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野鸡”谈现在部分人对法规的无限崇拜

作者:qwxqwsean  于 2014-11-17 10:2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已有1评论

关键词:野鸡

我谈这个话题, 起因是想起方舟子揭唐骏的假文凭的事,竟然会有那么多中国人热衷。 唐骏的西太平洋大学博士学位, 从美国的角度来看,可以算是真的,方舟子找的证据是唐的学位是西太平洋大学在1995年授予的, 而西太平洋大学在94年有营业执照, 96年也有营业执照, 但95年没有营业执照, 所以说他的学位是假的。 
 

问题在于, 营业执照有那么重要吗? 哈佛大学建校的时候,美国还不存在,哈佛大学有英国教育部核准的营业执照吗? 有兴趣的人不妨去查查哈佛大学的营业执照最早是什么时候得到的, 在哈佛大学历史上, 查查有多长时间是无执照的野鸡大学。 而且据我所知, 美国官僚办事很混乱的, 你如果去查, 会发现目前存在的所有的美国的大学和中小学, 很多没有营业执照, 或者有一段时间有,以前的执照过期,后来又再续办执照,两个执照的有效期之间有一段时间是没有执照的。 美国的政策也缺乏连续性,很多通过的多如牛毛的法案相互矛盾,即使在同一个州县市的同一件事,这个法案宣布禁止它,同期或稍候通过的另一个法案又宣布它合法。 而不同州县市的法律更是不同。 所以美国的事情,什么叫合法什么不合法,有没有营业执照,当地的行政长官和参众议员们都不觉得重要,美国的老百姓也觉得无所谓,中国人有啥必要在地球另一边替美国人去较真? 


从各位公认的法规的角度来看, 孔子办的私学没有营业执照, 朱熹办的书院也没有营业执照, 少林华山各派的培训班也都没有营业执照, 都是野鸡学校, 连给太子教书的国师, 也没有营业执照, 所以历朝的国师们也都是野鸡非法办学。 此外中国在49年建国之前, 几乎所有人都没有结婚证, 连各朝的皇帝皇后也没有结婚证, 因此有史以来中国的几乎所有婚姻都是非法同居或通奸,各位的祖父母甚至很多人的父母也没有结婚证,所以按法律来讲,大家都是野合通奸产生的私生子女。 按法律来说,中国美国都是地方割据势力造反起家的,和车臣疆独伊斯兰国没有区别,所以中国美国也都是野鸡国。 


我早就指出,99%的人是满脑子糨糊偏见的傻逼傻冒,没有资格谈论军国大事, 99%的人去炒房炒股数钞票当先富待富就可以了,没有资格制订或执行任何法规,连谈论社会事务的资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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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认为唐骏的博士学位是假的, 但如果你去采访美国人, 比如西太平洋大学的工作人员, 或者美国各大学的学生和教授, 政府公务员, 参众议员, 军警, 按照美国的一般看法, 在这种情况下,唐骏的博士学位, 会被美国人公认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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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主旨是叫各位不要去较真什么叫真与假,你们至今仍然钻在牛角尖里出不来。 

唐骏已经是目前所谓的成功人士群体里比较有才华的人了, 其他人相对来说更是真正的社会寄生虫窝囊废, 就算唐的学位是假的, 论文是假的, 美国护照是用伪造的原始证件办的,结婚证是假的, 连他的名字都是假的, 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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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多管闲事, 是他的自由和权利, 他也可以去较真任何人的老婆婚前是不是处女, 即使由此导致人家离婚也无所谓, 这都不是问题, 问题是愚昧大众对无聊的事兴趣过大,跟风起哄拆台捣乱,给人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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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饱撑的去人肉别人的老婆婚前和哪个男人有过性关系干嘛? 你能管住你自己的老婆不给你戴绿帽子就算不错了, 你却多管闲事自己雇自己当私家侦探去人肉揭发别人,煽动愚昧大众呼风唤雨, 众口铄金, 导致女事主跳楼自杀, 或者导致人家夫妻吵架离婚, 你则在一边幸灾乐祸,你搅了一地鸡毛,害死了人,还得意洋洋振振有词地说你只是在揭露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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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唐骏的一些论文是雇人写的,一些考试也是雇枪手去考的,但我认为你也好,方舟子也罢, 除非唐骏直接威胁到了你们的利益, 是你们的冤家仇人, 你们没必要去揭发他, 即使有别人揭发了唐骏的这些事,你们也没必要去跟风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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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医院工作时, 有时会碰到有个别病人冒用别人的社安号码和医保来看病, 美国医院的工作人员遇到这种情况, 一般明知是假证也装作不知道, 在这件事上揭露别人能有什么好处呢? 想阻止别人看病吗? 即使不揭发,医院和自己也不会损失什么,没必要揭发。 这就是说, 很多美国人也是讲政治的,不是随意打小报告的, 并非会像劣狗一样见到生人就乱吠乱咬。中国人传统上讲灵活性, 应该在这方面做的比美国人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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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的所谓成功人士, 大部分是没文凭的, 连假的文凭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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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中国的人现在对犯法犯规很敏感,比如对于行人自行车电动车闯红灯的批评就很多,人们对规则的理解很偏执很片面, 所以方舟子揭一下唐骏的假文凭就会有那么多人跟着起哄。 

 
还有比如那些记者报道了一下睡在地道里的民工,那个地道就被城管用水泥封了,大众觉得那几个民工既然违规了, 就应该制裁, 就应该把所有的地道都封住不许这些低贱的穷鬼住。 其实那个地道附近的居民,居委会,环卫工人,城管,和派出所, 都知道那个地道里有穷人在住, 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然而被记者报道后, 面对可怕的舆论, 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也只好残酷地去赶人封洞了。


又比如一辆黑中巴黑三轮运送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 很快就被人举报了, 结果是便民的黑车被查封, 那些中小学生只能走路几公里上学了, 满脑子愚昧偏见的傻逼大众闻讯一片喝彩。 我估计方舟子也许会有兴趣去调查哪辆运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校车的许可证是几天前过期了的, 然后去告它, 让它被查封, 于是愚愚大众会觉得方舟子又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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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人和汽车之间有冲突的时候, 汽车必须谦让行人。 自行车电动车具有行人的部分性质, 汽车也必须谦让。  规则是人定的, 你是开汽车的, 你觉得行人在违章, 但如果你是行人, 你会发现汽车妨碍行人走路。 只有开汽车的人才可能强调行人违章, 指责道路上行人自行车电动车违章,是因为屁股坐在了汽车驾驶位上。 开汽车是少数人的特权,是在遇到问题时可以随时被取消的特权, 开车使用道路的前提是,避免与行人自行车抢道, 行人过马路, 开车的人必须让行人先过, 如果这条路上满是行人, 就应该主动放弃在这条路上开车, 如果汽车做不到,一定要和行人抢道,汽车和行人自行车抢道, 等同于和救护车警车消防车抢道, 正确的做法是取消这个人开车的权利。 你如果说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 要搞清楚是什么规则,谁制订的规则, 行人的路权在汽车之上, 以下犯上的规则, 是不合理的规则, 即使被制订了, 也应该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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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hank1 2014-11-19 13:14
思考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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