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邓玉娇案

作者:谐和。  于 2009-6-20 19:3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新闻时事|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28评论

关键词:

 

邓女案是中国特色的大民主表现,西方任何国家也不允许有这样的大民主,
反而是压制这样的大民主,甚至不惜动用警察去镇压这样的大民主。所以,

中国特色的大民主,是西方的小民主不能比的。

可是西方国家很乐意用这样的东西作工具,去煽动他们不喜欢
的国家的一部分人,搞颜色革命。

 

其实,邓女案是网络办案的胜利,不是民意办案的胜利。是司法秩序的失败,是法制的失败。

 

为什么说邓玉娇是网络办案而不是民意办案?因为中国的网民只有1。2亿,

占人口10%不到,而且许多网民并没有参与此案发表意见,

而发表意见的也不是一边倒。少数人意见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民意。

这样的先例,造成的后果,就是,司法的尊严受到破坏,提倡用暴力解决纠纷,

造成更大的社会动乱。这是一些反华分子希望看到的。从海外反华分子对此案的煽风点火,幸灾乐祸,可见一斑。

 

不过,从社会影响度看,邓女案的社会影响力是正面的,即:给所有想利用金钱和权势嫖娼宿妓,强迫妇女作性服务的臭男人们一个当头棒喝,警钟长鸣,打击了目下国内的色情业和社会腐败。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发表评论 评论 (28 个评论)

2 回复 hr8888hr 2009-6-20 20:06
SF

同意你的观点.中国法律呵......
2 回复 putongren10 2009-6-20 21:06
同意你的观点,
邓女案判决后的悬念,
假如以后一个人来抢我钱,我把他杀死了,可以免罪了?
一个民警无端的扣留我的自行车,杀死了,可以免罪了?
小贩价格不公道,我跟他论理,他打了我,我把他杀死了,可以免罪了?

这些案例怎么判?
其一、5月27日下午,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农机局局长、原东明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富强,被人杀死在办公室内。据悉杀人者的“妻子被徐霸占多年,又被徐欺负多年,所以忍无可忍,用刀子说话。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后,就立刻报警投案自首。”

其二、6月2日,广东省惠州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邓开华,在强制拆除一座农户的凉亭时,遭户主周伟林家人反抗。“他们把我家婆按倒在地上,差点丢到河里。”于是周伟林和他的多名堂兄弟手持柴刀、菜刀、铁锹等冲向拆迁人员,邓开华被砍中头部,不治身亡。

其三、另据报导,为了抗议南康市新的税收征管办法,6月15日,南康市上万群众聚集在105国道家具城红绿灯处及市政大楼前,与警察发生冲突,近10辆警车被愤怒的民众掀翻。赣粤高速南康段陷入全面瘫痪。

其四、山东菏泽东明县几万人突发性患甲状腺肿瘤,污染企业是部分县领导和某些大款合资建造的股份企业,受到了层层保护。该县民众奋起反抗,要求立即控制病源和控制污染,五千父老乡亲组成敢死队,怀着必死之心,发誓要毁灭污染工厂,并表示尽量不伤人,只杀东明县长县委书记!
2 回复 HuBai 2009-6-21 07:58
邓女案是中国民意办案的胜利,是法制办案的胜利。
2 回复 ww_719 2009-6-21 08:27
putongren10: 同意你的观点,
邓女案判决后的悬念,
假如以后一个人来抢我钱,我把他杀死了,可以免罪了?
一个民警无端的扣留我的自行车,杀死了,可以免罪了?
小贩价格不公道,我跟
是呀...怎么办呀...哈哈..
2 回复 谐和。 2009-6-21 08:31
是杀人的春天来临:
“杀人的春天”到了?(2009-06-19 19:01:19)

庄培坤


随着邓玉娇的当庭释放,一个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在偏僻的巴东诞生了,她是抗暴的烈女,她是锄奸的侠女,她是产品代言的热门明星,人气指数直逼姚明,如果不出意外,她还将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和“巾帼英模”之类的荣誉,甚至还会登上全国妇联副主席之类的高位,总之,邓玉娇会成为亿万妇女学习的楷模,羡慕的对象,人人渴望好运能降临到自己身上,于是水果刀的销量猛增,竟至全国性断货,以至于剪刀、菜刀之类的替代品也随之热销。最兴奋的当属于那些平时默默无闻的性工作者,她们终于找到了发财致富、出人头地的良机,如果见到嫖客身上嫖资丰厚,便可伺机要了他的命,当然要先给他一些缠绵,弄些浆糊出来,在胸罩、短裤上留下证据,以便证明自己是遭强奸后的正当防卫,博天下网民的一片喝彩。这样的活,一年只要干几次,保管使她发达起来。其实,该带刀出门的不仅仅是妇女们,老爷们腰间也该别把弯刀的,平时碰到不顺心的事,不管三七二十二,先下手为强,砍下对方脑袋即可。列位看官,你别以为我在危言耸听,由于法律遭到了强奸,在一个没有法律的地方,“杀人的春天”已然来临。
人类历史上经历过多个“杀人的春天”,原始社会,法律尚未制定,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那个时候杀人可完全凭个人爱好,有时是为了一点食物,有时是为了一个女人,更多时候是为了好玩。这是杀人的第一个春天。
秦国的法度森严,却仍然是“杀人的春天”,为了吞并六国,在臭名昭著的“军功爵制”的驱使下,秦国将士个个奋勇争先,为的是抢夺更多的敌人首级,特别是长平之战,坑杀赵兵达四十万之众,秦统一中国,杀人无数,千里荒野,致使中国人口锐减百分之八九十。
到了东汉末年,朝廷昏慵,法失纲纪,中国历史上的又一“杀人的春天”来到了,各地的农民起义层出不穷,杀人已不再偿命,民间到处充满着相互杀戮。奸相曹操早年因为主人好客杀猪款待而误杀恩人一家大小数十口就是一个例证。据记载,经过三国时候的大开杀戒,中国人口再次锐减百分之八九十。
唐宋以降,随着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备,杀人偿命的观念深入人心,并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执法理念,我中华大地从此进入了一个文明的法制时代,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应该说,那时的法律虽然还只是王法,却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百姓的利益,特别宋律对庶民的生命权给予了极大保护,对错判人命官司的官吏处罚之严,足令判官下笔千钧,慎之又慎。
失去了法律保护的民众是任人宰割的羔羊,所谓的“民意”其实是靠不住的,文革时多少人惨死在革命群众愤怒的铁拳下?在网络时代,人人都能发表意见,仿佛只要是多数人的意见便是“民意”,但“民意”可以成为一种道德价值取向,而不能代替法律,因为法律依据的是事实,而“民意”却更多的依靠激情。在邓玉娇案中,法律只要认定有无强奸和杀人致死这两个事实就行了,而“民意”却从官民对立中嗅到了社会不公,于是想当然地杜撰了抗拒强奸的所谓烈女事迹。尽管“民意”在本案中占了上风,法律向“民意”作了妥协,但因此带来的灾害性后果是非常可怕的,虽然现在称其为“杀人的春天”有点过了,但任其发展下去,必然是盗匪横行和侠客出没的无政府状态,那个时候谁都不是安全的。
1 回复 谐和。 2009-6-21 08:35
HuBai: 邓女案是中国民意办案的胜利,是法制办案的胜利。
我已经修改了原文,请拜读。
邓女案是网络办案的胜利,不是民意的胜利,因为中国网民只占人口
10%不到,而且不是所有网民的看法一边倒。只是少数人的“民意”
强奸了司法的公正。
1 回复 tanjiang10 2009-6-21 08:47
HuBai: 邓女案是中国民意,法制办案的胜利。
是胡伯的胜利。
2 回复 谐和。 2009-6-21 09:31
tanjiang10: 是胡伯的胜利。
是胡掰的胜利
2 回复 谐和。 2009-6-21 09:33
putongren10: 同意你的观点,
邓女案判决后的悬念,
假如以后一个人来抢我钱,我把他杀死了,可以免罪了?
一个民警无端的扣留我的自行车,杀死了,可以免罪了?
小贩价格不公道,我跟
>>李昌钰先生说,假如邓玉娇案真的发生在美国,根本不可能受到审判,正好相反,受到审判的将是邓贵大等人,而邓玉娇作为受害者,将提出巨额赔偿。 <<

在美国,真如李先生说的这样?!!!

象这样的杀人刑事案件,第一,从取证到判决至少要一年以上。第二,如果
精神检查证明杀人者有精神疾病,就要住院治疗,决不是无罪释放。将精神
病人置于人群中不予以治疗,是对社会和她本人的不负责任!

可见,台湾的什么知名侦探,也是胡说八道的一位。
1 回复 HuBai 2009-6-21 09:43
谐和。: >>李昌钰先生说,假如邓玉娇案真的发生在美国,根本不可能受到审判,正好相反,受到审判的将是邓贵大等人,而邓玉娇作为受害者,将提出巨额赔偿。 <&l
李昌钰先生说的很对,如果是在美国,她根本不会被起诉。
1 回复 HuBai 2009-6-21 09:44
谐和。: 是胡掰的胜利
李昌钰先生说的很对,如果是在美国,她根本不会被起诉。
2 回复 HuBai 2009-6-21 09:46
你们这些人不懂法律,好好学学律法律常识吧
2 回复 zhousx18 2009-6-21 11:22
同意你的观点:这是中国司法秩序的失败,是法制的失败
但是你说中国网民不代表民意是因为只占人口10%,而且好多人不大关心政治;但我认为虽然网民只占人口10%,但无论从地域还是职业分布却极广,闲人应该占大多数,也就是学生教师公务员之类,知识阶层占大多数,应该基本能反映民意。
另外一个问题是,中国的法制是很失败,原因呢?有人能告诉我中国的立法过程和执法过程吗?有人监督立法和执法是否公正吗?产生一个法律需要征求民意,公开辩论,最后表决,在中国这些好像都省了,人大代表把全国人民早就代表了。
既然中国的法律系统正在学西方,羞羞答答搞成现在的“四不像”,不如全部照搬。
2 回复 putongren10 2009-6-21 11:38
谐和。: >>李昌钰先生说,假如邓玉娇案真的发生在美国,根本不可能受到审判,正好相反,受到审判的将是邓贵大等人,而邓玉娇作为受害者,将提出巨额赔偿。 <&l
2 回复 putongren10 2009-6-21 11:46
ww_719: 是呀...怎么办呀...哈哈..
估计是为了和谐
1 回复 yuxin_9605 2009-6-21 12:03
putongren10: 对
支持!
1 回复 谐和。 2009-6-21 21:07
HuBai: 李昌钰先生说的很对,如果是在美国,她根本不会被起诉。
胡掰先生,估计您在美国吹喇叭,所以,不懂美国法律是怎么回事,
可以理解
2 回复 HuBai 2009-6-21 21:14
谐和。: 胡掰先生,估计您在美国吹喇叭,所以,不懂美国法律是怎么回事,
可以理解
你说的对,俺只念了几年法律,还没拿到律师牌,你一定比俺懂的多
2 回复 putongren10 2009-6-21 22:09
yuxin_9605: 支持!
1 回复 谐和。 2009-6-21 22:36
HuBai: 你说的对,俺只念了几年法律,还没拿到律师牌,你一定比俺懂的多
法盲胡掰
12下一页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谐和。最受欢迎的博文
  1. 情人节已过,还是要谈谈尺寸的问题 [2015/02]
  2. 朗朗和李云迪,更喜欢谁? [2011/01]
  3. 魏则西现象的悲哀 [2016/05]
  4. 剖腹产和婴儿奶粉,救人耶?害人乎?(一) [2015/08]
  5. 从李开复患癌薛蛮子嫖娼说起 [2013/09]
  6. 猝死和慢死 [2013/11]
  7. 严歌苓和冯小刚,演砸了 [2017/12]
  8. 欣闻小贺梅一家人回到重庆。笑一声给贝克捐款者 [2011/08]
  9. 回家(1)----重庆见闻 [2012/09]
  10. 烂苹果也有春天哦 [2014/01]
  11. 毛泽东解决了挨打邓小平解决了挨饿,习近平要解决 挨骂的问题 ... ... ... ... [2013/09]
  12. 武汉新冠肺炎的谣言来源和发病时间点 [2020/02]
  13. 中国和美国换了把交椅。这个世界怎么啦? [2014/12]
  14. 仇恨重庆的“打黑唱红” 者,您的屁股干净吗? [2011/04]
  15. 手把手教你作酒酿(醪糟,佬米酒,糯米酒) [2010/03]
  16. 卡扎菲,白骨精和国际政治 [2011/10]
  17. 儿童节问题:出国真的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吗? [2009/06]
  18. 美国的“政治捐款”制度是世界上最大的贪污和腐败-旧文重贴 [2015/02]
  19. 谷哥走了,谷姐来了,很好很好! [2010/03]
  20. 美国在北太平洋搞生物战的可能性--从SARS说起 [2013/04]
  21. 真的是不比不知道,高级的中国动车! 2012年的动车旅行记 [2015/10]
  22. 用事实反驳倍可亲“平凡往事” 其人, 借医院看病吹捧美国人性辱骂中国人性 [2010/02]
  23. 帮穷不帮富,助善不助恶 [2011/08]
  24. “2012” ,包藏着祸心的好莱坞马屁片 [2009/11]
  25. “零团费” 的记忆 [2010/08]
  26. 某些美籍华人,如果美国在亚洲挑起针对中国的战火,你能幸免吗?! [2010/07]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3-30 23:11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