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震,本村又有人抛出天谴论

作者:自由之灵  于 2011-3-13 00:5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94评论

这里是网友评论第3页,点击查看原文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3

拍砖
23

支持
5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3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94 个评论)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10:33
在美一方: 呵呵,反正这人开博之后,总是看得我一惊一乍的,从来没想到据吹挺成功的美国执业律师是这个样子的
律师是一种必须事必亲恭的职业,比不上有的人可以又挣了钱,又有时间上网玩,哈哈。如果他真是什么成功律师,怎么会有大把时间在这里?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10:34
点点星河: 在任何天灾面前,我们只有一个名字:人类。支持灵儿的观点!
谢谢星河!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10:34
茶馆: 顶博主 此人早已打入可笑之人类别             
你对他的评论也挺逗的,驴师!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10:35
meistersinger: 咳。别跟他一般见识。他不懂事。
他说得跟真的似的~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10:35
笑臉書生: 所言极是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10:36
yulinw:    怎么俺倒可以理解了:赚眼球的一种方法吧!“ZT:打入可笑之人类别!别跟他一般见识!”

支持LZ!!
猖狂得很!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10:43
在美一方: 哈,突然想起来了,当初莎朗斯通对汶川地震发表天谴论的时候,这位律师可是提起诉讼了哦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曾担任华人状告CNN一案委托律 ...
谁知道是真是假,他不是什么侨报的红人吗?反正照我看,就是一投机分子。
回复 在美一方 2011-3-13 10:45
自由之灵: 律师是一种必须事必亲恭的职业,比不上有的人可以又挣了钱,又有时间上网玩,哈哈。如果他真是什么成功律师,怎么会有大把时间在这里?
哦,冒充的,那我怪错人了,    真的海明可能挺好的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10:50
在美一方: 哦,冒充的,那我怪错人了,    真的海明可能挺好的
他自己说过,经常在侨报发表文章的。会投机是肯定的了。要不怎么变的这么快呀?
回复 在美一方 2011-3-13 10:58
自由之灵: 他自己说过,经常在侨报发表文章的。会投机是肯定的了。要不怎么变的这么快呀?
不管了,要是冒充的,真的会打官司的吧,维护自己的权益嘛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11:18
在美一方: 哈,突然想起来了,当初莎朗斯通对汶川地震发表天谴论的时候,这位律师可是提起诉讼了哦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曾担任华人状告CNN一案委托律 ...
我仔细读了一下,这个海明对CNN和莎朗斯通的控告,其实都是不着边际,雷声大,雨点小的。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有没有被法庭接受?CNN和莎朗斯通的言论,是很不妥当,抗议可以,但我看不出违反了什么法律?他为谁代理?有没有有具体的受害人和团体委托?告这种状,我不知道有多大胜算?这海明就是一热衷于炒作的投机分子!
回复 在美一方 2011-3-13 11:37
自由之灵: 我仔细读了一下,这个海明对CNN和莎朗斯通的控告,其实都是不着边际,雷声大,雨点小的。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有没有被法庭接受?CNN和莎朗斯通的言论,是很不妥 ...
没仔细读,也不很懂,确实觉得fishy
回复 woaifafa 2011-3-13 12:03
点点星河: 在任何天灾面前,我们只有一个名字:人类。支持灵儿的观点!
这个观点有点不苟同哦。
回复 方方头 2011-3-13 13:01
在美一方: 哈,突然想起来了,当初莎朗斯通对汶川地震发表天谴论的时候,这位律师可是提起诉讼了哦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曾担任华人状告CNN一案委托律 ...
想起了人所共知的小寓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何如?
回复 方方头 2011-3-13 13:02
回复 xoyuanfen 2011-3-13 13:07
真有那么可恶可笑之人,开眼界了。
顶灵儿。
回复 homepeace 2011-3-13 14:16
支持
回复 小由 2011-3-13 17:51
BL_518: 在灾难面前,同情心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
同意!
回复 小由 2011-3-13 18:08
自由之灵: 我仔细读了一下,这个海明对CNN和莎朗斯通的控告,其实都是不着边际,雷声大,雨点小的。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有没有被法庭接受?CNN和莎朗斯通的言论,是很不妥 ...
就是这么回事。
此人在本村的言行,很有些忘乎所以,对他自己来讲,也许不是好兆头。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3-13 20:14
方方头: 顶
   谢谢方方~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6 07:31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