵中挑选出来列在最前排的战士身手矫捷,很适宜于配合骑兵作战。步兵的数额是固定的:每个村庄出一百人,因此他们被称为“佰”,这本是一个数字,后来便成了一个名号和荣誉头衔。他们的阵式列成楔形;在交锋时,往往先退一下,而再度向前进攻作势,这是一种战术而非怯懦。在搏斗正酣、胜负未分的时候,他们也要将战死者的尸体夺回。丢掉了自己的盾是一件奇耻大辱的罪行,犯了这种罪的人不许参加牺牲仪式,也不能出席部族会议。在失败的战斗中苟全性命的人,都被绞刑以结束他那不名誉的生命。

他们的国王是按照出身推举的,而选拔将军则以功绩为标准。国王的权力并非无限,不能一意孤行,将军们也不是以命令来驾驭士兵,而是以身作则的行为来统率士兵,他们借作战勇敢和身先士卒的精神来博取战士们拥戴。但如死刑、囚禁、鞭笞等种种处罚权力归祭司执掌,因为他们并不把这些视为刑罚或是将军的军令。在他们心中,有一位神祇常在战时伴随着他们,而这些都应当是这位神祇所降的责罚。他们从树丛中将他们所崇奉的图腾标识取出来伴同作战。他们的骑兵集团和步兵阵型的编制并非临时随意排列,而是按照各个家族和血缘关系来编制,最足以激发他们勇气的一个原因也就在于此:站在自己身旁的就是自己最亲爱的人,他们可以听到妇孺的悲号声,这里有着每个男子心目中所最重视的旁观者;这里有着他们所急于想博得的赞誉,他们把自己的创伤带到母亲和妻子们面前,而她们也毫不畏惧地要求看一看和数一数那些伤口:她们管理战士的饮食和给他们以鼓励。

传说中有许多次已经溃败或行将溃败的战役都被一些妇女们挽救过来了。这些妇女们不断地祈祷着,并且袒露着胸脯,这样便使男子们俨然感到她们被奴役的命运即将来临,而妇女之被奴役的耻辱更甚于战士自己被奴役。正因为这样,如果从这些部落中获得出身高贵的少-女作为人质的话,更可以使他们矢志不贰。此外,他们还相信妇女能传达神谕并预知未来;他们从不轻视妇女:和她们商量事务,尊重她们的意见。事实上,在韦柏芗时代,我们曾见到维蕾德(Veleda)曾被许多人长期奉为神明。早些时候,他们还曾尊崇过奥瑞尼雅(Aurinia)和其他许多女性祭司。但既没有谄媚奉承的态度,也不是肆意捏造神祇。

战神墨丘利是他们最尊崇的神,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日子里,会以活人祭祀他。对于赫尔丘力士和玛斯(Mars,此神祇其实是罗马神,被附会在日耳曼人身上,译者注)则以较低级的牺牲品来奉祀他们。有一些苏维比人也祭祀伊昔斯(Isis)。外来信仰的来源非常不确定,但从那像帆船似的标识看来,可以推断这种崇奉仪式可能是外来的。此外,日耳曼人认为把诸神围在墙垣之中或塑成人形都是亵渎神明的行为。他们将森林献给神祇,并以他们所见之神秘之物为诸神命名。

相对其他民族,他们对于占卜师及占卜结果更加重视。占卜的方法基本一致:先从核桃树上折下一条树枝,再将树枝折成许多签,上面各标以不同的符号,然后胡乱地散布在一块白布上。如果占卜公事,则由祭司主持;如果占卜私事,则由一家之父主持。主持者先向诸神祈祷,然后眼睛向上,将签抽出,如此连抽三次,再按照签上预先标好的符号求得占解:如结果不吉,则当日不得再就该事往下追卜;如所得结果顺心,则还需要再占卜一次以求确信。与我们类似,在日耳曼人也流行根据鸟的鸣声和飞翔来占卜的方法。他们还有从马的身上预测征兆的特殊占卜方式。在他们献给神祇的丛林中饲养着一些白马,这些白马不从事普通的工作;它们被系在一辆神车之上,由祭司、国王或酋帅们伴随着,他们倾听这些白马的嘶鸣和鼻息之声。不仅对于平民,就是对于贵族而言,这也是最可信的占卜方法了。祭司们只被看做是诸神的仆役,而这些马却被视为神祇的信使。在重要战役之前,他们另有一种预占胜负的方法。那就是从敌族中捉拿一个尽可能强壮的俘虏,令之与本族中挑出来的一名勇士搏斗,各人使用本族的兵器,从这二人的胜负来看出战争的预兆。

日耳曼人中,小事由酋帅们商议,大事由全部落议决。人民虽有最后决议之权,而事务仍然先由酋帅们彼此商讨。除非有紧急事务,会议日期是固定的,或在新月初上,或在月满为盈;因为他们相信在这个时候处理事务最吉利。他们以夜晚而非白天计算时间;他们的政令也是按夜颁布。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夜在昼前。日耳曼人的自由和独立反而导致一个缺点:当召集会议时,尽管有令,但他们不能立刻集合,往往需要费两三天的时间才能召集。开会时,大家都带着武器就坐。祭司们宣布肃静,他们有维持秩序的权力。在国王或酋帅们之中,或以年龄、或以血统、或以战争声望,推选一个人出来发言,人们倾听他,倒并非因为他有命令的权力,而是因为他有足够的说服力。如果人们不满他的意见,就报之以啧啧之声;如果大家满意他的意见,就挥舞长矛:这种用武器来表示同意的方式,是最尊敬的赞同方式。

这种会议也包括涉及死刑的审判。刑罚的方式取决于罪行性质。叛徒和逃兵被吊死在树上;怯敌者、厌战者和犯极丑恶之秽行者,则用树枝编成的囚笼套住而投入沼泽的泥淖中。他们认为分别处罚,是表示对于犯罪的行为应当明正典刑,悬尸示众;而对于可耻的丑行,则应当秘而不宣。轻罪也有着各种适当刑罚:被判定有罪者应缴纳马或牛若干作为罚金。罚金的一半归酋帅或部落所有,而另一半则归受害人或其亲属所有。他们还在这种会议上选举司法官,到各部落和村庄里处理诉讼事件:每一位都有一百名陪审者,作为他的顾问和权力来源。

他们无论在办理公事或私事时,兵器总不离手。但这必须在部落认可他有使用兵器的资格以后才能如此。当一个人长到能使用兵器的年龄时,就在大会上由酋帅、本人的父亲或亲属给这个青年勇士装备一面盾和一支矛;这就像罗马青年以着拖袈(Toga)为平生第一个荣誉。在此之前,他还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此后他开始成为部落的一员了。有些时候因为出身高贵,或因祖上有卓越军功,一些少年在尚未成年时即担当酋帅之任,但他身边有年富力强、阅历深厚的成年人作为他的辅佐。这些成年人是不以作侍从为耻的。侍从之中自有等级及之别,这由他们所随从的主人决定:侍从们为了决定谁应是最亲近侍从的问题常引起激烈的竞争;酋师之间为了决定谁应有最多额和最勇敢的侍从也有竞争。经常为一群挑选出来的青年所环绕,这既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力量;在无事时,既可以显示威仪,在临阵交锋时,又可以防护左右。酋帅如能招徕许多孔武有力的侍从,那他的威名将传播到临近部落,而不仅局限于本部落。像这样的酋帅会受到外族使臣的称誉,并受馈赠之荣,而仅凭他的威名就足以在战场上慑服敌人。

战斗中,酋帅的勇敢不如他人,是他的耻辱;侍从们的勇敢不如酋帅,也是他们的耻辱。假使自己的酋帅战死,而自己却从战场上生还,这就是毕生的-羞-辱。保卫酋帅,跟随酋帅,甚至将自己的军功献归酋帅的名下,这才是忠勇表现。酋帅们为胜利战;侍从们则为酋帅而战。如果他们的部落长年无战事,那么许多出身贵族的青年就要去找寻那些正在发生战争的部落;一则因为他们的天性好动;再则因为在战争中更容易博得声誉;三则因为只有在干戈扰攘之中才能维持相当数量的侍从。侍从从慷慨的酋帅那儿可以得到战马和锋利武器。为数众多的筵席饮宴是他们唯一的报酬,饮食虽然粗陋,但供设却甚为丰富,而这些慷慨之物只能来自战争的劫掠。要想劝他们去耕种土地和等待一年的收成是很困难的,这些人更愿意以向敌人挑战和赢得创伤来找寻收获。他们还觉得:可以用流血的方式获取的东西,如果用流汗的方式得之,未免太懒惰无能了。

没有战事时,日耳曼男人以狩猎消磨时光,而更多的时候则无所事事,整天吃喝睡觉,即使是最勇敢善战的勇士也什么都不干,把一切生计家务都委给家中的妇女和老弱掌管。他们自己则慵懒怠惰,他们有着极矛盾的性情:既贪于安逸,又不耐和平。按照他们的习俗,每人自愿地将牲畜或谷物的一部分献给酋帅,这是作为礼物收下的,但也满足了酋帅们的需要。酋帅们特别喜欢接受邻近部落的馈赠,这些馈赠不仅有个人送来的,还有以部落名义送来的:其中包括良马、厚重盔甲、雕饰及项链等。最近,他们还从我们这儿学会了互相赠送钱币。

众所周知,没有一个日耳曼部落定居于城郭内,即使个别的住宅也不容许彼此毗连。他们零星地逐水草或树林而居。他们的村落同我们屋舍栉比的村落形式不一样;他们在每座房屋的周围都留着一片空地,可能是为了预防火灾,或者是由于他们知该造些什么。他们甚至不会使用石头和瓦:一切营造均用原木,而不做进一步加工,既不美观也不舒适。有些房屋涂上一层--湿--的各种颜色的粘土,于是墙壁更像是彩色壁画。他们还喜欢在地下掘窖,窖上盖上一层薄土,作为储物室及过冬之所,因为日耳曼尼亚的冬天极其寒冷。而且,当敌人劫掠地上财物时,埋在地下的窖藏也许能不为敌人发现,或者就因为敌人没时间搜寻而幸免。

穿着方面,他们都披一件外衣,用钩子束紧着,或者用荆棘代替。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衣服,因此只能终日围在火炉边。富人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另穿一件内\_衣;此内\_衣非常拘束,因此每一部分肢体都凸露出来,不像萨尔马提亚人和帕提亚人(Parthians)所穿的那么宽舒。他们也穿兽皮;沿莱茵河各部落的衣着比较随意,而内地各部落因不通商道,穿得整齐一些。他们选择某一些动物剥皮,并且还把从海外得来的一些动物的花斑皮和这些兽皮杂编一起。妇女们的服装和男子们是一样的,不过她们经常穿一种亚麻布内\_衣,缀以紫色的边,而该内\_衣没有袖子;因此她们的手臂和胸部附近都luo露在外。

日耳曼人的婚姻制度非常严密,这是他们风俗习惯中最值得赞扬的了。他们大概是野蛮人中唯一以一个妻子为满足的一种人,虽然也有极少数例外,但那些例外者并非出于情欲的作用,而是自于出身高贵才追求一夫多妻。至于说到订婚的礼物,不是女方把嫁妆送给男方,而是男方向女方交纳彩礼。由父母和亲戚出面鉴定彩礼,但这些采礼只是一头牛、一匹勒缰的马、一面盾、一支矛或一把剑:既不是为了迎-合女-人的口味,也不能用作新妇的装饰;做完这些,婚约就定下来了,而她也回带盔甲作为礼物送给丈夫。他们认为婚姻是最大的约束,保障了婚姻的神力。为了避免妇女在婚后就放弃追求勇敢和怀有避免战争的心理,因此在婚礼上,新娘被叮嘱应与她的丈夫共劳苦、同患难。一头牛、一匹勒缰的马以及那些交换的兵器也就是为了申明这种意义。做妻子的应为终身抱定这样的信念:她将自己所接受的结婚信物丝毫无损地传给她的儿子,使她的儿媳再接受它们而传给她的孙辈。

他们具有坚贞的品质;既不受声色的诱惑,也不受饮宴的引诱。无论男女,都不懂得幽期密约。就他们的人数而言,通--奸-的案件可以说是极少。他们对于--奸--yin-的处罚是毫不宽容的,这是丈夫的特权。如果妻子与人通--奸-,丈夫就将她的头发剃光,剥去衣服,当着她的亲戚将她赶出家门,穿行全村将她笞打。不守贞节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像这样的女-人,纵使年青、貌美或富有资财,也很难找到丈夫。在那里,没有人对秽行付之以嗤笑,也没有人将勾引旁人堕落或受人勾引而致堕落的行为视为一种时髦的风气。有些部落的风俗尤其为甚,在那儿只有-处-女可以结婚;当一个女-人作了新娘以后,她便不得再有任何其他妄想了。她们只能有一个大夫,犹如只有一个身\_体、只有一次生命一样,因此她们不会三心二意。她们不是为了找寻丈夫,而是为了结一次婚。节育和杀婴,都被他们视为丑行。他们优良的风俗习惯,其效力远胜于别的地方(指罗马,译者注)的优良法律。

在每个家庭中,孩子们都是赤luo和肮脏的,但却长出一副我们所最羡慕的壮健身-躯。婴儿都由自己的母亲哺乳,从不委托给保姆和乳娘。主人和奴仆在幼年时,受到的抚养并没有歧视。他们同样地在畜群中厮混,同样地在泥地上打滚,直到他们成年、有了一定能力以后,才把人分别开来。男孩结婚很晚,所以有着充沛无比的精力。女孩子也并不很早就结婚,男女都要到达同样的年龄和身材发育到同样的程度以后才结为配偶,因而子女长大后也有着与父母同样充沛的精力。甥舅关系与叔侄关系的关系平等;有些部落把甥舅关系看得比叔侄关系更为密切和神圣,而在接受人质时宁愿以甥舅关系为对象,认为这样可以获得牵连更广的可靠保证。但每人的继承者还是自己的子女。他们是没有遗嘱的。如果身后没有子女,则遗产依次应归兄弟和叔伯诸舅所有。一个人的亲属和姻戚愈多,则他所受尊敬越多,老而无子的人是不会获得尊敬的。

整个家族对于祖辈和亲属的宿仇和旧好关系,都有继承的义务。宿仇并非不能和解;甚至仇杀也可以用若干头牛羊来赎偿,这样不仅使仇家全族感到满足,而且对于整个部落更为有利,因为宿仇与自由是完全相对的。没有其他民族比他们更慷慨好客了。闭门拒客被认为是一种丑行。每一个人都按照他的家财以上宾之席待客。如果主人无力招待也会介招另一位东道主给他的客人,陪同他前去,并不需要另一家主人的邀请。另一家也不以此为怪,也会殷勤地招待他们。就尽主人之谊而言,对待熟人和陌生人是没有差别的。每当客人离开的时候,只要客人想要的,就给他什么;同时,主人也毫不忸怩地向客人索取礼物。他们非常爱好礼物,但他们既不会施恩望报,也不会受施必报。

他们往往睡到天明以后才醒来。睡醒以后,习惯用温水洗浴,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寒冬是很长的。洗浴以后,各人分别按自己的座位吃饭,每个人都有张桌。然后拿着兵器去处理事务;但也经常纵饮狂欢。他们对酗酒没有什么罪恶感。争吵是常见的事;当然,在这些醉汉中,经常是打得头破血流才告一结束。然而,冤仇的和解、婚姻的缔结、酋帅的推举、甚至和战的决策也都在这种钦宴中进行磋商,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在这个时候内心最坦白、最纯正和最能接受长者之言。他们天性纯朴,又没有感染--奸-巧机诈,他们在无拘无束的饮宴中吐露各人的心事。大家的情绪意识就这样暴露出来,到了第二天再重新处置。这样的安排倒有各得其所之妙:因为他们正是在无力掩饰自己的时候进行磋商,而在头脑清醒的时候才作出决定。

他们的饮料是用大麦和其他谷类酿造的。发酵以后,和酒(指罗马贵族喝的葡萄酒,译者注)颇为相似。莱茵河岸近旁的部落也买卖酒。他们的饮食非常简单:一些野果、野味和乳酪。他们不会烹调,但也不求美味可口,只是为了充饥果腹而已;但在饮酒方面,就没有节制了。如果让他们纵饮:他们想喝多少酒,就供给他们多少;那么这种恶习就容易使他们自动屈服,正如用刀剑征服他们一样有效。

他们只会一种表演,在任何集会中都一样。赤luo着的青年在枪丛剑棘中跳着舞。他们经常练习这种舞蹈,所以跳得很精熟优雅。这一舞蹈非常危险,但青年们并不是为了赚钱,观众的喝彩是对他们最好的奖励。非常令人惊异的是:他们居然也正经其事地用骰子赌博,就是在头脑清醒时也如此,无论输赢都毫无节制,甚至当赌本输光了的时候,把自己的身\_体自由拿来作孤注之一掷。输家情愿去做奴隶,即使他比对方年轻力壮一些,也甘心被缚着去拍卖。这是他们的恶习,而他们自己却把这说成是信义的行为。但赢家也觉得靠赌博赚来奴隶是不名誉的事情,所以对于这样的奴隶总是转卖出去。

至于一般的奴隶都有自己的一所房屋和一个家庭,这区别于我们的奴隶,罗马的奴隶往往被分派以各种家务。奴隶的义务仅仅是向奴隶主交纳一定数量的谷物、牛和衣服,奴隶的属从关系仅此而已。其他一切家务都由妻子和儿女来负担。他们很少笞打奴隶、囚禁奴隶或罚奴隶作苦工。他们也往往杀死奴隶,并不是因为整肃严格的纪律,而只是由于一时的暴怒才将奴隶杀死,就犹如杀死一个仇人似的,不过杀死奴隶不受处罚。被释放的奴隶地位并不比奴隶高多少,在家庭中也没有什么地位,在政治方面更毫无权利。不过,在部落里情况就不同了,被释放的奴隶地位往往比自由民和贵族还要高;至于其他部落中被释放的奴隶地位之卑贱,却正是他们自由的证明。

他们对于重利放贷之事一无所知,这比禁止这种行为更为有效。土地归公社共有,公社土地的多少,以耕者口数为准;公社之内,再按各人贵贱规划。得益于土地的广阔平坦,使之易于分配。他们从不连续两年耕种同一块地,因为他们不以种植果园、圈划草场和灌溉等方式提高土地的肥沃。即便如此,他们的土地还是绰绰有余。他们所求于土地者唯有谷物一种,由此他们也不像我们将一年为分四季。他们对于冬、春、夏三季的意义都能了解,而且也各赋以一个名称,但既没有秋季的名称,也不了解秋季的意义。

他们的葬礼没有什么繁文缛节。专用某几种木材火葬有名望的人物,这就是他们唯一的仪节了。在火葬的柴堆上,并不堆积衣服和香料,只是将死者的甲胄、有时连他的坐骑,投入火中。坟墓就是一个小土堆。他们认为雕饰费事而又笨重的墓碑会成为死者难受的负担。在他们中间,恸哭流涕的表现很少,而悲悼之情则不会被时间削弱。他们认为:对于死者的感情,女-人以哭泣表达,而男人则铭记于心。

上面我已经对所知的日耳曼人起源和风俗习惯作了总体叙述,现在我要分析几个典型部落的不同组织和宗教信仰,指出他们之间的差异有,以及由日耳曼尼亚迁到高卢的究竟是哪几个部落。

从伟大的尤利乌斯·凯撒的记载中得知,高卢人的势力曾一度胜过日耳曼人,因此,这使高卢人横渡莱茵河,进入日耳曼尼亚成为可能。当任何一个部落强盛起来,希望去占有一些新的、尚未为其余部落所有的土地时,莱茵河是无力阻止他们的。因此,厄尔维梯人(Helvetii)占领了厄尔齐尼亚(Hercgnia)森林与莱茵、美因(Main)两河之间的地区,在此以外(“外”指更西面的地区,译者注)的地方曾为波依人(Boii)所占有。虽然现在居民已经更换,而该地仍以波依埃米(Boiohaemi)为名。然而,究竟是阿拉维西人(Aravisci)从俄昔人(Osi)那儿迁到潘诺尼亚,还是俄昔人从阿拉维西人那儿迁到日耳曼尼亚,这已无可考。因为他们的语言、组织和风俗习惯迄今一模一样,隔着大河的两个部落有着同样的优点和缺点,同样贫穷但自由。特瑞维利人(Treveri)和纳尔威人(Nervii)则公开声称自己是日耳曼人的苗裔,想借这种祖先的光荣来使自己区别于没有生气的高卢人。莱茵河西岸的汪基内斯人(Vangiones)、特利波契人(Triboci)和纳美特斯人(Nemetes)是真正的日耳曼人。至于乌比人(Ubii),虽然罗马人已经把他们的家园看作罗马殖民地,并把阿古利庇塞-斯(Agrippinenses)这一罗马名字加于他们之上,但他们却并不掩饰自己的日耳曼祖源。早先他们渡莱茵河内迁(罗马帝国最强盛时以莱茵河为疆界,以东的是罗马高卢行省,以西是蛮族活动区,译者注),向罗马投诚后就被安置在莱茵河西岸,不仅不需要监督,罗马人更可用他们来守卫边境。

巴塔维人(batavi)是所有部落中最勇敢的,他们据有莱茵河中一个岛屿以及河岸一条很狭的地带。他们本是卡狄人(chatti)的一支,后来因为内乱才被迫迁到现在的住处,因而成为罗马帝国的一部分。他们仍然保持着古代盟友(指罗马还是共和国时,给一些城邦以同盟者身份)的光荣标记,那就是:他们不受进贡之辱,也不受税收压迫。他们没有赋役,而仅仅作为罗马的利矛坚盾而独处一方。马提雅契人(Mattiaci)也和巴塔维人同样臣属于我们。罗马人民的伟大,使帝国声威远扬于莱茵河外的异域。因此,尽管这一部落的领域在莱茵河的日耳曼尼亚一侧,但他们反与我们保持一致,他们在各方面均与巴塔维人相似,不同的是,他们家乡的气候和水土使他们更为强壮和勇敢。至于那些耕种什一税地(Tithe-land)的部落,虽然远居莱茵河和多瑙河以外(“多瑙河以外”,指多瑙河以北,罗马帝国强盛时以多瑙河为北部边界,译者注),我也不能将他们算在日耳曼人之内。那是从高卢迁移去的一些鲁莽冒险者,他们因为无以为生才前去占据了这块所有权不明的土地。不久以后,由于我们的国境日益扩张和兵锋远及的缘故,这块地方便被收入罗马行省之内而成为帝国一个边远角落。

在比这些部落稍远些的赫尔希尼亚森林则居住着卡狄人,这一带与其他部落所处的平原大为不同。虽然大部分地方为山脉所盘踞,但地势逐渐下降,赫尔希尼亚森林更像是卡狄人的守护,将他们与其他部族分隔开。卡狄人躯干肢体极其健壮,相貌凶恶而特别勇悍。就日耳曼人而言,他们应当是相当聪明的一支人了。他们推举首领,并服从于首领;他们有军事纪律并懂得战略;他们善于伺机乘隙,也能抑-制自己一时的冲动;他们把白天安排得很好,夜间则掘堑防御;他们知道侥幸是一时的,而勇敢值得依赖;尤其不平凡的是,他们更依恃将军的身先士卒,而不是依仗盲目冲锋,这是只有罗马人严明的纪律才能达到的。他们的全部军力在于步兵,步兵除了携带兵器而外,还负荷铁制的工具和辎重。其他日耳曼部落热衷小规模战争,但卡狄人却只进行大规模战役。他们很少从事抄掠和突击。这可能是因为骑兵的特点是胜如潮涌、败如山崩,迅捷和慌怯总是连在一起的;而步兵往往能沉着应战,颇近乎刚毅之勇。

卡狄人有一种专用以表示个人勇敢的风俗,该风俗在日耳曼人中独此一家。那就是:男人刚刚成年,便蓄发留胡,直到他杀死一个敌人用以彰显自己的勇敢以后,才站在敌人血淋淋的尸体上,将脸剃光;从此他才算尽了自己出生的义务,才不负故土和父母。怯懦者则仍然须发满面。在他们眼中,铁戒指是耻辱的标记,但一些勇者往往也戴一个铁戒指,作为镣铐的象征,直到他杀死了一个敌人以后,才算履践了自己的誓言,才能解脱自己的镣铐。这种风气在卡狄人中间很流行。有些男人,尽管已头发斑白,但还带有这种表记,不仅在本族人中很显眼,敌人也能一眼辨认出来。每逢交战的时候,总是让这些人排在前列,蔚为壮观。即使在太平无事时,他们也并不显得驯静些。他们没有居室、没有田地、没有职业;他们任意游荡,游荡到那里,就由那里的主人款待他们。他们挥霍旁人的财产,亦如轻视自己的财产一样,直到年老体衰,才失去了当年的豪气。

挨着卡狄人的莱茵河的河道现在已经固定下来,并被当作边界。沿莱茵河河岸,靠近卡狄人的有乌西俾人(Usipi)和腾克特瑞人(Tencteri)。与所有日耳曼部落一样,腾克特瑞人也勇武善战,尤其擅长于骑兵的组织;邓克特累人的骑兵威名并不在卡狄人步兵之下。他们的祖先首先获得这种威名,而后世继续坚守。他们的儿童以骑马为游戏;青年人以此争胜逞强;甚而老年人也乐此不疲。马,也和奴隶、房屋及其他遗产一样,属于个人财产,不同的是,马不一定由长子继承,而是由特别勇敢善战的一个儿子继承。

以前毗连着腾克特瑞人的是布鲁克特瑞人(Bructeri),但据最近传闻,卡马维人(Chamavi)和盎格利瓦累人(Angrivarii)迁到了该处,将布鲁克特瑞人或赶走、或借邻近部落的帮助歼灭了,这也许是由于他们憎恨布鲁克特瑞人的傲慢,也许是由于他们贪图劫夺布鲁克特瑞人的财产;要不然就是由于上天降福于我们罗马人了。上天甚至还不惜让我们目睹这场激战。有六万多人死于这场战斗之中,虽不是死在罗马人的刀剑之下,但却远胜于死在罗马人的刀剑之下,因为我们可以坐享其成。如果这些部落不能对我们保持友好,但愿他们永远彼此仇视。我们帝国运势已衰,幸运所能赐给我们恩典也就无过于敌人内讧的了。

比盎格利瓦累人和卡马维人更远些,是杜尔古比尼人(Dulgubnii)和卡斯瓦累人(Chasuarii)以及其他一些不著名的部落。至于向莱茵河的一面则有弗累希人(Frisian)。弗累希人分为两部分:强者称大弗累希人,弱者称小弗累希人。这两支人的地域沿莱茵河直到出海口,包括了罗马战舰所曾游弋过的那些巨大湖泊。事实上,我们曾探寻过这一带的海岸线。传闻该处保存着赫尔丘力士的柱子;若赫尔丘力士并没有来过此地,那就是由于我们不约而同地认为各处所见到的壮丽宏伟的建筑都是他的神功,但传闻始终未能得到证实。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司(Drusus Germanicus,罗马将军,译者注)的胆量并不算小,然而大海拒绝任何敢于探索它和赫尔丘力士秘密的行动。在他以后,更无人问津,大家都认为:与其去探究原委,倒不如诚信神功来得虔敬。

我已经描述了所知的所有日耳曼尼亚西部的情形。从弗累希人地域开始,海岸线一直向北延伸,而后又转向南,形成一片环形土地。其中首先是考契人(Chauci),这一部落的地域包括从弗累希人一直往东的一部分沿海,顺着前面所述各部落的边缘环曲而下,直至卡狄人之境。他们不仅仅占有这一大片地区,而且人口甚众。在日耳曼人各个部落中,他们应算是最高尚的一族;他们以正直的行为来保持自己的伟大。他们没有贪婪的野心,也没有越界暴行。他们和别的部落和平相处,不相往来。他们从不挑起战争,也从不抄掠他族。事实上,他们并不以采取强硬镇压的政策来体现本族实力。但他们也随时备战,一旦有事,大队人马在顷刻之间便可赴战;然而在太平无事的时候,他们的声威也并不稍减。

切如希人(Cherusci)居住于考契人和卡狄人的东边。长期以来,他们没有受过侵略,安享过度的、使人颓靡不振的太平之福。这自然很幸福,但却未见得安全,因为处在横暴的强邻虎视眈眈之下,太平只是一叶障目而已。在强权决定一切的时代,公道和仁义只是加在强者身上的美名。因此,切如希人本该有善良正直的声誉,现在却被称为笨伯和懦夫;而强盛的卡狄人与此相反,他们认为成功和深谋远虑是分不开的。弗希人(Fosi)为切如希人的邻居,其遭遇也相当。虽然在繁盛时期不曾和切如希人有福同享,但后来反倒与他们有祸同担。

就在同一片日耳曼尼亚沿海角落,居住着辛布瑞人(Cimbri)。这个部落现在人丁稀少,过去却有煊赫的声威。至今到处保留着很多遗迹,证明了他们古代的光荣。在莱茵河的两岸有他们的营垒遣址,范围非常广阔,当你巡行这些营垒遗址时,还可以想象他们当年雄壮军容,同时这也是一次大规模移民的痕迹。罗马纪元六百四十年(公元前113年,译者注),卡西利乌斯·麦特鲁斯(Caecilius Metellus)和巴庇里乌斯·卡尔波(Papirius Carbo)任执政官时,我们初次听说辛布瑞人的侵略,从那时算起,直到皇帝图拉真之第二任任执政官为止,共计约有二百一十年左右,我们从事于征服日耳曼尼亚竟达如此之久。在这段时期中,双方都损失惨重。无论萨姆尼特人(Samnites)、迦太基人、西班牙人、高卢人、或乃至帕提人,均不曾令我们这样经常的警戒。日耳曼人的自由自主比帕提亚帝国还要可怕得多。东方帝国除了杀死我们的克拉苏(Crassus,前三头之一)以外,他们还有什么可以嘲笑我们的地方呢?他们也曾丧失了自己的巴科茹斯(Pacorus),他们也曾被温提底乌斯(Ventidius)击溃过。但日耳曼人曾经打败了或生擒了卡尔波、卡修斯、斯考茹斯·奥瑞利乌斯、塞-尔威里乌斯·卡比约(Serviliius Caepio)和马库斯·曼里乌斯(Marcus Manlius),他们使罗马丧失了五个执政官所率领的军队,他们曾经从奥古斯都手中掳去了瓦鲁斯(Varus)所率领的三个军团。固然,他们也曾被马利乌斯(Marius)击败于意大利,被伟大的尤利乌斯·凯撒击败于高卢,被德鲁苏斯、尼罗和日耳曼尼库司击败于其本土,但在这些战役中,我们并不是没有损失的。不久以后,凯乌斯·凯撒的虚张声势终于成了一场笑话。此后,彼此一度相安无事;但到了我们内战时,他们又乘机袭击我们军团的过冬营地,甚至还打算征服高卢行省,虽然又被我们赶回去了。但近年以来,只见我们捷报频传,而不见我们真正战胜他们。

现在我们要谈苏维比人(Suebi)。他们不像卡狄人和邓克特累人那样只是一个部落,而是占有日耳曼尼亚大部分地区,所以至今还分成了许多部落,各有不同的名称,苏维比人是他们的总称。苏维比人所特有的,区别于其他日耳曼人的标志是将头发抹在脑后,束成一个髻。这也是他们内部自由人不同于奴隶的标志。在其他部落中也可以看到这种打扮,或由于他们和苏维比人有亲属关系,更多的则是模仿行为,但这种例子很少见,且也只限于年轻人中。在苏维比人中,就是到了头发斑白的时候,还是绾一个蓬松的髻在头顶。首领们则更在髻上加装饰,他们对于容貌的修饰如此而已。但这完全出于一片纯朴天真,没有丝毫爱美之心。他们只是认为交战时将头发这样装束,可以使自己显得高大可怕一些,所以他们的打扮自己,应当被认为是给敌人看的。

塞-姆诺内斯人(Semnones)自称为苏维比人中最古老和最高贵的一支。这可由他们的宗教仪式证明。每逢一定的时期,所有有共同族源的部落都派遣代表聚集在一个丛林之中,选取此片森林既是因为此地是发源之所,也是出于对未知森林的恐惧。在这里,他们野蛮宗教仪式的恐怖开端是当众举行人祭。对于这丛林的崇敬还不止此一端。他们进入丛林的时候,必须套上锁链,以表示属下对该处神力的皈依。如果不幸跌倒了的话,不得站起或由人扶起,而只许匍匐爬行出来。所有这些迷信都是由于他们相信他们种族就起源于此、并且相信万物之主的尊神就住在这里。塞-姆诺内斯人的繁盛更加强了他们的信仰;他们分成了一百个部落,部众的强大使他们自命为苏维比人的领袖。

至于朗哥巴底人(Langobardi)则正好相反,因人口稀少而著称。他们处在部众强盛的邻族包围之中,但并不附从于他人,而以勇悍善战来维护自己的安全。在朗哥巴底人之外,则有柔底尼人(Reudigni)、阿维内斯人(Avione)、盎格利人(Anglii)、瓦瑞尼人(Varini)、欧多塞-斯人(Eudoses)、苏瓦多内斯人(Suardones)和努伊托内斯人(Nuithones),他们都为河流与森林所环绕。关于他们的信息很少,不过他们共同崇奉大地之母纳尔萨斯(Nerthus),他们相信她乘着神车巡行于各部落之间,过问凡间俗事。在大洋中的一个岛上,有一丛神林,神林之中,有一辆供献给神的檀车,覆盖着一件长袍。只有一个祭司可以接触这辆车子。当女神下降她的神庙时,只有这个祭司能够感觉出来,于是牝犊拉着车上的女神前进,而他则以虔诚之心情随侍车后。女神光临到哪里,哪里就设酒宴庆贺,女神降临的时期是宴庆时期。在这时期,他们弭兵息鼓,不带兵器,彼时,他们才知道和平与安宁。这场欢宴一直持续到女神厌倦于凡间的交际,于是由这位祭司送她回神庙。如果你相信的话,据说此后这檀车、车上的长袍和女神自己都要在一个神秘的湖中沐浴。送去服侍女神的奴隶们立刻就被湖水所吞没。因此引起一种神秘的恐怖和愚昧的虔诚,认为只有注定了要死的人才能见到女神的沐浴。这几支苏维比人扩展到了日耳曼尼亚很边远的北部地区。我们再沿着多瑙河叙述,一如我们前面沿着莱茵河叙述一样。距离我们最近的是赫尔门杜瑞人(Hermunduri)。他们是效忠于罗马的一个部落。因此,在日耳曼人之中,惟他们不限于在河岸上经商,而可深入内地,到最繁荣的瑞提亚行省贸易。他们可以到处通行无阻。我们对其他部落只能列营陈兵以待;对他们却可开门敞户相迎,因为他们毫无贪婪之心。有名的阿尔比斯河(Albis)即发源于赫尔门杜瑞人的境内,我们曾经一度对这条河很熟悉,但现在我们只是耳闻其传说而已。

赫尔门杜瑞人的近邻为纳累斯提人(Naristi),越过纳累斯提人则为马可曼尼人(Marcomani)和夸地人(Quadi)。马可曼尼人以其强盛闻名。他们现在的家园,就是在古时用武力赶走了波依人而来的。纳累斯提人和夸地人也并不弱于马可曼尼人。如果单就日耳曼尼亚为多瑙河所环绕而言,这四个部落可以称之为日耳曼尼亚的边陲。直到我们的时代,马可曼尼人和夸地人仍由他们本族的国王统治着,这两族国王出自马罗波杜乌斯(Maroboduus)和土德鲁斯(Tudrus)两贵族家。但他们现在也受外人统治了,因为国王的势力是依仗罗马为外援的。他们虽很少借重我们的兵力,但却经常仰仗我们的财力——财力的效用并不在兵力之下。

马可曼尼人和夸地人的后方分布着马斯尼人(Marsigni)、哥提尼人(Gotini)、俄斯人(Osi)和布累人(Buri)。其中,马斯尼人和布累人在语言和生活习惯方面类似苏维比人。但哥提尼人用高卢语,俄斯人用潘诺尼亚语,可见他们不是日耳曼人。更可资证明者:他们一面向萨尔马提亚人纳贡,一面向夸地人纳贡,原因竟然是他们是异族。哥提尼人的领地中有铁矿,他们因此会从事开采铁矿的贱役。所有这些部落所占的地区中,平原很少,他们大多住在森林和山巅上。苏维比人被一条连绵的山脉隔成两半,在山外还住着许多部落。通用范围最广的名字为李基人(Lygii)。在李基人之中,值得提及的只有其中几个最具实力的部落:哈瑞人(Harii)、赫尔维科内斯人(Helvecones)、马尼密人(Manimi)、厄利西人(Elisii)和纳阿纳瓦利人(Nahanavali)。在纳阿纳瓦利人中,有一座自古就被献给神祗的丛林。这片丛林由一位身穿女性衣服的祭司守护;他们对神祗的称呼为阿尔契(Alci)诸神,若翻译成我们的语言则只有卡斯托神(Castor)和波鲁克斯神(Pollux)能体现这些神的意味。这些神祗没有神像,也毫没有外来迷信的痕迹,但人们却把他们当作年轻的兄弟来供奉。哈瑞人不仅是李基人中最强大的一支,也是天性最蛮悍的一支,且他们还借助艺术和各种时机来增添自己的可怖性。他们会使用黑色的盾,身\_体都涂上颜色,他们专乘黑夜交战。他们就像阴兵鬼卒一样借着这惨淡可怕的情景使敌人感到惊慌失措。敌人们谁也不敢面对这样奇怪、宛如妖魔出现的情景。在任何一场战争里,眼光总是最先被慑服的。

在李基人的疆界之外为哥托内斯人(Gothones)。他们由国王统治,虽较其他日耳曼部落稍受约束,但仍不妨于他们的自由。与哥托内斯人滨海相连的为鲁基人(Rugii)和勒莫维人(Lemovii)。这些部落的特殊标帜为圆形的盾、短剑和对于他们国王的效忠。

在这些部落之外则有苏约内斯人(Suionese),他们住在海中岛屿上,不仅人多兵强,还有很强的海军。他们船只的形式与我们相差巨大,两端都有一个船头,以备随时靠岸而无需掉头。他们的船不张帆,两旁也没有排桨,桨位的排列是不固定的,有如河上的船,可随着左右变换方向滑动。苏约内斯人重视财富,他们的国王也正是最富有者。统治者的权力是无限的,他们无条件地服从他。他们不能像日耳曼人中其他部落一样,可以人人持有兵器,他们的兵器专门由一个奴隶保管。这是由于海洋阻断了敌人的奇袭,所以不需要常备武器,也因为怕人们持有兵器便会滋生不服从的念头。武器由奴隶而非贵族、自由民甚至是被释放的奴隶来掌管符合国王的利益。

在苏约内斯人之外,还有一片平静、几乎是一汪死水的海域。这片海被认为是环绕世界一周的。因为海上落日的余晖一直延至日出时才消失,其光耀日,以至星辰为之失色。据民间传说,那里可以听到太阳上升时大海发出的嘶嘶声,并可以看到太阳神驾马的形状和他头上的光环。人们说天地尽头就在此处,我认为这一点很可信。

沿着苏维比海接着往东就来到了艾斯提人(Aestii)的领地,他们的风俗习惯和服装是属于苏维比人的,但他们的言语却非常像不列颠语。他们崇拜诸神之母,这种信仰的标志为一只牝野猪的形象。它被视为法力无边的护身符,信徒们要是带上了它,即使不装备武器或护具,在敌人包围之中也不会有危险。他们通常使用木棒,铁制的兵器是很少见的。在培养谷物及其他作物方面,他们比懒惰成性的日耳曼人要刻苦耐劳多了。此外,他们也到海中去搜寻东西,他们也是野蛮人中唯一搜集琥珀的,他们把琥珀称为“格莱松”(glaesum)。作为野蛮人,他们也不曾研究或探寻过琥珀的结构和成因。长期以来,琥珀仅仅是海浪带来的普通东西而已,唯有奢侈的罗马人才给它一个名称。对于这些土著说来,琥珀是毫无用处的。他们只将琥珀搜集成堆,丝毫不加以磨光就拿给我们,因此他们常常因为可以得到太多的报酬而感到奇怪。琥珀其实是一种树木的油脂,人们可以从它的透明中看到一些虫豸或者带翅的昆虫,这些虫类被油脂粘住,当它硬化的时候,便逐渐与它合为一体了。由此我有这样的想法:也许像东方那遥远偏僻的地方有乳香等树渗出香汁一样,西方的陆地和岛屿上也有某种果实很多的小丛林,那果实被日光的强热所晒,化成粘液而渐渐流入海中,被浪潮冲到对岸来了。将琥珀置于火上,它立刻便像松木一样燃烧起来,光彩夺目,异香扑鼻,还会立刻软化得像--湿--青或松脂一样。

与苏约内斯人毗连的还有希托内斯人(Sitones)。他们除了受一个女-人统治以外,其他一切都和绥约内斯人相似。这令他们不独丧失了自由,简直连奴隶也不如。苏维比人的介绍就到此为止了。

至于契尼人(Peucini)、维内狄人(Veneti)和芬尼人(Fenni)究竟应当算在日耳曼人之内还是应当归之于萨尔马提亚人之列,是很难断定的。佩契尼人,或称之为巴斯塔尼人(Bastarnae),他们虽在语言、生活习惯和定居模式都与日耳曼人相似,他们虽也都同样安于懒惰和肮脏;但因为与萨尔马提亚人互相通婚,他们几乎堕落得像萨尔马提亚人一样了,他们的面部轮廓也与萨尔玛提亚人非常像。维内狄人的生活方式已转向萨尔马泰人,他们游荡于佩契尼人和芬尼人之间的山林,以劫掠为生。然而,他们却应当属于日耳曼人:因为他们有固定的栖身之所,有盾,喜欢步行,矫捷善走,这些都和萨尔马提亚人完全相反——萨尔马提亚人通常是以马背或车辆为家的。芬尼人则极端野蛮、肮脏、贫穷:他们既无兵器,也无住宅;他们以野草为食,以兽皮为衣,以土地为床。他们一切都仰赖于弓箭,但因为没有铁,他们往往会在箭头装上一块尖骨。妇女会和男子一道打猎,共同分享猎物。他们只知道用树枝编成罩子,用以保护婴孩,使之免于野兽和风雨的侵害。这种东西还能充当青年人的住处、老年人的休养所。他们往往觉得与其忍受耕种的辛苦和家庭劳动的繁杂,与其把自已和旁人的命运悬于希望和恐惧之间,倒不如现在这样生活来得安乐。他们不忧人事,不畏神明,没有任何值得祈祷的事,已经到达了常人所不及的境界。

此为我们知识所及之最远处,在此之外的其他则多为无稽之谈。比如,我听说荷鲁斯人(Hellusii)和奥克辛内斯人(Oxiones)都是人面兽身。此类传言荒诞不经,我就不列入本书了。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1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3-22 14:51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