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被判死刑,是舆论影响司法的又一恶果

作者:xqw63  于 2011-4-20 13:3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社会评论|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52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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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xqw63 2011-4-20 22:14
陈营: 楼主文章理智平和,分析中肯。就一个特别案例反映出的问题是有普遍性的,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是很容易的,但是对中国司法而言没有任何帮助。
多谢理解,咱看到舆论一边倒,但自己看了电视专题后发现其中的问题,也淌一下浑水了
回复 隔壁大妈 2011-4-20 22:18
这个孩子的家庭教育有问题
回复 xqw63 2011-4-20 22:25
隔壁大妈: 这个孩子的家庭教育有问题
是,在一种人造的“真空”环境里
回复 awang9988 2011-4-20 22:33
xqw63: 咱女儿18岁了,但实在不敢恭维她是成人,除了长的象个大人
卖菜的农妇能影响舆论还是省政协主席, 组织部长韩桂芝能影响舆论?宝马案发生后,谁在当天把公检法的负责人召集在家里统一口径, 然后舆论一律不许报道? 卖菜的能有这个本事吗?

同里,一个农民妇女, 在哭哭哀求中被捅死, 你有考虑过他2岁的孩子和白发苍苍的老人吗? 农村的贱民能影响全国舆论并且一边倒? 我看你的良心大大的坏了。
回复 德州龙 2011-4-20 22:38
63难到不理解啥是民愤极大么?
不要说21岁, 对民愤极大的,16岁就可算成人判死刑的
回复 xqw63 2011-4-20 22:39
awang9988: 卖菜的农妇能影响舆论还是省政协主席, 组织部长韩桂芝能影响舆论?宝马案发生后,谁在当天把公检法的负责人召集在家里统一口径, 然后舆论一律不许报道? 卖菜的 ...
冷静一点,仔细去看其中的细节,药家鑫父母如有你说的那些能力,媒体就不会推波助澜了,正是因为他父母没有这个能力,才导致儿子难逃“死刑”的命运。
而这个孩子的成长历程,是一种人造的“真空”,他自己就是一个受害者
判药家鑫死刑,其父母会很少承担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对那个生活贫困的2岁孩子是利是弊呢?现实需要思考,而不是良心
回复 xqw63 2011-4-20 22:41
德州龙: 63难到不理解啥是民愤极大么?
不要说21岁, 对民愤极大的,16岁就可算成人判死刑的
民愤有的时候是舆论造成的
“我爸是李刚”民愤大不大?
回复 yuki-1217 2011-4-20 22:45
认同在国内舆论影响司法的说法
回复 老阿姨 2011-4-20 22:47
awang9988: 本末倒置

他不是<孩子>。 都21 了还孩子? 法律规定18岁是成年,有人人为他们家的'孩子'到40还是孩子,是他们自家的定义。让你们家这样的孩子留在家 ...
  
回复 老阿姨 2011-4-20 22:47
nika: 虽然同情这个&quot;孩子&quot;,但他确实是犯了死罪,杀无赦!除非被害人家属愿意和解,原谅药家鑫, 否则他难逃一死!
  
回复 tanjiang10 2011-4-20 22:59
这是一起刑事案,那些主张死刑的都把它当作政治来运作,司法机间也如此来做,这是中国人的悲哀
回复 卫灵 2011-4-20 23:00
法是法,情是情。作为个人的悲剧,这孩子值得同情,但是,犯了法,就要面对违法的后果。在哪都一样。
现在的问题时,讲法,不相信法是公正的。要新闻自由,可是又不相信舆论是公正的。 哪还有什么了?剩下的只有悲哀, 悲哀的中国人。
回复 awang9988 2011-4-20 23:08
xqw63: 冷静一点,仔细去看其中的细节,药家鑫父母如有你说的那些能力,媒体就不会推波助澜了,正是因为他父母没有这个能力,才导致儿子难逃“死刑”的命运。
而这个孩子 ...
按你的理论,李嘉诚可以杀任何中国人了, 包括你和你的孩子? 盖次和巴非特可以杀全世界的人了???
如果你看看政治局常委申报的家底, 任何一个山西的煤老板都能把他们杀了然后赔偿?

我想说的是: 钱很重要,但不是一切。 不能用钱代替法律。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1-4-20 23:14
故意杀人就是死罪吧?跟舆论有什么关系呀,要说“药家鑫被判死刑,是中国人不学法的又一恶果”还差不多,在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下,这种情况大家肯定也是非常同情地判以死刑的。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1-4-20 23:16
华东26: 63咱现在算是明白了你为什么事事受制于你家LD,原来是逻辑思维问题。
1. 所有有关药家鑫的资料你也是通过舆论而不是直接从药家得来的吧?所以我也可以说你对本案 ...
完全同意。
回复 hanfeng109 2011-4-20 23:23
陈营: 楼主文章理智平和,分析中肯。就一个特别案例反映出的问题是有普遍性的,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是很容易的,但是对中国司法而言没有任何帮助。
如果不判死刑, 那么是社会正义和法律被判了死刑!!
回复 hanfeng109 2011-4-20 23:29
去除舆论的煽情, 撞人后再杀人这是基本事实. 及其恶劣, 这种人斩立决!!
至于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药家鑫的冷血, 可以另外讨论.
回复 xqw63 2011-4-20 23:33
yuki-1217: 认同在国内舆论影响司法的说法
多谢
如果把舆论摆平,事情就好办的多了
回复 丹奇 2011-4-20 23:34
hanfeng109: 去除舆论的煽情, 撞人后再杀人这是基本事实. 及其恶劣, 这种人斩立决!!
至于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药家鑫的冷血, 可以另外讨论.
同意!
回复 xqw63 2011-4-20 23:34
tanjiang10: 这是一起刑事案,那些主张死刑的都把它当作政治来运作,司法机间也如此来做,这是中国人的悲哀
同意刑事案的说法,让司法独立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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