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截留了专项资金约8千8百万(图)

作者:lengming  于 2018-6-24 11:3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原创文学

   案子立了就耐心地地等待法院的通知。现在我手上有了专项资金的线索就追踪线索,我给武汉市财政局写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1.26亿具体的使用情况。不久,市财政局给我电话,请我去面谈。到了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的领导大致的讲解了一下1.26亿的拨付情况。我忽然想起来发生在市房管局的往事:当私房业主们(注:私房业主也就是各种政治运动中房屋被不合法掠走的业主)问阮竹青处长、张国安副处长政府拨款时,处长们会说:“你见过钱了?”如果业主们问:没有钱搞什么落私工作?处长们又会说:现在已经到账了800万(有时又说成是到账8千万),关键是你们不符合解决的范围。有一次阮竹青处长正在夸夸其谈时,该局的闫磊副局长从旁边经过说:“有800万?我怎么没有见过?”到底有没有钱用于落私工作,这个问题就变得扑朔迷离起来。2008年市房管局就已经拿到1.26亿,房管局有钱完成“解私”工作就非常清楚了,现在市房管局手中的钱到底还也没有?怎么使用的?作为拨款的武汉市财政局必定会知道。想到这里,我把张副处长挂在口边的武政办【2009151号文件(针对151号文件,房管局内部戏称“要不要”号文件,也就是给你一个非常低的条件,“要不要?”要就接受不平等协议,不要就什么也没有。)翻开,指给市财政局的领导看并对他说:151号文件出台后,市解私办应该“筹措市级资金”,这样就会有新的资金而不仅仅只是1.26亿了。这位领导没好气的说:“还要什么资金?1.26亿都没有用完,还要什么?不过,各区政府拨款多少我不知道。”我从他的态度上观察明白了:1.26亿的大部分肯定没有用于“解私”,用途一定有问题。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按照151号文件规定,市政府拨款70%,各区政府配套30%,而解决业主的问题是在区一级房管局区。区房管局按照市房管局的要求办事i,不会公开相应的资金情况,区财政局就不一样了,他们会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办事。因此,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应该是一个突破口。我以前说过,江汉区房管局离我的住地非常近,不论是提出申请、复议或者诉讼我都比较方便。我就选择江汉区房管局作为我信息公开1.26亿使用情况的第一个突破口。

            我写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直接去一趟区财政局,看能不能弄清楚谁负责区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历了区财政局楼上楼下的奔波后,我依然没有弄清楚谁负责,好不容易才听见有人说放在他那里。行!起码第一步走出去了,把区财政局的地皮走熟了。第二步,依然给他们同样的寄一封信去。两步做完了,咱就耐心的等待。15个工作日转眼就过去了,我到区财政局去问结果,区财政局无人知道,再查看我邮寄的回执,居然也找不到了。而且就是这张非常重要的回执找不到了。这是个教训,下次一定要保管好。再来个3.8元(挂号信同城3.8),我又寄一封给区财政局。15个工作日转眼又过去了,我不再去找区财政局了,直接到区法制办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区法制办的领导拿着我的申请仔细的看了又看,对我说:我们研究一下。

区法制办受理或不受理无所谓,反正进了程序,下一步就等着他们的通知。两天后,忽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要我到区财政局去。真的有效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如约来到区财政局,负责人对我说:你是否只要具体的数据就行?我说:对,只要得到了1.26亿中具体有多少资金被划拨到江汉区,其他的我都可以不管。负责人对我说:好,我们一起到区法制办去。路上,区财政局的领导大概的向我介绍了1.26亿中有多少被划拨到江汉区,划拨的资金是如何使用的,剩下的是如何处理的。我知道了一个大概,也知道了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截留行为存在。

我们一起到了区法制办,法制办的领导早就等在那里了。他对我说:你是否决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我说:如果给我具体的数据,我就撤回。

他说:好,你先写一个撤销行政复议申请。我问:区财政局的回复在哪里?总不会让我写了申请以后又变卦了。

法制办的领导说:我们怎么可能这样呢?给你区财政局的回复。我一眼看见了回复上的具体数字。哈哈哈,梦寐以求的数字终于又看见了。我赶紧写了一份申请交给法制办的领导。法制办的领导把区财政局的回复给我并让我签收。

下午我竟然又接到了区财政局副局长的电话,大致内容是:855.17万拨付到江汉区房管局后,区房管局已按照7:3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区房管局基本上完成了“解私”工作,剩下的钱不多了,所以我们区财政局就让他们把余款留下来了以备出现新情况的时候使用。

我这时已经明白了一个事实:武汉市的“解私”工作实际上已经要结束了,虽然市房管局还在那里大喇喇的宣称要大张旗鼓的开展工作。

其他的区财政局的信息公开申请也寄出去了,除了硚口区财政局,我均得到了具体的数据。硚口区财政局的信息公开申请也是逾期没有答复了,我向硚口区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去的那一天正好是周末,通过门卫怎么也没有办法联系上区法制办的工作人员。我心里还是忐忑不安的,难道他们真的被攻陷了吗?

周一早上一上班,我就赶到区政府,谁知非常顺利的就到了区法制办。到了法制办,我向主任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并将各区的回复、《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等资料一并交给她。她非常热情的对我说:你只要具体数据就行吗?我说对!行政复议只是过程,数据是结果。过程是为结果服务的,能够拿到结果,我马上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主任点点头,说:好,我和他们(指财政局)联系一下,你先回去,等我的通知。

回家后只过了几天,硚口区法制办给我电话,要求我次日的下午到法制办去。我知道大功告成了,也知道专项资金被截留就只是由市房管局一家搞的。

我如约来到法制办,法制办的主任让我写一个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又要在一系列表格上签字,并说区财政局的领导还没有来。我笑着说:不会让我写了撤回申请后什么结果都不会给我?主任也笑了,说:怎么会呢?他们马上就到。

果然没过多久,区财政局的领导就匆匆赶来。我们微微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他将回复给法制办的主任,我再从主任手中接过《回复》。1400万!硚口区拿到的是1400万。哈哈。大功告成。

江岸区 配套资金500万,接收到的资金1160多万;

江汉区 855.17万;

硚口区 1400万;

汉阳区 151.74万;

武昌区 242.3万。

江岸区按1166万算,各区总共拿到3815.21万。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截留的总数为12600-3815.21=8784.79.

约计8800万,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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