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伦次絮语(3)---“屠婴”及律法恩典

作者:sousuo  于 2007-9-13 22:1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2评论

广场是个好地方,可用来发挥之题,借之不尽,纵然没什么批判,也有潜水者一阅吧,于是乎继续“絮语”,仍“无伦次”。

屠婴也好,屠城也罢,都是神人互动中,发生在三千年前的事件。我的看法是,此类事在当时是人们“能明白其中意义”的,而借着这一系列的事件,(凭心而论)神到底要说什么我们是知道的。

球从神踢过来后,人们就要做出相关的反应,是接受,是反对,是置之不理,悉听尊便。而置神表达的意思“不理”,置疑其表达的方式,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就我的个人经历,平日林林总总的信息不断,让我真的义愤填膺的还真不多,因为那些和我,和我的“利益”并无相关,加上在下早过了“以天下为己任”的年龄,许多事也就过去了。

执着地反对一个和我不相关的事,究其原因,应该是力图说服自己,那是该反对的,千万别为他诱惑什么的。比如炒股,如你失败过,已洗手不干,但在有人提到时,我就会反上两句,与其说劝人,不如说喻已,千万别受诱惑呀。

说回屠婴屠城,神说是他的作为,也说了他是“凭己意行万事”的神,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信的因他是神而信,不信因他不是神而不信。有谁是因为“他”的作为象“神”而信,八成信的是自己,原因是你是不是“神”还得我说了算,得观其行,看你符合表准不,这是信神,还是选标兵?

多数对神的质疑来自律法时期神的作为,可如你想一下民国的所谓“军政,训证,宪证”,是不是有点帮助?旧日神用了千年才使有些人建立了神的概念,这就是所谓律法时期,然后赐下耶酥,便开启了恩典时代,旧日有神学意义的律法所传达的意含已被耶酥清楚地显明,律法也就更多的向法律倾斜。

关于恩典和律法的关系,希伯来书第八章说的很清楚的。近来闲读诗论,得几句,和大家分享,增几分无伦次的气氛:钱允治在其国朝诗余序云:词者,诗之余也;词兴而诗亡,非诗亡也,事理填塞,情景两伤也。曲者,词之余也,曲盛而词泯,词非泯也,雕琢太过,旨趣反蚀者也。和律法恩典的兴替有几分类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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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0 回复 budui 2007-10-6 02:18
博主:关于屠婴和屠城一直是非基督徒攻击上帝和圣经的所谓证据,很久以来想写点东西来解释一下。我同意你的观点,我们对上帝没有给与我们的启示, 不便随便猜测,但是,我又感到,我们应该用上帝赐予的智慧,来理解上帝的作为。 人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但最大的不同是, 上帝具有再造的能力和让人重生的大能。对人来多,杀人、杀猪、砍树、摘菜都意味着毁灭,消失。但是,对上帝, 却不一定。有可能是重生,再造,更新,更美好。对于,婴儿的父母,对于那些与此有关联的人,是一种惩戒,教育,和悔改的机会,这也是上帝对罪人的一种慈悲。 设想你养了一只狗, 其所作所为已经完全与你的愿望背道而驰。你对此告诫,他却继续作恶,不肯悔改。一日,狗得小崽,狗妈妈特别喜爱。你不想这小狗将来也做恶, 用麻醉气体将小狗麻醉,当着狗妈妈的面,将其取走。并警告狗妈妈,你不悔改,也将“如此灭亡“。狗妈妈一定认为它的上帝,你,杀死了他的儿子。狗妈妈,这才醒悟。悔改, 不再作恶。 你将小狗, 带到另外的狗妈妈的大家庭,这个大家庭是你所喜爱的,共给他们丰盛的食物 , 让他们都更加欢喜。 这个故事中,你的慈爱,公益,都得到章显,没有一人死亡,只有悔改。 如果你更有上帝的能力,能够用泥土造狗,你就可以做更多的事。 圣经里面,上帝杀小孩,屠城,是事实,但是,上帝从来不折磨小孩,也不恐吓他们。相反,受折磨的,使那些犯罪的人。目的还是让他们悔改,而不是将它们消灭。除非忍无可忍。 本来想写一个科幻小说,描写一个慈爱的生物学家,掌握了使猴子死而复生的技术,然后 将一个堕落的猴群社会更新的故事。但是我的文笔不好,今天偶然看到你的文章,如你有兴趣,可以有所作为。 以上评论, 不对之处, 欢迎批评。
0 回复 9438 2008-9-14 03:01
我知道,想象力是信仰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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