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再论信心和行为的关系(三)

作者:Servant  于 2009-7-19 10:2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信心与行为的关系|通用分类:信仰见证|已有3评论

关键词:

我博客中,前面的两个贴子,给出了一个引子,来试着解释,为什麽信摩西,也必信耶稣。

其主要要点如下:

1)所谓“信摩西”,就是信,行律法的人,可以上天堂
所谓的律法,或者,是摩西律法,或者,是人的良心的律法。

2)关键的转折点,就是:
行律法的==行“全律法”==没有犯过一条律法

我们接着讨论:
3)按照“行全律法”的标准来看,我们无论是说,“摩西律法”的标准,还是“我们各自良心的标准”,我们都无法“行律法”,都无法行“全律法”,
用圣经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义人也没有”。

(罗)3:9 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
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4)既然这样,那麽,为什麽要颁布(摩西/良心)律法呢?

当然,这个问题,是牵扯到神的主权的问题,我们无法明白其完全的原因。
但是,从圣经的教导,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一个可能的原因,那就是:

律法,不一定是让我们行;律法,是让我们认识到,我们行不出来。
(因为,要行全律法。我们可能能够行出许多许多的律法,但是,只要我们有一条没有行,我们就犯了众条。)(雅2:10)
用圣经的话来说,就是: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
请注意,在上面的讨论过程中,我没有引入“原罪”的概念,
所有的概念,比如,行律法,律法的内容,都可以用非基督教的概念,
唯一的使用的基督教的概念,(也是非常合理的概念)就是:

行律法==行全律法。
2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1

支持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3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2 回复 晓渡 2009-7-19 11:11
律法是一把尺子或是镜子,是神让我们这些罪人看到身上的罪。谢谢分享。
5 回复 Servant 2009-7-19 11:16
晓渡: 律法是一把尺子或是镜子,是神让我们这些罪人看到身上的罪。谢谢分享。
阿门,周末愉快!
1 回复 kbm 2017-3-13 10:01
加拉太书3:24:“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19 13:05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