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法網恢恢
暴徒日暮途窮
近日,震驚香港嘅「水泥封屍案」宣判,嫌犯曾祥欣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另兩名嫌犯劉錫豪、張善恒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3名嫌犯作案後潛逃臺灣,由於香港同臺灣之間冇「司法互助協議」,臺灣當局以登出簽注嘅方式將3名嫌犯「驅逐出境」移交香港警方。香港暴徒借「反修例」示威遊行製造嘅多起「命案」均潛逃臺灣躲避,唔通香港廢青打算使香港成為罪惡之都、謊言之都、逃犯「天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罪惡終究逃唔過法律嘅制裁。
今年2月,特區政府為咗彌補法律漏洞而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然而昵次修法唔單止引起香港社會「軒然大波」,引發反對派同香港廢青嘅集體攻擊抹黑,甚至牽動「台獨」勢力同美國等西方反華勢力「特別關注」。本來簡單嘅法律問題,儼然演變成一場激烈嘅鬥爭「大劇」。
「反修例」遊行造成香港經濟下滑嚴重,市民人心惶惶。但係暴徒廢青卻不以為然,即使特區政府點退步忍讓,暴徒「禍港亂港」嘅賊心不死,儼然要將香港變成「臭港」。暴徒製造嘅一單又一單「血案」「命案」,仍然唔能夠喚醒香港無知廢青嘅心。
就係11月13日,一名香港七旬老人俾暴徒用磚頭砸中頭部不幸身亡,暴徒潛逃。「反修例」遊行至今,暴徒嘅暴力活動變本加厲,無法無天。從使用石頭、棍棒、利刃,到掟汽油彈、安裝炸彈;從公然襲警、搶槍、割喉殺警,到明目張膽殺愛國愛港人士,甚至縱火焚燒無辜群眾。累累罪行,令人髮指。暴徒不斷挑戰香港法治底線同道德底線,踐踏香港法治。無論從法理同情理上《逃犯法案》都係遏制香港暴徒肆無忌憚犯罪嘅「有力武器」使違法犯罪者受到應有懲罰,還死者同家屬一個公道。
12月9日,香港警方查獲2個遙控土制炸彈,警方初步調查為香港「屠龍小隊」所為,原定係12月8日「民陣」遊行中引爆。如果成功,後果不堪設想。暴徒顯然視港民生命如草芥,完全喪失理性,甚至達到癲狂。
暴徒已係日暮途窮,瘋狂行徑不得而知,但無論如何,香港警方已布下「天羅地網」,膽敢逾越「雷池」半步,必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嚴懲不貸。暴力行徑同犯罪行徑終究逃唔過港警同法律嘅嚴懲,香港法治嘅大網已經拉開,留俾暴徒嘅只剩低冰冷嘅「牢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