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罗秦, 但不明白贺梅父母为什么要两次转让抚养权?

作者:自由之灵  于 2011-8-19 11:4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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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自由之灵 2011-9-1 09:45
世道变了: 我是觉得岳是当事人的律师,他说的话应该可信么.如果贺家本身不想要孩子,那为什么打官司呢?有个放心的人家拿走了,又对孩子好,不高兴吗?
我相信罗秦还是想小孩的,否则也不可能解释后来一直争取把小孩要回来的行为。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9-1 09:47
笙箫难默: 一开始好像是这个理由。后来贝克以买保险为由又签了协议。我想罗秦不懂英文,又觉得对孩子是好事,就签了。想想还是挺同情的。。。不过我可能就不会送给教会的人 ...
是啊,如果让老中帮忙,估计不会要签什么文件吧。呵呵。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9-1 09:51
柏桐: 是洋奴啊. 在海外的华人都是洋奴, 绿卡和国外护照的都是洋奴.   
哈哈,还有那些给洋人打工的
回复 世道变了 2011-9-1 09:54
自由之灵: 我相信罗秦还是想小孩的,否则也不可能解释后来一直争取把小孩要回来的行为。
所以说她不想要孩子是不对的啊.我昨天想找岳的那篇说怕政府抱走的文章也找不到了.可能我耐心有限没仔细找,但我的记忆应该是不错的啊.

就算她主动把孩子送出去,也不能代表她不想要孩子吧.因为后来的官司就说明她是想要孩子的啊.所以我还是愿意把她送走孩子的行为理解为有原因的.
回复 笙箫难默 2011-9-1 09:56
自由之灵: 是啊,如果让老中帮忙,估计不会要签什么文件吧。呵呵。
是啊!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9-1 10:11
白云山: 你为什么说“贺在其中……”,不说完整点?是贺绍强,还是贺少强?你真的关心过贺梅吗?

2004年网上就有你所引的自称“贺少强”的信。一星期之内,岳东晓先生就 ...
之所以摘第二段,那是因为要回答你的问题呀。贺绍强一开始以为贺梅不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才吵吵着送人。你是说我应该把全文都引一下放在这里?看不出有何区别。

我看到的那封信落款是“贺绍强”,而不是“贺少强”。你说岳一个星期之内就辟谣了。据我所知,岳并不是贺绍强的律师,他的话并不能从法律上代表贺绍强。如果你告诉我贺绍强自己或者贺绍强的律师说那篇东西不是贺本人写的,并且指明出处,那我可以重新考虑我的观点。

另外也提请你注意,本人这是首次在网上讨论此事(今后估计也不会在这件事上花时间了),根本就不可能多年来一直如何如何, 哈哈哈.  你那满腔的对同胞的良善之心, 还是放在别处需要的地方吧!
回复 柏桐 2011-9-1 10:17
自由之灵: 哈哈,还有那些给洋人打工的
对,再加上在国内还拿国外护照的人。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9-1 10:22
世道变了: 所以说她不想要孩子是不对的啊.我昨天想找岳的那篇说怕政府抱走的文章也找不到了.可能我耐心有限没仔细找,但我的记忆应该是不错的啊.

就算她主动把孩子送出去,也 ...
小孩会被政府机构抱走之说没有什么根据啊,仅仅因为经济情况是不会发生的。我觉得最直接的解释就是图省事, 人家提出可以替你看, 又有好的保险. 以后你还可以把小孩拿回来, 何乐而不为呢?
贝克一家也是做得过分.  爱变成了占有, 还有优越感.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9-1 10:25
柏桐: 对,再加上在国内还拿国外护照的人。
    
回复 白云山 2011-9-1 10:28
自由之灵: 之所以摘第二段,那是因为要回答你的问题呀。贺绍强一开始以为贺梅不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才吵吵着送人。你是说我应该把全文都引一下放在这里?看不出有和区别。

我 ...
狡辩。你这么做是在毁你自己,你意识到没有?

只因为岳东晓不是律师,他的话你就不信,为什么又去信一篇网上的,你根本不能证明是否是贺绍强本人写的东西呢?是不是我要再把名字换成你“自由之灵”,你就该骂你自己了。

04年5月,这篇东西刚出现在网站的时候,比如CND,就是以贺少强的名字写的。其内容也有矛盾之处。当时就有众多有识之士指出其荒谬。大概在五月二十一号,岳东晓在一篇文章中也顺便指出那是假的。但却被一些喜好落井下石之人如获至宝。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9-1 10:38
白云山: 狡辩。你这么做是在毁你自己,你意识到没有?

只因为岳东晓不是律师,他的话你就不信,为什么又去信一篇网上的,你根本不能证明是否是贺绍强本人写的东西呢?是 ...
如果你在网上看见一篇以“白云山”署名的文章, 然后另外有一位不是“白云山”的人说那篇文章不是“白云山”写的. 你说让人怎么办?

说实话, 在我读这篇文章的时候, 并不知道还有别人认为这不是贺绍强写的. 如果你确定这不是的话, 可否提出比岳的话更有力的根据?有一个贺绍强的授权给岳发表声明也行啊。

如果你能,当然我会重新考虑我的观点。
回复 白云山 2011-9-1 10:55
自由之灵: 如果你在网上看见一篇以“白云山”署名的文章, 然后另外有一位不是“白云山”的人说那篇文章不是“白云山”写的. 你说让人怎么办?

说实话, 在我读这篇文章的时 ...
很简单。网上的东西,我首先以怀疑的眼光去看。如果有人提出质疑,我就会更谨慎求证。看那方有值得怀疑之处,还是双方都有不清楚的地方。

不经过求证,我是不会拿来做证据的,顶多是说,网上有这么个说法。可如果这篇东西是攻击某人的,在没有准确求证之前,我是决不会拿来做依据的。说话要对人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

对岳东晓说的事,因为有法庭文件可查,因此我是相信的。想当初,我也是花了很多时间看那些该死的英文的法律文书。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9-1 11:32
白云山: 很简单。网上的东西,我首先以怀疑的眼光去看。如果有人提出质疑,我就会更谨慎求证。看那方有值得怀疑之处,还是双方都有不清楚的地方。

不经过求证,我是不会 ...
你谈的这个问题涉及面有点广了。具体到这封信的真假,我觉得比较合理的是,谁指控,谁举证。如果有人说那不是贺写的,请拿出证据来。而不是泛泛地说,因为所有的网文都可能有假,所以都不能引用。方舟子打假不也需要具体说出来根据什么是假的吗?贺的这封给网友的信也不是攻击什么人,而是在解释什么。我没有看出为什么要对这篇网文需要比其他网文要多一分怀疑的理由。

岳说的事,也不是都对的。比如他说贺面临医院一万多元债务之类的,就不那么令人信服。道理很简单,穷人上急诊,是不用付钱的。账单来了不理,或者把自己年收入填好,申请补助就可以了。你有没有求证过,后来贺家付了那一万多元的医疗费了吗?
回复 白云山 2011-9-1 20:34
自由之灵: 你谈的这个问题涉及面有点广了。具体到这封信的真假,我觉得比较合理的是,谁指控,谁举证。如果有人说那不是贺写的,请拿出证据来。而不是泛泛地说,因为所有的 ...
你可以不相信我,你也可以不相信岳东晓。毕竟我们也是通过网络交流。问题在于,你凭什么拿一篇网文,诽谤贺绍强?你又有什么根据,说你引用的网文是真的?有其它事实证明,还是只是你相信是真的?这篇网文没有攻击什么人?这篇文章不仅攻击了岳东晓(岳某人),这篇文章主要攻击的就是贺绍强本人。

在04年这篇文章刚出现的时候,就是以“贺少强”的名义写的。很多网站上至今仍有当时的纪录。很容易查的。

再说账单,你到会举重若轻。如果有保险,医院账单或许会直接寄到保险公司。不然,就是直接寄给病患或家人。在那个时候,谁也不是一来美国就清楚明白怎么处理的。刚接到账单的时候,谁都会求爷爷、告奶奶,怎么处理这个帐单。解决总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谁都是一块心病。
回复 杏林一虹 2011-9-9 02:27
读了这篇文章终于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一点,欣赏你这种比较客观、一分为二、就事论事的态度,谢谢啦!
回复 自由之灵 2011-9-9 05:11
杏林一虹: 读了这篇文章终于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一点,欣赏你这种比较客观、一分为二、就事论事的态度,谢谢啦!
谢谢一虹姐的留言。 我参考的资料也很有限,目前两家看起来不错,我也就不再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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