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伦原创《大富豪与我》四十五。暗渡陈仓

作者:乐伦  于 2012-2-24 23:0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乐伦原创《大富豪与我》|通用分类:原创文学|已有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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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公司里都在传说昨天发生的事情,把粒子当英雄看。粒子以为他这下可拽了,他挺胸抬头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终于遇到江玲了,他神气活现的打了个招呼,说:“嗨!“

“你有毛病啊?”江玲说。

粒子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的回到自己的小办公室去读英文文法了。

不一会儿,大班的秘书佩吉来叫他去见大班,粒子可以不读文法,就高高兴兴地去了。

“看来你昨天乱按警铃,倒是按对了。”

“嘿嘿!不好意思哩,我昨天有点鬼迷心窍。”

“你倒是鬼迷对了,我看那天你可能先把那两个杀手吓了一跳,后来又拖延了一些时间,结果使他们有点儿浮躁了,一浮躁,他们可能犯下了许多错误,不然我们更危险。还真要谢谢你,昨天又救了我的这条命。”

不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要是没有你的功夫与反应,我们就都要送命了。”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佩吉的声音在电话机的扬声器响起来。

“纽约安东尼的电话。”

“转过来。”

大班拿起话筒,只听他说:“什么?教父被刺杀了?情况如何?…重伤?…没有生命危险…那好,我下午就来。”

大班挂上了电话,面色沉重的对粒子说:“下午陪我到纽约去,我有要事要处理。”

粒子又登上大班的私家飞机,但是这一次他却没有那么轻松的感觉。他坐在大班的对面,喝着咖啡,玩着窗外的云层。

“我告诉你一个我的绝大的机密。”大班打破沉默,对粒子说。

“当一个人为了金钱而活时,就好比与魔鬼签了合同一般。当时我四面楚歌,我的公司濒临倒闭,麦克·金尼假意提供给我援助,但是他却要百分之51的股份,这等于他要成为公司最大股东,有公司最高领导权决定权。我表面上装出我很需要麦克·金尼的帮助,暗地里却和一个黑手党头目做了一笔生意,就是偷运军火。我用那笔钱度过了难关,但是也就从此下水,做起昧着良心的事了。

“这个黑手党的头目,就是现在纽约的势力最大的黑帮教父。做那笔生意的代价,就是他占有百分之20的股份,而且从此以后,我必须在需要的时候,以财力支持他。

“人无横财不发,要玩钱,就要玩法,甚至毁法与立法。守法者死,違法者富,玩法者貴,毀法者富而且貴。在法治社會裡,一條條很清楚的規定,對多數人而言是束縛,也是相對的保障。但對一些「聰明」的人來說就變成了檯面下的合法掩護。他們很懂得如何去解釋這些規定,貪贓營私,一切「有法有據」,就算一時間找不到法令依據,他們也會很快弄一條來補齊。如果有人覺得不滿,想去舉發或抗議,不久以后就会失踪,发生意外,或是沉尸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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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1 回复 tea2011 2012-2-25 08:58
上船容易下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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