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勘破金庸代笔门

作者:light12  于 2012-3-2 17:2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6评论

时间: 3 02 2012 09:25  

作者:芦笛 在 芦笛自治区 发贴, 来自 海纳百川


勘破金庸代笔门

芦笛

前文原拟为谈论此事的最后一帖,此后敝人要去干正事,再不会来赶这趟浑水了,不意刚才用谷歌搜索文章,却意外看见网友对拙作的跟帖。其中有位网友说,芦老先生已经变得没有逻辑思维了,不由得哑然失笑:诸位在墙内,不知墙外风光。过往12年中,老芦在墙外被左中右各派联合痛剿,雄赳赳打上门来的各路英雄,少说也有几千人次,痛骂我的无名辈就更是多如恒河沙数,当真是获罪于天,懒得祷也,万夫所指,有疾不终。

只可惜迄今尚无哪位英雄讨了好去。前段《新史记》记者采访我,问道:

“你的网络写作生涯,也就是你的网络辩论生涯。……与你辩论者不计其数,谁是你觉得最值得交手的论题和对手?有很多人痛斥你、嘲讽你,你如何看待?你觉得最值得自己反省检讨的问题是什么?”

我答:

“我并没有遭到‘很多人的痛斥’,只是受到了很多人的侮辱。尽管几乎所有芦敌都宣称‘N斩芦笛于马下’,我从未见过理性批判,不是深追我的犯罪动机,就是匪夷所思的构陷,比‘文革’大批判还荒唐。他们辱骂我是必然的,因为我是独立知识分子,发言只从事实出发,既不凡美必讃,凡共必骂,也不凡共必讃,凡美必骂,而是谁错骂谁,谁对赞谁,更犀利地指出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思维方式的落后与愚昧,当然要让左中右齐齐痛恨,但他们又无法反驳,只好出之谩骂,其实值得悲悯。我觉得需要反省的,就是与坏人吵架也倒罢了,不该去与浑人较真。但我天性如此,无法可想。”

事实确实如此。我什么都当过来了:“美奴”、 “美特”、“台湾特务”、“共奴”、“共特”、“共特集团”、“高级五毛”、“麻药五毛”、“隐形在叛逆言论后面的中宣部便衣官员”,这就是我受到的全部“理性批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论敌从来无法以事实和逻辑驳倒我,不能不出之以谩骂、诽谤与构陷。

这是不是事实,问问刻下活跃在《猫眼》的安魂曲即可。他是我的老相好了,当年曾封我为“风际中”,从此沦为我多年如一日的惨无人道的蹂躏对象,从来只有单向挨打的份儿,跟马悲鸣差不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非不为也,是不能也。就连方粉们的方舟子方大帅,当年也曾与在下走过几招,我三篇檄文一出,他从此便乖乖住嘴,再不敢来招惹我这个“自诩为独立思考的著名网络作家”了(这可不是我无耻自吹,是他强加到我头上来的)。我要真不会逻辑思维,那还不得让那“科学通天教主”、“科学执政大祭司”活吃了?诸位几时见他服输过?

国内论坛当然没有国外那么污浊。我喜欢《凯迪》,特地在此开了博客,就是因为这儿的大部分写手(不包括跟帖家们)的素质,远远超出了我在海外见识过的“民主精英”,而网站主持者也在客观条件容许的最大限度内,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理性、宽容”。说来伤心,我过去在海外折腾多年,就是想开一家这种中立、独立、多元、理性、包容的网站,最后却以惨败告终,反倒是国内的有心人还实现了我的理想,这该是何等黑色幽默!

正因为此,我才绝不会在此地把专克那些不讲理的人的功夫使出来,破坏这儿的理性讨论气氛。这就是我基本不回帖的缘故——我青年时代奉鲁迅为偶像,悉心揣摩过他恶毒伤人的神功,尽得其神髓。正因为深知自己有此野蛮痼疾,我才决定在此地只上帖,不回帖,以免被嘲骂诽谤者激怒,使出那手刻毒功夫来,败坏这家难得的网站的品位。

但那位网友既然有此感慨,说明他还是没看明白我前文的主旨。既然我没能说清楚,当然有责任再心平气和地解释一番,但这可是最后一次了哦。

我的意思很简单:“质韩”派怀疑韩寒代笔,根本不可能拿出直接证据来,充其量只能拿出间接证据。这两者的区别,是前者不需要推理,一眼就能作出判断。例如监控录像里的罪犯作案实录,或是亦明在《方舟子抄袭剽窃年谱》中陈列的方舟子的大批贼赃,那就是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circumstantial evidence)则需要推理才能得出结论。它要能成为有效证据,前提是必须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否则无法成立。

这“排除”是什么意思涅?一个表面现象,一般总有多种原因可以解释它。要认定其中一种是唯一的原因,你就必须证明其他原因发生的概率为零,也就是说,它们是impossible的,不是improbable or unlikely。前者是概率为零,而后者是小概率事件。例如“人能生出个狗来”,这是零概率事件,是impossible的;而“人能生出怪胎来”,这就是小概率事件(除非是在过去的核战场或化学战场上生活),是improbable or unlikely的。女人怀孕时常常担心自己生葡萄胎,怪胎等等,那概率虽小,毕竟有发生可能,但她们若怀疑自己会生个狗出来,那就是脑筋有问题了。

中国特有的问题,是汉语里没有区分这两种性质不同的事件的词,无论是impossible还是improbable,都用同一个“不可能”的词来描述,于是国人的一个通病,就是分不清两种性质不同的“不可能”,哪怕是搞过科研的人也未必懂这点,方舟子那科学教主就是最鲜活的示范。

如果诸位明白了这点常识,就该立刻醒悟,“质韩”派列举的那些“证据”,没有一条能成立,其中最能言之成理的,顶多也就是能是“not very likely”(不大可能),也就是发生概率很小,但决不能说是“impossible”(毫无可能),也就是发生概率为零。

破案的难题,恰在于证明其他可能性存在的概率为零非常困难。而若不排除其他可能性,则你认定的那种可能性就只能是多种可能之一。换言之,你顶多只能说,某人有一定可能作案。这不是废话么?此所以西方法庭会天然拒绝那些全靠逻辑推理作出的指控。因为法庭知道,那些逻辑推理其实并没有排除其他可能。若是据此立案,把“有一定可能”当成了“百分之百”,那就会制造冤案。中国人就是因为不知道这一点,只要觉得言之成理,是个生动的好故事,就认定那真相就一定如此,才会在历史上有过无穷多的冤案。

更何况质韩派绝大多数所谓“证据”,根本连“不大可能”都谈不上。举证人的论证,只暴露了他们对人类多元性格、多元天赋的生疏,统统犯了以己度人的错。他们不知道,他们所说的“不可能”,其实只对自己成立,非但不是零概率事件,就连小概率事件都算不上。

韩寒的《三重门》我没看过,也没兴趣看。但质韩派贴在网上的什么《求医》、《杯中窥人》、《书店》等等,我全都看过,印象非常之差。任何一个有点文学素养与人生经验的人看了,都绝不会觉得那出自中年人之手。如果真是,那韩仁均的水平也太差了吧?难道那真是诸位认定的杰作么?尔等品味咋就会那么低呢?那些浅薄杂文一看就非常稚嫩,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矫揉造作,分明是一个故作饱经人生沧桑状的少年模仿钱钟书的习作,而且模仿的还十分拙劣幼稚,相似者唯口气耳,内涵底蕴是木有D!这用王朔的话来说,就是“玩深沉”,用海外网上才子草根的话来说,就是“装逼”。所以,诸位认定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绝无可能写出那种杰作,只暴露了诸位的文学鉴赏力亟待改进,而逻辑思维能力就更是扶贫重点——我不都早说过了么?要真是韩仁均代笔,那他就只可能处处留神装嫩,绝不会故作老气横秋,更不会把多年前的旧事当成新闻讲。起码,要让我去模仿一个青少年写文章,我决不会蠢到去卖弄钱钟书式文笔。

至于作家“不可能忘记自己的小说写了什么”,那“不可能”顶多也只能是improbable(小概率),不会是impossible(零概率)。而且,那是否真是小概率事件还因人而异,取决于作者的写作态度与写作数量。若是作者一辈子就写了一本书,而且把它当成伟大成就,那忘记内容的可能性就比较小。而若是作家高产,或是写得非常随便,根本不拿写作当回事,那忘记了其中内容就很有可能。我昨天写那个帖子,就是以一个作家的经验告诉大家,这种事,并不像外行想像的那样不可思议。

老芦在网上有个绰号叫“轱辘笛”,意思是我轱辘话连轴说。何以如此?有两个原因:第一,网上老是重复讨论某个话题(例如民主、法治、革命)等等,每次我都要被卷入,反复论述同一话题,当然难免重复。第二,我常会觉得自己突然有了个新鲜想法,于是便写成文章论述一番。直到整理旧作才发现,那想法并不新鲜,我早在此前说过了。我过去可不是健忘症患者,直到两三年前,记性都很不错,看过的帖子,其半衰期起码是一年,例如安魂曲骂我“风际中”乃是2002年的事,可我至今还记得。然而我仍然可能把说过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所以,如果将这种现象视为“绝无可能”,由此导出“韩寒只可能请人代笔”,那就是刻意忽略了“韩寒有一定可能忘记他自己写的东西”,势必制造冤案。而若诸位只是因为觉得“韩寒很不可能忘记自己写的东西”,便认定“韩寒只可能请人代笔”,那就是蓄意诽谤。

若诸位还是不懂上述简单常识,那我现在就按诸位的路数,证明金庸的小说也必然是他人代笔的。12年前,我写了《门外闲说金庸小说》,被方舟子偷去,贴在他的《新语丝》。我抗议,他还竟敢骂我“弱智”,于是引出了我那三篇檄文。这网上掌故也不去说它了,此处摘几段该文:

 第一册中,与李秋水在大理无量山中同居的男人名叫“逍遥子”,第四册中却又成了“无涯子”老先生。改名未经派出所正式批准。

第一册中,锺灵对关在石室中的段誉说:“段公子,你是她(木婉清)的亲哥哥,决不能跟她成婚。”第五册中她却又对段誉说:“你爹爹说什么三妻四妾的,我又不是不肯让她(木婉清)。”急于做小老婆,竟不惜抛砖引玉,推荐段公子的亲妹子来做自己的波士。

第二册中,马夫人自称“未亡人马门温氏”,而第三册中她却又成了“康敏”,若说叫“温康敏”也不对,因为段王爷叫她“小康”。若说那是段王爷专用的爱称,何以亲亲甘宝宝与秦红棉那两只超级醋坛也叫她“康敏”?当然,这个问题比起《鹿鼎记》来不算严重,那儿上一页是“马彦超”,下一页是“高彦超”。想来彦超同志是“双承祧”,因为娘家绝后,所以让他单日姓马,双日姓高,开我党“逢单打炮”的先河。

第四册中,虚竹误打误撞放下一枚白子挤死了一大片自己的棋,是在段延庆已经下了许多子之后,但后来他给童姥复局时,放的第一枚子却是他那着臭棋,使童姥冷汗涔涔而下,连呼:“天意!天意!”

第四册中,“天山折梅手”在聪辩先生口里却是“逍遥折梅手”。大师兄连本派重大武功的名字都会说错,活该打不过叛徒丁春秋。

  第四册中,灵鹫宫中九天九部寻找童姥的方向如下:昊天部向东方,阳天部向东南方,赤天部向南方,朱天部向西南方,成天部向西方,幽天部向西北方,玄天部向北方,鸾天部向东北方。可是等到昊天部在东方找到童姥后,回去的路上最先碰到的,不是向东南方的阳天部或向东北方的鸾天部,却是向西南方的朱天部的哨骑。等到昊天部和朱天部派出联络游骑把各部召回,向东北方寻找的鸾天部却又变成“在极西之处搜寻童姥,未得音询”。幸亏金大侠始终没有忘记把守灵鹫宫的是钧天部。尽管如此,虽然鸾天部一直没有找回,等到众人到了灵鹫宫下,却又成了“八部诸女”了,想来是鸾天部自行回家,在山下实行红一方面军和四方面军的大会师。但据说童姥“御下甚严”,该部未找到童姥便自行回家,想来是盼望老童把她们逐出灵鹫宫去,实行“曲线嫁人”之计,不过据说诸女都是受尽男人荼毒、让老童在旧社会那黑古隆东的井底下打捞出来的苦大仇深之辈,“在童姥乖戾阴狠的脾气薰陶之下,一向视男人如毒蛇猛兽”,为何又会思凡?想来再教育的威力再大,也敌不过体内的荷尔蒙吧。

第五册中,慕容复被鸠摩智点了大穴,虽想求饶,却作声不得。但被扔下井后,穴道未解,却立即能与表妹应答如响,不亦怪哉。从井上到井下那么一眨眼的工夫,金大侠就忘记了上文,也是怪事。这口井的时空差那么大,倒有几分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上的那口井。

以上诸疑点中,最可疑的是三个:第一,X彦超上页姓高,下页姓马,翻来覆去,直到全书结束,都处于“无稳态无穷翻转”中;第二,八部诸女的搜寻方向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第三,慕容复被扔下井去后,金庸就忘了他的穴道被点,作声不得。之所以说它们最可疑,是因为其他前后矛盾之处发生的时间相隔还比较长,例如钟灵知道木婉清与段誉是亲兄妹,后来却忘记得干干净净,这其间毕竟还隔了四册书,出这种错情有可原。然而上列三个矛盾却发生在同一章、同一节、甚至是同一页之中,作者“绝无可能”忘记了上文,因此,此书必然是多人组成的写作班子的作品。

怎么样,这论证是不是要比诸位拿出来现世的要严谨些?金庸当然有过代笔者,倪匡就曾发表文章,说金庸出差前曾请他代笔续作,因为金庸小说都是先在《明报》上连载,他去出差没工夫写,因此必须请枪手。倪匡答应了,趁金庸不在,就把他痛恨的阿紫的眼睛弄瞎了,云云。但他也就只代写了那几段。他还特地声明,他根本没有金庸的才气,说他代庖全书是对他的极大恭维,对金庸的极大贬低,云云。这证词非常可信——香港绝无可能再找到一个才气堪与金庸相匹敌的写手,遑论倪匡那种末流写匠。而我上面列举的那些破绽,根本也就不在倪匡代笔的那几段中。

其实若真是写作班子集体创作,反而不会有以上破绽了。若是谁来请我去干倪匡那样的活,那我只会在续作前仔细看看前文,力图避免前后矛盾,反倒是由一人从头写到尾才会掉以轻心,写到后头忘了前面的交代,连载尤其如此。我当年写《仪琳》就是逐日在网上更新,其中的破绽是最后汇集在一起才发现的,于是赶快做了修补。金庸的过错,是他太不拿读者当回事了,所以才会在结集出书时没有仔细从头到尾审阅一遍。

写了这么多,也不知道诸位看明白了没有。不管懂不懂,请容许我再重复一遍:方舟子这场无理取闹,暴露了他思维能力的窳陋、文学修养的阙如以及审美趣味的低下。他非但不懂逻辑思维,而且智力构型是所谓“聚敛型”而不是“发散型”的,只看得见一种可能性,于是就如蜘蛛一般,围绕着那个焦点编织经纬,把自己缠在里面无从自拔。而所谓“发散型”的人则能想到多种可能性,并逐一探索审视其概率高低。方舟子这种智力构型在国内很常见,乃是搞科研或刑侦的大忌。他科研搞不下去,不得不改行去做文贼,而不是去干刑侦,说起来还真是百姓的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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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 ahsungzee 2012-3-2 21:44
好文!妙文!实在值得赞一声:顶!
1 回复 light12 2012-3-2 21:47
ahsungzee: 好文!妙文!实在值得赞一声:顶!
谢谢欣赏,给我ZT芦笛的动力
1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3-3 03:59
Good logic article!
1 回复 liuxiaoyu 2012-3-3 06:11
  
1 回复 light12 2012-3-3 09:21
无为村姑: Good logic article!
  
1 回复 light12 2012-3-3 09:21
liuxi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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