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邓玉娇案

作者:谐和。  于 2009-6-20 19:3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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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8 个评论)

2 回复 HuBai 2009-6-21 22:41
谐和。: 法盲胡掰
好好学学律法律常识吧,别让俺笑掉大牙。
2 回复 谐和。 2009-6-21 23:43
HuBai: 好好学学律法律常识吧,别让俺笑掉大牙。
用感情代替法律,就是你这样的法盲学习法律的心得吧?
2 回复 谐和。 2009-6-22 00:01
我也来评一下邓玉娇案
本文网址:http://news.backchina.com/2009/6/18/45379.html
  我一向认为,民主社会有二大基石,一是法制建全,全民尊重遵守法律,二是全民素质要达到一定的高度。要不,民主政治也就剩下一个拚选举的形式了,社会发展也就是南美的水平。

  而目前,我们的法律是可以强奸的,权力可以强奸,金钱可以强奸,民意也可以强奸。

  邓玉娇案就是一个被民意强奸的案子。从感情上,我认同判邓玉娇无罪释放,因为那几个狗B官员是他妈的找死,丢了党的脸,丢了政府的脸,也丢了家人的脸,死了活该。邓玉娇放了,对社会也没有危害,可以放。但从法律上看,这样的判法是没有什么道理的。

  首先,强奸的事实并不存在,现在案情最后公开了,当时在吵架的地方一共有5个人,3个是洗澡中心的,二个服务员,一个领班。再说,洗澡中心是一个黑道控制的地方,都是有打手的,防着闹事的,客人想在那里讨好,是不可能的。没有了强奸这个假设,正当防卫就不存在了,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

  当时的场景,无非是客人喝多了,失去控制了,双方发生争吵,推推搡搡而已,硬说成强奸,与事实不符。一般的争执就动刀子,这在法律上肯定是不许可的。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

  如果被杀的不是政府官员,而是县城里的一般百姓,结果会是什么样的呢?可以肯定,邓玉娇铁定关着,最后肯定要判刑,罪名是过失杀人,10-15年是最低刑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因为涉案人的身份不同,判的结果就不同,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再看看赵燕案,赵燕在美国被警察打成肉用盘大样,这要在国内,结果肯定,警察开除,赔钱,坐牢。但在美国,法律给了警察给自己辩护的机会,他的律师跑到中国,查出赵燕的劣迹,证明警察对她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再证明警察让她停下时,她跑了,反抗了,被打了是该的。警察无罪,赵燕败诉。

  这在一个法制国家的正常的,但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

  谁能想象法庭会允许死者家属聘请律师到邓玉娇打工的地方去查邓玉娇到底做过什么活?有没有在洗头房干过?以前和客人争吵过吗?和人的关系是什么样?邓玉娇在洗澡中心到底是干什么的?

  赵燕案,拖了快一年才开庭,开庭后,又拖了好几个月,这个案子,几天就判完了。

  法律,应该保护每一个人。

  中国,离法制社会还远的很。

  邓玉娇案,还能看出许多事情,看到假哭的律师,搅事的记者,看到数不清的XX蛋想利用这个事件。在这帮人正义的面具下,是一张恶鬼的脸。但我喜欢他们,一个生物没有天敌就会退化,最后灭绝,一个国家没有敌人,就会软弱,就会灭亡。一个人在单位没有敌人,就不会谨慎,就会犯错。有这帮恶鬼们在,TB(注:网络语言,土鳖,指中国,并没有恶意或贬义)才不会亡。
2 回复 HuBai 2009-6-22 00:13
谐和。: 用感情代替法律,就是你这样的法盲学习法律的心得吧?
俺不跟法盲争,你读几门法律课,再来。
2 回复 谐和。 2009-6-22 00:38
HuBai: 俺不跟法盲争,你读几门法律课,再来。
那么,请你这位胡掰比较一哈邓女案和赵燕案:

我也来评一下邓玉娇案
本文网址:http://news.backchina.com/2009/6/18/45379.html
  我一向认为,民主社会有二大基石,一是法制建全,全民尊重遵守法律,二是全民素质要达到一定的高度。要不,民主政治也就剩下一个拚选举的形式了,社会发展也就是南美的水平。
  而目前,我们的法律是可以强奸的,权力可以强奸,金钱可以强奸,民意也可以强奸。
  邓玉娇案就是一个被民意强奸的案子。从感情上,我认同判邓玉娇无罪释放,因为那几个狗B官员是他妈的找死,丢了党的脸,丢了政府的脸,也丢了家人的脸,死了活该。邓玉娇放了,对社会也没有危害,可以放。但从法律上看,这样的判法是没有什么道理的。
  首先,强奸的事实并不存在,现在案情最后公开了,当时在吵架的地方一共有5个人,3个是洗澡中心的,二个服务员,一个领班。再说,洗澡中心是一个黑道控制的地方,都是有打手的,防着闹事的,客人想在那里讨好,是不可能的。没有了强奸这个假设,正当防卫就不存在了,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

  当时的场景,无非是客人喝多了,失去控制了,双方发生争吵,推推搡搡而已,硬说成强奸,与事实不符。一般的争执就动刀子,这在法律上肯定是不许可的。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
  如果被杀的不是政府官员,而是县城里的一般百姓,结果会是什么样的呢?可以肯定,邓玉娇铁定关着,最后肯定要判刑,罪名是过失杀人,10-15年是最低刑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因为涉案人的身份不同,判的结果就不同,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再看看赵燕案,赵燕在美国被警察打成肉用盘大样,这要在国内,结果肯定,警察开除,赔钱,坐牢。但在美国,法律给了警察给自己辩护的机会,他的律师跑到中国,查出赵燕的劣迹,证明警察对她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再证明警察让她停下时,她跑了,反抗了,被打了是该的。警察无罪,赵燕败诉。
  这在一个法制国家的正常的,但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
  谁能想象法庭会允许死者家属聘请律师到邓玉娇打工的地方去查邓玉娇到底做过什么活?有没有在洗头房干过?以前和客人争吵过吗?和人的关系是什么样?邓玉娇在洗澡中心到底是干什么的?
  赵燕案,拖了快一年才开庭,开庭后,又拖了好几个月,这个案子,几天就判完了。
  法律,应该保护每一个人。
  中国,离法制社会还远的很。
  邓玉娇案,还能看出许多事情,看到假哭的律师,搅事的记者,看到数不清的XX蛋想利用这个事件。在这帮人正义的面具下,是一张恶鬼的脸。但我喜欢他们,一个生物没有天敌就会退化,最后灭绝,一个国家没有敌人,就会软弱,就会灭亡。一个人在单位没有敌人,就不会谨慎,就会犯错。有这帮恶鬼们在,TB(注:网络语言,土鳖,指中国,并没有恶意或贬义)才不会亡。
2 回复 HuBai 2009-6-22 00:41
同学, 俺忙着考试,俺考过后,你付钱,俺再解释给你听。
3 回复 谐和。 2009-6-22 02:17
HuBai: 同学, 俺忙着考试,俺考过后,你付钱,俺再解释给你听。
考什么考?考也是在胡-掰-!
3 回复 HuBai 2009-6-22 03:11
谐和。: 考什么考?考也是在胡-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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