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案,真相并非遥不可及

作者:疯疯颠颠  于 2013-2-15 06:4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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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8 个评论)

回复 笑臉書生 2013-2-16 12:10
寂禅: 唉, 俺说书生,有必要凡对“党”有利的都反吗?这件事其实就看一个:这事有没有发生!发生了被政治利用了,就怨不得别人了。不用白不用,这是搞政治!你要反的 ...
与您不对话!!!
.
回复 黄河泰山 2013-2-16 12:57
好文。
回复 寂禅 2013-2-16 22:18
笑臉書生: 与您不对话!!!
.
明智的选择!
回复 疯疯颠颠 2013-2-16 23:12
黄河泰山: 好文。
谢谢。
回复 亦云 2013-2-17 02:36
当时地下党能发展这样的人肉炸弹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回复 疯疯颠颠 2013-2-17 04:24
亦云: 当时地下党能发展这样的人肉炸弹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再说一谝,不希望对现在还活着的受害者有仕么不实或无证据的猜测。
回复 老阿姨 2013-2-17 14:33
疯疯颠颠: 再说一谝,不希望对现在还活着的受害者有仕么不实或无证据的猜测。
   支持!
回复 寂禅 2013-2-17 23:29
其实,有人来网上的目的不是探讨什么真相,也就一个目的:发泄!和这样的人讲道理,对牛弹琴。说白了,他/她也不敢和人讲理,说得过吗?
回复 疯疯颠颠 2013-2-17 23:39
寂禅: 其实,有人来网上的目的不是探讨什么真相,也就一个目的:发泄!和这样的人讲道理,对牛弹琴。说白了,他/她也不敢和人讲理,说得过吗?     ...
各人目的当然不同。本人原来没有怀疑过沈崇案。因为美国军事法庭已宣判主犯15年徒刑。后来美国海军部否定时是没有开庭的。海军部不等于法庭,而且海军部否定后,中华民国外交部也是有抗议的。平大校长胡适也发表过申明。看见了怀疑声音后,才贴出本文。我一般都是写自己的亲身回忆,不太转贴。但沈崇事件的真相,我无法不转帖。
回复 小辣辣 2013-2-18 02:39
让事实说话:  
   迫于压力,北平地方法院检察处1947年元月8日受理了沈崇元月4日的起诉。经调查,认为二美兵确实有犯罪行为。
   北平市地方法院起诉书
   北平地方法院检察处公函,函字第十五号,中华民国36年元月8日案据沈崇于本年元月4日起诉:本人于去年12月24日晚8时许,在北平东长安街平安电影院附近,被美兵二名强架至东单操场地方,由一美兵连续强奸,另一美兵曾经帮助强奸,请求法办。当经本处侦查,兹根据被害人沈崇并证人关德俊,刘志平,唐文华,王桐,孟昭杰,赵泽田,马文彩,张志新,赵玉峰等供述,以及各医师之诊断证明书,检查伤单等件。认为该两美兵确有犯罪行为。经向北平市警察局调查犯罪人,系贵部士兵。其当时捕之一名其姓名为Pierson williams已送交贵部。其另二名,已由贵部拘押。相应依照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函请查明依法惩办为荷。此致美国驻平海军陆战队司令官。
  附送证件:
   (一)被害人沈崇侦讯笔录一份。附肇事地点略图一份,伤单一份。
   (二)证人孟昭杰,赵泽田、张志新,赵玉峰,马文彬,唐文华,王桐,关德俊,刘志平,尚友三,李凤坡侦讯笔录共11份,内附证人结文共10份。
   (三)警察医院诊断证明书共2份。
   (四)勘验笔录2份。
   (五)北平市警察局外事巡官朱绍明报告一件。首席检察官纪元。本件已于昨日上午,送达美国驻平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交参谋长马斯特尔(M/J.Master.slt.colonel.vsmc)
Read more: 北平市警察局为呈报沈案经过纪要致内政部警察总署代电 - 史海钩沉 - 贝壳村
回复 疯疯颠颠 2013-2-18 08:01
小辣辣: 让事实说话:  
   迫于压力,北平地方法院检察处1947年元月8日受理了沈崇元月4日的起诉。经调查,认为二美兵确实有犯罪行为。
   北平市地方法院起诉书
...
谢谢赐此档案,很有价值。
回复 没有放屁 2013-2-19 06:44
很说明问题。
回复 非常时期 2013-2-19 07:01
历史需要真实。任何没有证据的猜测都是无价值的。
回复 好啊好啊1 2013-2-19 13:44
中国的事情就是如此,简单的事情总是搞得非常复杂。到最后也不知道该相信谁的。因为信了一个说法,一些年过去后又出新的说法。好啊好啊!
回复 疯疯颠颠 2013-2-19 23:25
好啊好啊1: 中国的事情就是如此,简单的事情总是搞得非常复杂。到最后也不知道该相信谁的。因为信了一个说法,一些年过去后又出新的说法。好啊好啊! ...
有些网友说,中国对言论自由的宽松坏境,促使最近中国流行翻案风,为重大历史事件翻案,有助于一夜成名。沈崇案沉默了近60年,又被个别人拿出来热炒。受到国人强烈的批评。徐康:与谢泳先生辩沈崇事件
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16496&fromuid=231124
回复 小康人家 2013-2-20 00:26
疯疯颠颠: 有些网友说,中国对言论自由的宽松坏境,促使最近中国流行翻案风,为重大历史事件翻案,有助于一夜成名。沈崇案沉默了近60年,又被个别人拿出来热炒。受到国人强 ...
翻案风,不仅流行于国内,更盛行于国外网站,因为这些内容最易吸引读者眼球。否则怎么能盈利???
回复 tsueict 2013-8-22 02:28
不争春: 其实沈崇案早有定论,否则美国军事法庭也不可能一审时把两个强奸犯都判刑,主犯并判入狱15年之久。中国大陆现在流行的翻案风,只是一为某件事翻案,即会成为名人 ...
Pertinent!
回复 tsueict 2013-8-22 02:41
寒冬开梅: 对一个现在还活着的曾受害女性,任何不实之词,都是不可取的。
Agree.
More so, if she passed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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