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

作者:fanlaifuqu  于 2014-4-19 09:0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随笔|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6评论

关键词:死刑犯

今天的新闻。
一则在伊朗。今年20岁的 Balal Abdullah 在三年前一次街道厮杀中刺死了 Abdollah Hosseinzadeh,今天是他被执行死刑的日子。在他被套上绞刑索的时候,被害者的母亲,应该踢翻他的踏凳,但老人却煽了他一个耳光,解下绞索。这表示饶恕他了。根据伊朗的法律,罪犯将被押还监狱。

无独有偶,今天的新闻里也有一个中国杀人犯,为钱杀害了他老板。年仅28岁的胡某刑前亲吻四岁的女儿。

世界上伊朗是处死自己公民最多的国家,除了中国!

想起那年佛杰尼亚受害者家属,将凶犯一起悼念的事。那次我被震撼了,什么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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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6 个评论)

3 回复 懒懒猫 2014-4-19 09:06
在中国,法律对普通老百姓总是那么冷酷无情。而对一些贪官,总是可以根据需要来量度……

伊朗在国人眼里应该算不入流的国家,可在这些实例面前,感到无语和词穷。
6 回复 foxxfam 2014-4-19 09:13
人民币5千多,六千都不到。中国国家。。。
3 回复 trunkzhao 2014-4-19 09:49
感动。
4 回复 dld 2014-4-19 09:51
该死的却活的不可一世,

不该杀的 却替该死的掩盖罪行!

    这就是中国的现实!
5 回复 amassadinho 2014-4-19 10:15
真是无语~
5 回复 穿鞋的蜻蜓 2014-4-19 10:26
挪威那个杀了上百青少年的杀人犯去年被判徒刑,人民都理解,这样的国家懂得刘晓波的价值,尽管这样的举动对他们国家根本没有现实的好处。
3 回复 小雨点0514 2014-4-19 15:29
从不反对死刑。
可是量刑的不平等,使得该死的不死,这就是中国法律!!     
6 回复 寇一仁 2014-4-19 16:34
确实,作为文明的人们,不应该再有“死刑”了!(当然,中共中央委员们不属于人类的范畴,就另当别论了!)其实,要说到罪恶的根源,就是社会环境和共产党的“多年教育”!起先教育是“穷则思变”,“高贵者最愚蠢,卑鄙者最聪明”,,,在这么一种环境下长大,然后又失业了,你让它们去干什么?除了杀人放火以外它们还能干什么???
4 回复 tsueict 2014-4-19 20:24
Touched by no.1 and feel sad for no. 2.
-The efficacy of the capital punishment has been debated in Western countries since long time ago. One American colleague who was anti-Vietnam War in early '70 said once then: 'No one has the right to take another one's life'.
2 回复 fanlaifuqu 2014-4-19 20:59
tsueict: Touched by no.1 and feel sad for no. 2.
-The efficacy of the capital punishment has been debated in Western countries since long time ago. One Americ
他的话有道理!
4 回复 越湖 2014-4-19 21:13
我可以饶恕得罪我的人,但杀人偿命,我还坚信这一点。
矛盾吗?
3 回复 fanlaifuqu 2014-4-19 23:32
越湖: 我可以饶恕得罪我的人,但杀人偿命,我还坚信这一点。
矛盾吗?
我也主张故意夺人命应抵偿!
5 回复 老阿姨 2014-4-20 06:14
越湖: 我可以饶恕得罪我的人,但杀人偿命,我还坚信这一点。
矛盾吗?
    
6 回复 老阿姨 2014-4-20 06:15
fanlaifuqu: 我也主张故意夺人命应抵偿!
  
8 回复 ryu 2014-4-20 09:10
那个被害者的母亲不可能理解中国人,反之亦,
中国人不少就像第二个,假XingXing...的父爱
2 回复 紫非烟 2014-4-21 11:07
"世界上伊朗是处死自己公民最多的国家,除了中国!
想起那年佛杰尼亚受害者家属,将凶犯一起悼念的事。那次我被震撼了,什么是文明!"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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