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郭文贵已经向美国提出了政治庇护申请。郭文贵为了获得美国的同意,他拼了命的使用了一切手段:包括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虚构中国政府各种的内幕情况,用金钱拉拢美国官员,把把自己包装成受政治迫害的对象等等。但是美国到底应不应该同意郭文贵提出的政治庇护请求呢?我想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还是现实利害上,美国政府都不应该同意。
一、从法律上
我们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无论是国内法和国际法,美国都会去遵守。在国际法上,政治庇护指国家对因政治原因受到其所属国的通缉或追诉,而请求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允许其入境、居留并予以保护,并拒绝其所属国政府引渡要求的行为。
一个人要成功地申请政治庇护,其应能证明:1、申请人过去曾受过迫害,或确实恐惧会受到迫害(WELL-FOUNDED FEAR);2、所受迫害是基于种族、宗教、国籍、隶属某社会团体或政见。
而郭文贵在中国并没受到迫害,他在中国只是因为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国际法上,法律的制裁并不属于迫害的一种。再则郭文贵受到的法律的制裁也不是基于种族、宗教、国籍、隶属某社会团体或政见,而是基于他的行贿,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强迫交易、挪用资金、性侵等犯罪行为。故郭文贵并没有受到政治迫害,从法律上讲,美国不能给予他政治庇护。
二、从情理上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超级大国,在经济、文化、工业等领域都处于全世界的领先地位。美国是一个现代的文明的法治国家,不是一个包庇邪恶,包庇罪犯的国家,不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国家,更不是一个只认金钱不讲道理的国家。
如果其他国家的任何一个人,在其国内通过犯罪的方式挣了很多钱逃到美国以后,美国为了这个人给自己国家带来很多财富的目的或者出于其它目的,不让其所属国引渡,给这个人提供庇护。那么美国就成了一个不现代的不文明的不法治国家,成了一个包庇邪恶,包庇罪犯的国家,成了一个藏污纳垢的国家,成了一个只认金钱不讲道理的国家。这样,美国在世界上的形象就会大跌眼球,就会被丑化,美国的地位就会被贬低。
如果真这样,美国就会成为外国违法犯罪分子的聚集地。这些违法犯罪分子,在美国就会安分守己吗?他们在美国就会洗心革面不再犯罪了吗?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相信,等他们安定下来以后,他们在美国也会重操旧业,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这样就会给,美国的治安带来很大危害,破坏美国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
三,从现实利害上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两国对亚洲和世界局势都负有重大责任。中国和美国是世界未来的两个超级大国,中国与美国的关系也影响着世界上的政治、经济、文化秩序的半衡。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中美之间在许多全球性和区域性的重大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存在着广泛的合作基础,中美经济合作的前景史是不可限量的。
尽管中美两国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分歧,但是中美两国和平共处、互相尊重、合作发展才是主要的才是主流。只有这样才符合中美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只有这样才符合世界和平发展的要求。美国为了一个犯罪分子郭文贵,而影响中美两国的友好合作发展,这是不正确的,也是不明智的。
总上所述,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还是从利害上,美国都不应当给郭文贵提供政治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