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芦笛 标题: “辩证法”是最强大的“致愚教”(一)

作者:light12  于 2009-3-28 12:1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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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0 个评论)

回复 翰山 2009-3-30 03:46
light12: 关于“辩证法”的总结:

1,One--Every thing (every object and every process) is made of opposing forces/opposing sides. E.g. earth-sun, predator-prey
别讨论具体的,什么辩证法,偏离上文讨论的主题。
回复 翰山 2009-3-30 03:47
light12: MM 到此为止吧!Change moves in spirals算你对。“所谓“客观规律”是一种归纳命题,不能有例外。若有例外,必须指明定律成立条件,否则就不能拿出来现世。”你
到此为止吧!这是一个不值得讨论的题目。因为讨论人(卢)对此题目不熟悉。
回复 翰山 2009-3-30 03:47
Mythologist: 老芦到底是什么观点?第一是批判分得太清,“不能有例外”, 不能有介于中间(例外〕。第二又说分得不太清,“毫无清晰界定”。拿老芦的矛刺老芦的盾怎样?
他的观点不可能正确。差得太远。
回复 翰山 2009-3-30 03:52
我给你写了28条评论,逐一评你们的讨论,结论:

老卢的表述基本上是胡说八道。哦,胡说九道!
老卢的东西不堪一驳,不值一驳。
回复 绛紫湮 2009-3-30 04:13
翰山: 1。形势逻辑和辩证逻辑都是研究人类思维的不同学科。
形式逻辑是研究人类的思维的形式的一门学科,
辩证逻辑是研究人类的思维的内容的一门学科。
所以,用辩证
晕呀 ,,
回复 light12 2009-3-30 05:54
翰山: 我给你写了28条评论,逐一评你们的讨论,结论:

老卢的表述基本上是胡说八道。哦,胡说九道!
老卢的东西不堪一驳,不值一驳。
你先回答这一句话:“客观规律”的真理是不能有例外的?这么清楚的话要辩?
回复 翰山 2009-3-30 06:02
light12: 你先回答这一句话:“客观规律”的真理是不能有例外的?这么清楚的话要辩?
客观规律没有例外。但是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是渐进的。

比如说, 人总是要死的。这是客观规律,即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为我们没有看到一个人永生。这个规律,是前人用完全归纳推理总结出来的,又用于对今后的预测,或说对未来的认识。迄今为止,正确。但是否真正正确呢?我们不知道。如果哪一天,我们看到有一个人,比如说你,可以永生,那时人们就要修正这个看法,使他更接近事实。比如说,以后,很可能会说:

人总是要死的,但light12 是个例外,他会得到永生。
回复 light12 2009-3-30 06:06
翰山: 客观规律没有例外。但是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是渐进的。

比如说, 人总是要死的。这是客观规律,即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为我们没有看到一个人永生。这个
老芦的话
我认为,辩证法的所谓“普遍规律”犯了两个劣等思维错误:

第一,所谓“客观规律”是一种归纳命题,不能有例外。若有例外,必须指明定律成立条件,否则就不能拿出来现世。
二、对什么是“量变”,什么是“质变”毫无清晰界定,乃是典型的诡辩。
回复 翰山 2009-3-30 11:01
light12: 老芦的话
我认为,辩证法的所谓“普遍规律”犯了两个劣等思维错误:

第一,所谓“客观规律”是一种归纳命题,不能有例外。若有例外,必须指明定律成立条件,否
不想跟他搀和,因为他大多数命题都似是而非,没法辩论。
回复 light12 2009-3-30 11:06
翰山: 不想跟他搀和,因为他大多数命题都似是而非,没法辩论。
你们说的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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