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漠视的丑陋

作者:春花秋月何时了  于 2017-9-22 15:3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不该漠视的丑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到国外旅游观光的人多起来。然而,个别人举止欠佳,有失体面,引起外国舆论的非议早已不是新闻。

不同的文化背景自然会有行为习惯的差异,俗话说“入乡随俗”,这不仅有利于新环境的融合,同时也是对他人的尊重。如果让人家反感甚至于厌恶,那就值得我们反省了。

     多年来,尽管我们为弘扬道德文明做了一些努力,中央还专门成立了“文明办”,各地推出的做“文明公民”等类似的文明公约也随处可见。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的约束力,大多流于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作用不大。

     著名作家柏杨先生在其“丑陋的中国人”一文中,讽刺了国人多项不文明的举止。尽管曾引发异议,但是,他为我们敲响了痛改陋行的警钟,其自报家丑的勇气却值得肯定。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社会道德滑坡的大环境,与生活改善相悖的是社会文明每况愈下。如何扭转举止文明的颓势,有效地监管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是否可以出台一个“文明十条”,把那些常见的,不遵守公共秩序,玷污环境的坏习气包括进去。尤其是那令人恶心的“随地吐痰”,“随地撒狗粪”,“乱扔垃圾”等陋习,违者受到法规的相应处罚。

     从1886年法国出台了全世界第一个禁止随地吐痰的立法,随地吐痰这一几千年来人类的习惯行为终于被定格为不文明的行为,一百多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得以认同。

     据说在香港,乱抛垃圾,随地吐痰,一律罚款1,500元。所以有人调侃:为何一到香港就“忘了”随地吐痰,就是因为香港是个什么都“动真格”的地方。

 在澳门,为确保城市环境清洁卫生,隨地吐痰者罰款500澳元。

 而在台湾则到處可見「隨地吐痰罰款7500新台幣」的告示。

 绝大多数人只把随地吐痰视为不良习惯,而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却将它视为一种“罪行”。并制定了严格的法律,600美元的重罚,使得新加坡随地吐痰的现象基本绝迹。所以,今天我们对这些陋行兴师问罪,应该说是众望所归了。

 我看不妨先从一线城市开始,然后再逐渐铺开。一旦有人因此受到处罚,一定会对整个城市乃至全社会起到警示作用,保准比选十个“道德模范”出来还要管用。如果连这点小事都管不了,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近几年来国内媒体陆续报道商家歧视本国人的现象,有关传闻不绝于耳。

 据2004年9月11日的《京华时报》报道:9月9日,62岁的香港金毅華特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王笑菊女士,去北京雅宝大厦300号商铺加工貂皮围脖。女店员问她是否是中国人,得到“是中国人就请出去”的回答。她斥责该店员,被一男子打伤,令这位带来千万元资金准备作投资的女企业家黯然神伤。而引发这个恶性事件的起因竟是王女士坚持自己的“国人身份”。

 2006年5月30日,大连市民吴先生携女朋友和几名外国友人组团“北京一日游”时,被当地“东吴丝绸馆”门卫以他是中国人为由拒之门外。上海市民卢先生和朋友也被一家日式酒吧的迎宾小姐以“不做国人生意”为由拒之门外。

 2007年,常熟市民沈先生气愤地向媒体揭露了,在一家酒吧被告知“我们酒吧是不接待中国人”的遭遇。

 2008年,华人不得入内的“韩国人专用网吧”惊现青岛。

 100年来,“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牌子重重地压中国人的心头,因为它是我们屈辱的象征。可是,令人惊讶的是,在当今之中国居然有“中国人不能入店”之店规存在,而且那个店竟然还坐落于我们的首都北京。它不但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其伤害了国人的民族情感和尊严,是对国人的极大侮辱。

 有人愤慨地说:个别商家如此胆大妄为,已涉嫌违法。也有人说:允许一家“中国人不能入店”的店存在,是有关管理部门之耻。

 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追求品牌和效益的最大化,可以理解。 例如把消费者分出档次,进行差别化的服务,出现所谓“vip”{重要人物}客户,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亮出“中国人不准入内”的招牌则不属此类,是对国人的极大侮辱,是决不应该被允许的,同时也是违法的。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容忍,从一个方面暴露了政府的渎职。

 然而,如果换一个角度,站在自省的立场上,“中国人不准入内”的牌子是否也可以视作对国人丑陋举止的深恶痛绝呢?

 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几十年前就在课本上看到过旧时的中国,上海公园门口悬挂有侮辱性的“狗与华人不准入内”的牌子。大家都义愤填膺过,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思想解放,为我们了解与认识这个历史的吊诡提供了路径。

 据史料记载:1868年,在位于黄浦江与苏州河交汇之处的英租界外滩上,建起上海开埠以来的第一座公园。园内树木成荫,草坪碧绿,滚滚浪涛拍打在铁栏之下,美不胜收;这里的音乐亭,每周还举行几场军乐演奏,并摆开上百张雪白的帆布椅,供大家坐下来欣赏;特别是到了夏季,在凉爽的海风中观美景,听音乐,令人心旷神怡。

 然而,在中国土地上的这座公园,却只对外国人开放。其实,开园之初中国人还是可以进去游玩,直到1885年,也就是十七年后,才贴出告示称:“中国人与带狗者不得入内”,后来又演化成“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牌子。成为中华民族备受欺凌的标志性记忆。

 对此,长期以来,我们的舆论只偏重于抨击殖民主义者的强权统治,却对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不平等的原因语焉不详,缺乏反思。无论传统史书,还是新兴媒体中,大抵如此。

 关于国人在游园中不守公德的行为,1919年出版的《上海游览指南》也有记载:“此公园建筑之初,西人亦本有中外与共之意。因华人既人数众多,占其良好之坐位,复因无公德心之华人,箕踞眠卧,遍地吐痰,以致见憎于西人,大下逐客之命”。

 1928年9月出版的《常识大全》,表述得更为直白:“公园本来是公众游览的地方,为什么从前的外国公园,不准中国人入内去游呢?实在因为中国人太没有公德。痰随地乱吐,花随手乱折,小孩子到处撒尿撒屎。其他如瓜子壳呀、香蕉皮呀散布满地。所以外国人就挂起禁止‘华人与犬不准入内’的牌子。唉!这不是中国人的奇辱大耻吗!”

 时任轮船招商局总办的洋务派名人唐廷枢,气愤不过,曾为这事专门质问租界工部局。工部局的答复是:“中国人不讲卫生,狗进去随地便溺。”原来问题的根源,居然出在我们自已身上!

 外滩公园于1928年彻底开放,消息传来,人人高兴。有媒体呼吁,请同胞们遵守:▲勿随地吐痰▲勿到处小便▲勿动手折花▲勿乱弃渣滓等6条文明举措。但国人不知反省,使有识之士的疾呼,被淹没在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中,救亡图存的声音压倒了一切。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对帝国主义治外特权的强烈愤慨,往往代替了理智,只知道仇视西方列强,却不知检讨自身的素质缺陷。

 综上所述,可见所谓“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事出有因。只说是帝国主义的压迫和欺凌,不说是少数人的丑陋举止给我们自己脸上抹了黑是不全面的。

 近年来,国内不少的富人选择“移民”,到国外去定居、发展。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生活的地域和环境,表明我们的生活是富裕了,也体现了社会的宽松和进步,与毛泽东时代的“宁可饿死一千,也不放走一个”相比较,简直是天壤之别了。

 一位曾在海外生活,最终回国定居的艺术家说:“有钱在哪生活都一样”。一句普通的感言,却无意中道出了自己的深切感受——祖国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哪生活都一样”,说起来轻松,为了这一天,我们的祖国历经了三十年的风雨兼程,付出了极大的牺牲和代价才走到了今天。回首三十个春秋,恍若隔世,也让人感慨万千。

 在丰衣足食的日子里,更凸显了那些粗俗举止与社会文明的格格不入。你看那随处可见的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地便溺的遛狗者,不讲社会公德且悠然自得。不禁令人感叹, 这应该是今天“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的样子吗?我们忍痛割丑还要等到哪一天呢?

 当我们无奈的鄙视这些不文明行为的时候,也应该看到这些表象的背后,是我们的社会“一切向钱看”导致的腐败丛生。社会生态持续恶化,让这些不文明举止,沦为不屑一顾的“小事”。苛责于社会,不如摒弃怨气,从我做起,拿出点忍痛割丑的勇气来,我们的社会文明一定会有所改观!

                                                     2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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