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评韩一村的“痞子、无赖”大讨论

作者:zsyy  于 2010-7-18 10:4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思想雜談|通用分类:政经军事

小评韩一村的“痞子、无赖”大讨论

 

 

小评者 张三一言

 

 

在方圆括号内【张三小评:】是我对韩一村痞子、无赖大讨论的小评。

 

 

 

韩一村  《大讨论》

 

 

何谓痞子、无赖?

【张三小评:何谓下跪派、保皇派?】

 

 

两类特征:

 

一、

 

鼓吹暴力,搬弄200多年的革命说。殊不知早时过境迁,硬把恐怖言论当正义说。党国杀人不对,你杀人就对了?无赖逻辑。最笨的方法,你可在海外、国外问一问华人,该走什么路线,他们会告诉你答案。

【张三小评:鼓吹非暴力,搬弄数千年的下跪说。殊不知早已经时过境迁。

党国杀国人当然绝对错误,国人回杀党国就不能说不对!先杀人者,尤其是先杀无辜平民百姓者绝对有罪,但是国人回杀党国有甚么罪?若是有罪,这个世界还有没有正义可言?──尤其是原始正义。

投降外国、“将内政拱手让洋人‘帮忙’”固然不对,你投降极权把权力让给中国人中的专制独裁极权者‘帮忙’就对了?你自己愿意下跪对了?别人也得非跟着你下跪不可?下跪、投降逻辑,是人世间最笨的脑袋才能出现的道理。你可在海外、国外问一问华人,该走什么路线,他们会告诉你答案。若你在国内,你问一下被掠夺拆迁的维权民众,他更会给出让你气结的答案。】

 

 

二、

 

持“凡是”言行者。他们奉行凡是党国肯定的,他们就否定;凡是党国否定的他们就肯定。这类人对事不做甄别区分,极端行事,不是推动社会进步,纯属捣乱分子。党国做事要区别两对待,该肯定的要肯定,该否定的才否定,不应耍赖。

【张三小评:持“凡是”言行者。他们奉行凡是党国肯定的,他们就肯定:凡是党国肯定它代表人民,凡是者就肯定把反党国的都视作痞子、无赖、愤老、愤青。凡是党国否定的他们就否定:凡是党国说反抗他们的都是痞子、无赖,他们就反对痞子、无赖。这类人对事不做甄别区分,行事貎似持平,实则极端──向极权恶行偏极。凡是者不是推动社会进步,纯属保皇分子,是社会进步的阻派。保皇表现在哪里?就在这里:“党国做事要区别两对待,该肯定的要肯定,该否定的才否定,不应耍赖。”──例如,党国要肯定六四学生该杀,就大开杀戒(因为该肯定的要肯定,所以就得拥护党国杀学生),党国否定人类普适价值,就禁绝(因为该否定的才否定,所以必须否定人类普世价值)。】

 

 

 

何为民主?

 

【张三小评:何谓极权?】

 

民主是从政治层面而言的,是指人民自己做主决定国家的政治事务,而不是靠某党、某国包办做主。当然我们应当引进并吸收世界上先进的文化和思想,这并不矛盾。

 

民运人士非艺人,艺人可以自娱自乐,讲究个性、另类,不顾及民众,胡说八道。民运人士则不同,他要自身干净、过硬,要充分知道民众的所思所想,要尊重民意,引导民意,才可能赢得道义,而不是离背他们,看看海外冷清的民运情况,值得三思。

【张三小评:甚么是政治?政治就是众人的事,由众人决定众人的事。政治大事,既不应该“靠某党、某国包办做主”,更不应该靠“某一人(例如韩一村或张三一言)包办做主”。中国的政治就应该由中国国内人民决定。最能代表国内人民权利和政治诉求的就是广大的维权民众。中国国内民众何时要求非暴力?杨佳、邓玉娇、石首、翁安…的暴力反暴政,赢得了一面倒的支持和赞扬,这是民众支持暴力还是非暴力?中国的政治就应该让这些一面倒的民众和声音决定。请不要空口说白话,请拿出事实来,你能举出类似的“人民”或民众一面倒地支持非暴力的事件给我们看看?

明显的政治现实说明,鼔吹非暴力、鼔吹下跪、鼔吹投降,就是鼔吹是一条违背中国民众的路线。这条路线是不顾及正在被掠夺和维权的中国大陆民众、是不尊重民意,是一心操纵(所谓引导)民意,是背弃道义,是胡说八道。看看国内民运对海外非暴力、下跪、投降鼔吹者自吹自擂的精英反应冷清情况,就值得这些人反思。】

 

 

我把知识分子分为三类:

【张三小评:知识分子只有一类】

 

一是御用的知识分子,他们吃官饭,说官话,为当权者服务。

【张三小评:把御用文人归入“知识分子”是毛泽东共产党文化和思想的典型表现;把只有一种的知识分子分成为三类,是把非知识分子的文人划入知识分子类,是毛泽东和共产党对知识分子的侮辱。到今天还把知识分子分成三类,真让人有今世何年的感觉。凡是御用的(不管是有偿御用或义务御用的)文人都不是知识分子。只能称为读书人→士大夫→识字分子,绝不能称为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只有一种:独立自由、没有依附,对社会,特别是对政权只持批判态度,绝不歌颂(当然,若能基于民意,基于公共利益而发言、呐喊,那就更上一层楼了)。说出“党国做事要区别两对待,该肯定的要肯定…”的话的文人绝不可能是知识分子!

人人都“捞名捞利 知识分子也不能例外。知识分子不是甚么神仙圣人,不可能不为自己利益着想,只是要守一条界限:不得损人利己;最佳选择是利己利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虚构的)雷锋式知识分子。若把“捞名捞利”作为划分知识分子的标准,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知识分子了。】

 

二是利己的知识分子,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他自己,捞名捞利,尽管嘴上高调。

 

三是公共的知识分子,他们才是出于民意,出于公共利益而发言、呐喊。

 

 

 

                                                                                                              

 

 

 

韩一村《权利在变化》

 

国际和国内都在奉行和平,这是潮流,不可逆潮流而动。

【张三小评:国际奉行和平主义,有事实根据;国内奉行和平,“当今的中国,人民要的是和平,不是暴力革命,这点不容置疑。”是信口开河糊说八道。写时政评论不是写诗,写诗可以只要有丰富想象力和优美词论就足够了;写时政评论要讲究事实、要讲究知识(和常识)、要讲究道理(和常理)、要讲究理论、要讲究逻辑。你的这段评论,连最起码的事实关也过不了;正如我前面所说的,请你拿出能表现这个“潮流”的事实出来看看!我倒可以拿出反你所说的潮流的大量事来给你看。和平潮流在哪里?在共产党的宣传里、在共产党追求的“稳定”中可以找到。

再讲一下道理、常识和逻辑:国际间禁止一国对另一国发动战争=禁止国内对暴力政权的暴力反抗。这是哪一家的道理?这是哪一家的法律?这是哪一家的逻辑?】

 

从历史上看,战争曾经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即战争权。1928的《巴黎非战公约》开天辟地第一次废弃了该权利,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再次重申并确定了会员国要用和平的手段解决国际争端。战争不再是权利,被人类遗弃,和平成为国际上奉行的基本准则,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

 

200多年前,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曾奉行革命说。为了夺取政权,实现人民主权,杀人成了权利,但革命权利是集体权利,代表了民意,不是个人权利;革命权不是天赋权利,是后天权利,需经人民确认才享有,由民意决定。当今的中国,人民要的是和平,不是暴力革命,这点不容置疑。

【张三小评:既然是“革命权利是集体权利,代表了民意…需经人民确认才享有,由民意决定。”那么,通过杨佳邓玉娇石首翁安暴力反抗赢得全国一面倒的支持,这就是民意,表明了民众要革命。这就完合符合“需经人民确认才享有”的“革命权利是集体权利”的界定。偏偏是你韩一村为民作主否定民众的意志,由你个人强行代表人民决定:“要的是和平,不是暴力革命”,竟然还大言不惭地宣称:“不容置疑”。】

 

现在没有革命者只有恐怖分子!

 

生命权是天赋权利,不容非法剥夺。整个欧盟各国都废除了死刑,不许以任何理由剥夺他人的生命。国家都不杀人了,十恶不赦的魔鬼也饶他一命,中国的香港地区也如此。可见“不杀人”渐成潮流。革他人的命在国际上也行不通,反潮流。

【张三小评:完全同意韩一村“生命权是天赋权利,不容非法剥夺。整个欧盟各国都废除了死刑,不许以任何理由剥夺他人的生命。国家都不杀人了,十恶不赦的魔鬼也饶他一命…”的说法。但是,关键是“国家不杀人”,可惜,中国现在的政治现实是国家抓人、国家杀人。你国家杀人不尊重和爱惜他人的生命,同时却要别人尊重和爱惜党国当权者的生命!天下有这么样的正义?】

 

 

【附:韩一村,北京知名律师、宪政学者、诗人、《中国律师》杂志社特约评论员。其宣言是: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的社会努力奋斗。

 

张三一言,香港老木匠,写时政评论中的一个散兵游卒。做人的宗旨是:水泥匠做门,过得自己也过得别人。

 

 

 

张三一言 20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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