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一下我当屠夫的12天

作者:qwxqwsean  于 2018-5-22 22:4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职场内外|已有1评论

我在洋人餐厅当屠夫,从5月3日上班,到5月20号辞职,一共上班12天,少的时候打卡3。5个小时,最多的一天11。5个小时,一共工作了68个小时。 

我上班都是像条拉磨的驴一样不停顿地操作。 

我在这期间发的20个帖子,是以在这个餐馆工作时的见闻为背景写的,虽然始终没提到这个店,不仅没点名,而且大部分帖子里只是一般化地评论西餐,但不提及我是作为一个在职的屠夫在评论。 

其实上班12天,基本上是兼职,见闻还是蛮多的。 我发了20个与工作相关的帖子,实际上,如果我把在这个餐馆工作的,和岗位工作直接相关的见闻都写成帖子,可以写200个贴子。 因为我没那么多时间写,也没兴趣写,所以只是零星地凭心情发了20个帖子。

这因为是我,才会有能力这么做。 广大的混滋傻们由于认识能力低下,别说上班68个小时写不出200个和岗位工作内容相关的见闻帖子(而不是在工作场所交到了一个好朋友,或遇到了一个性伴侣之类与岗位工作无关的),连一个都写不出来。

不过我把工作见闻,匿名不点名地写成帖子也是成问题的。

这个餐馆没啥需要捂着的不可见光的秘密,即使时而让访客或政府稽查人员随时进入厨房工作间检查,或让记者扛着摄像机进去采访,都不惧。 

但是一般说来,基本上每一个公司,每一个雇主,每一个私人,都有自己的不便公开的不光鲜的一面,十分害怕自己的“隐私”被曝光。 基本上没有任何一个个人或公司,真的有信心保证自己绝对光明磊落,可以把自己的一切除了裸照和银行账号密码之类的其它信息都公开,因为一旦公开,即使不是啥违法的事,但也会影响市容。

所以以后我找工作,人事部的人上网一搜,发现我以前曾经把工作感想发表在网上,这可是大忌。 

基本上每个人每个组织的屁股上的屎都擦的不太干净,一旦被曝光不得了。 我如果給川普或奥巴马当秘书或当总统办公室的警卫员,一定会把他们都吓尿,赶快把我赶走。 

不然,如果我在总统办公室上班十天,就有两三百个见闻,足以写成两三百篇文章。 如果我从中信手拈出一两个见闻写成帖子发表到网上,轻则可能破坏总统们的公众形象,重则可能导致他们被弹劾。 

现实中没有谁是真的能被曝光的。 苏码工被前妻翟欣欣曝光,也是很难看的,不曝光的话,苏码工还可以在公众眼里人模狗样的,加上收入又高,整个外观形象就是个小马云,小马化腾,小周立波,小唐骏,小令计划,小李天一,都是典型的成功人士。 一旦被曝了光,哪怕是日常生活的琐事被曝光,让外人知道这个人是个蠢货,是精神病,甚至还犯罪可能要被抄家要坐牢,那真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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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1 回复 qwxqwsean 2018-5-22 22:57
广大的混滋傻和同性人兽恋者们都写不出任何像样的见闻来。 表现好一点的网民能晒一下自己在北京机场转机花100元打黑车,炫耀自己不差钱任宰。 要么就晒一下和自己的嫖娼性伴侣性交时的床照,炫耀一下自己的性伴多。

其他人啥都晒不出来,因为混滋傻们都笨得像猪,作为猪,能有什么见闻可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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