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生命通道”不能以罚代管理

作者:智园行方  于 2015-3-13 17:2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时论杂谈|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昨日公布《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送审稿)》,即日起至331日公开征求意见。毫无疑问,北京市的急救条例,目的就是解决当前救护车屡屡被阻困境,让生命通道真正能够畅通起来。由此,重罚之下,自然会警醒司机们的意识,让他们主动为救护车让路,为抢救病人赢得宝贵时间。问题是,只是单纯依赖于重罚,而不从制度源头上进行完善和补强,恐怕效果并不一定理想。

现实中,在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中,并未给出“如何让道”的规则指导,而在驾驶考试体系中,也不存在相应的理论和实践学习。于是,当救护车的警笛在身后响起时,怎么能指望司机们做出正确的反应?即便,对于不让路的司机给予重罚,甚至给予行政拘留,在熙熙攘攘的马路上,司机们就能知道如何避让救护车吗?假如,一旦避让不当,甚至可能会发生新的交通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而在西方国家,在遇到救护车时应该如何避让,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形成了配套的监管流程。比如,在德国公路法第11条第2款中,“任何车辆听到紧急车辆鸣笛声时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在纽约州驾驶员手册第5章中,“即便紧急车辆在你对面车道行驶,你也必须靠边停车”,但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中,只有一句空洞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事实上,重罚之下,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但并不是釜底抽薪之举。最为重要的,还是要在源头上进行规划和设计。从这个方面而言,立法应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明晰遇到救护车后应该如何避让、怎么避让,不要过于笼统和模糊。同时,在驾校培训阶段,就应该强化应急训练,让司机们接受生命教育课程,并熟悉掌握避让救护车的相关规定。

  根本上而言,当面对生命通道堵塞时,很多人都认为是道德意识缺失。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不是造成问题的罪魁祸首。如果要解决生命通道被堵的现状,就请从源头开始,手把手告诉司机们如何让道。假如,只是依赖于重罚,只会让司机们深感无助和彷徨,不断重复“老司机们”抢道行驶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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