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改革不成,大乱将至

作者:buweizhai  于 2014-8-7 18:2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8评论

关键词:中国人, 民生, 苍蝇, 恐龙, 老虎

徐军头进牢,周老虎入笼,反腐逮起虎鼠狗蝇众多。然则改革尚未完成。若说始于三十有五年前之改革视部分国民之富裕为目标,则现今之改革应以全体国民之富裕为使命。

以往之十数二十年,国人受忽悠以为倘若一人一票之票选制确立,改革即为完成,民生幸福有保障。忽悠者曰好制度白痴亦能管理国家。一时获掌声不少。今日观之,真乃大忽悠也。如是则似交民之各项权利于恐龙。如此则人人必为白痴(注意这里没有贬义啊)方可行。所以现时中央提出改革从细开始,遍及政治、司法、经济、民生诸多项目,甚为必要,亦甚为艰难。

改革之难,难于阻力巨大。阻力为何?既得利益者。是谁?为数不少之官员乃其中之一大部分。其为既得利益者,改革于其手中或变形或变质或贬值或迟滞。是故改革呼声震天,改革道路艰险,改革进度不见,改革成效不显,怨气郁积民间,经济面临停滞。改革处于十字关头。

观中国历史,凡改革不成功者,其王朝约五十年后必将灭亡,国家必遭动荡,人民定历浩劫。北宋时有王安石变法,明时有张居正变法,清时有戊戌变法,均终于失败。多则五十年,少则十数年,分别灭亡,国遭动荡,民历浩劫。

王安石变法遭遇既得利益者巨大阻力,最终王安石去职,反对者废新法复旧制,终于痼疾发作,无药可医,约半个世纪后,毙命。

张居正变法遭遇皇帝及既得利益者反对,最终于其去世后,即悉数废除新法,终于痼疾发作,无药可医,约半个世纪后,毙命。

戊戌变法则为时更短,百日而已,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皇帝,屠杀新党,尽废新法,终于痼疾发作,虽后欲变法,然民心不再,十三年后,毙命。

然例外者亦有。史载变法者死而法不弃唯有秦。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二十年国大治。惠文王即位车裂商鞅而续用其法,后代护法而行近百五十年,于秦王政时终成就并六国成一统之伟业。

观中国历史,凡两千年,乃一循环史。一代王朝起于战乱,待到定时,人口锐减,民生凋敝,田园荒芜,经济退化。朝廷于是分无主田地与民,兴稼穑,顾民生,半个世纪后,欣欣向荣,盛世到焉。然于此时,国民贫富开始分化,财富趋集于少数权贵,小民生活艰难,经济发展放缓,内忧外患频发。有识之士预见问题将至,呼吁改革,后遂行之,却遭遇阻力终不能成,变法者或被砍头或被罢职,旧法恢复,财富更趋集于少数权贵,大众则为三餐奔命而不得饱,终于于天灾时,于人祸时,民不得生而奋起反抗,既求生不能愿死得壮烈,政府无力控制,波生浪起,民遭浩劫,国遇颠覆,若有寇患,民族危亡。此时若出有为之君,新朝崛起,族存有望,否则浩劫不断。汉后既如此。

现时,国家亦处继续变法改革之关键时期。君不见百分之一国民据国财之三成,而四分之一之国民仅有国财之百分之一。如此贫富悬殊,若无改革,若改革无功,贫富悬殊加剧,终至引发均贫富之革命,国家动荡,若为外寇窥伺进而入侵,中华民族濒临灭亡,中华民族之复兴成为泡影。

是故,为国家计,为民族计,改革必须去除阻碍势力,改革必须继续,改革必须成功。

若比民国于秦于隋,则盼中国胜汉胜唐,为世界之和平与进步做出贡献。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1

支持
1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8 个评论)

3 回复 Arnika 2014-8-7 20:06
都改革这么多年了
3 回复 buweizhai 2014-8-7 20:24
Arnika: 都改革这么多年了
是啊。新问题又出现了,就是改革阻力原来就是推动最初的改革并且从中得利的那批人。

贫富悬殊问题解决不了,就会出现均贫富的革命。
3 回复 徐福男儿 2014-8-7 22:29
buweizhai: 是啊。新问题又出现了,就是改革阻力原来就是推动最初的改革并且从中得利的那批人。

贫富悬殊问题解决不了,就会出现均贫富的革命。
是那批人在忽悠一人一票的票选制吗?还是他们在忽悠七不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 回复 buweizhai 2014-8-7 22:36
徐福男儿: 是那批人在忽悠一人一票的票选制吗?还是他们在忽悠七不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哦。兴他们忽悠,就不兴咱忽悠?对勿啦?
0 回复 sjzz 2014-8-8 02:03
探索与发现。
1 回复 Arnika 2014-8-9 02:48
又要革命了?
2 回复 buweizhai 2014-8-9 08:31
Arnika: 又要革命了?
呵呵呵。读史心得而已。人间的矛盾归根到底还是生存问题,对于平头百姓来说更是如此。虽然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矛盾的本质没有变。

“194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指出“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在各级政权中实行“三三制”,即“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达到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目的。”——百度百科
2 回复 Arnika 2014-8-19 05:39
改革不成,看来就只能革命了。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3-22 18:50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