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四年前甩掉我的一个女人

作者:qwxqwsean  于 2014-10-31 07:4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爱情婚姻|已有2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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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9 个评论)

回复 leonardo2025 2014-11-2 05:29
千万不要结婚。自由比什么都可贵。想发泄了,纽约有大把年轻的各种族小姐为你服务。只花一点钱满足你的兽欲,而且不用担心什么责任。最重要的事没有人天天约束你!
回复 qwxqwsean 2014-11-2 07:38
秋收冬藏: 您回头看看您的跟帖,她贴给了好些朋友呢。好像是去年的。
不用神神秘秘的,在这一条一条地说就行了。
回复 胡戈 2014-11-2 07:46
笑臉書生: 笑死了,胡老兄,以后不许这样搞笑,笑死人要偿命的
  
回复 秋收冬藏 2014-11-2 08:40
qwxqwsean: 不用神神秘秘的,在这一条一条地说就行了。
您要我去帮您找回那个跟帖么?
回复 秋收冬藏 2014-11-2 10:14
qwxqwsean: 不用神神秘秘的,在这一条一条地说就行了。
找到了:
http://www.backchina.com/home.php?mod=space&uid=260282&do=blog&id=157795&page=3#comment
回复 qwxqwsean 2014-11-3 11:55
那个人的回贴有胡扯的成分, 首先我记忆中没有和那个自称的要介绍其亲戚给我的中老年妇女吃饭。 不过倒是有可能我曾见过的某个女的是她的亲戚, 虽然我并没有印象。  

即使如此, 她说的我的两大罪状, 一是说我的牙不好, 二是说我和她吃饭时AA制, 说我小气。 这也没什么的, 一个陌生的无来由的人要我去餐馆和她吃饭,我要求AA制付账,有什么不合理呢? 我有一元人民币的闲钱, 可以送给路边的乞丐, 有什么必要一定要捐赠给她呢? 她是我什么人? 她是我的哪怕一个普通朋友或熟人吗? 既然不是, 我即使有不愿意带回美国的一批剩余财物要赠人, 也不一定要赠送给她。 我很节俭, 但这几年为了找老婆,仅仅是请吃饭,购物赠予,给现金,给几十个女人总金额可能已经有两万元人民币。 


我对那些显然还没和我谈, 也预计不想和我谈的女人,一开始就指定地点要我掏钱给她消费非常反感, 这样的女人非常普遍, 比妓女都差劲, 妓女收几十元一百元就肯定会办事, 而这些女人, 到处骗男人掏钱给她们消费是她们的日常生活内容, 每见一个男人, 都会让人家掏几十几百元给她, 有时用男人的钱消费完了还要开发票给她好回公司报销再拿一次钱, 而且既不想当妓女开房,也不和他谈对象,连交个普通朋友保持联系都不愿意,这样的女人不是一两个,而是遍地都是。 所以和不知根底的陌生女人见面,不要给她们花钱,要谈很多事电话里就可以谈,如果见面,可以在不花钱的地方见面,比如城市广场,公园,图书馆等地。      
回复 yablue 2014-12-17 21:11
老哥, 别把情当回事, 一切都是钱。
1 回复 SAGFS 2018-6-14 02:39
===" 天下何处无芳草 ? "

" 天下何处无芳草 ? "
1 回复 丁满 2019-11-4 21:11
矫情,你是走过了再来回头看。如果不是当初她甩了你,不一定你就会来美国,也就不会有你这么多感慨,当初要不是她甩了你,或许现在的你正在上市企业董事长办公室喝茶,也许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工地搬砖养孩子呢。一切兼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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