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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8)人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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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举报 [ 9楼 myreg ] 发表于 2020-3-1 01:51
一般情况,采个尿也不需要什么资质,不让检查说明有问题
1 回复 举报 [ 8楼 一九十一者 ] 发表于 2020-2-29 08:36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7 回复 举报 [ 7楼 TrumpD ] 发表于 2020-2-29 06:18
很简单嘛,做个类比,如果一个法医带着不具备资质的普通公民采集的血样和鸟样能否作为合法的证据?如果能,就是孙杨的错。如果不能,只能怪你执法机构胡求来,自己丢人。
30 回复 举报 [ 6楼 虎杰克 ] 发表于 2020-2-29 01:59
做賊心虚
8 回复 举报 [ 5楼 {[MM]} ] 发表于 2020-2-29 01:20
在法律上,程序与实体同样重要。如果程序不正确,就应该无罪。
29 回复 举报 [ 4楼 yanyandeyi ] 发表于 2020-2-29 00:56
孙药罐
22 回复 举报 [ 3楼 赫雷 ] 发表于 2020-2-29 00:42
欲盖弥彰
27 回复 举报 [ 2楼 YellowTiger ] 发表于 2020-2-29 00:23
明顯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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