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左碎语(五)富士康现象其实很“正常”

作者:潘左  于 2010-5-31 05:3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已有4评论

关键词:

潘左重新弄起这碎语的名堂, 实在出于无奈。

因为一不愿意、二“没有资格”做资本家的传声筒, 如李锐那样的把自己的卑鄙小人心态映射到伟大领袖那彪炳千古的伟大人格上, 涂鸦几下可以赚几个廉价的铜板, 或如杨继绳那样胡乱编纂什么《X碑》, 无耻到自己都不小心露出了父亲实为病死的真相, 却还仍在胡说为“饿死”的程度,以博取反毛反共的酬赏, 更不会东抄西拼, 象张绒那样搞一个《XX鲜为人知XX》什么的, 骗几个钱花。 所以大部分时间还得赚钱以保家用,不能全职上网,这碎语在我看来能长能短, 随意一些, 期望占用时间不多。不过茅于轼老师说的“赚钱就是为人民服务”能让我有些许安慰, 原来广大中国人民正在被我服务着, 想到这, 我心大安矣! ^_^^_^

正儿八经地,真心实意地, 向被我忽略了的我的朋友们、战友们表示歉意, 感谢你们抽空到我这里来过!对你们能继续战斗在网络上表示深深的敬意! 当然, 我会很快抓紧时间匆匆拜访大家的, 否则就太说不过去了!

对, 言归正传, 这富士康现象很“正常”, 因为

一、既然一个企业的生产目的是利润, 那么一个企业的结构、管理必须为利润让道和开辟门路。利润归根结底是人来实现的, 被认为不能实现利润或不够实现利润的人本来只有这么几条路可走, 一是迅速变成能让资本家利润最大化的“人才”,当然逻辑会告诉你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所以二是只好滚蛋, 到另一个同样以利润为目的的“富士康”里面重复相同的命运, 经过这“一”和“二”折腾后就“和谐”了吗?当然会有一部分还是不能成功变成有用的、创造最大化利润的人来。这部分人还是有选择的, 这就是:三、变成拥有自己富士康企业, 让别人在利润最大化的漩涡中煎熬的人,享受那种从自己差一点跳楼的命运到津津有味地看着别人跳楼的惊险和自豪, 还不成? 那就是四:跳楼。当然还有其它变相的第四项选择, 就是不跳楼, 改成抹脖子、跳河跳海, 哦, 对了,自焚也可以。在以利润为最大化的国度日本, 不就是曾经出过一本为了利润而出的诲人不倦的教人如何自杀的书吗?

所以, 富士康们掌控的社会里必然会有上面四项选择, 选择四的人有多少潘左不得而知, 但是肯定不乏其人那!因为你还有别的选择吗?所以潘左看不出“富士康式的跳楼现象”有什么不“正常”。

顺便说一说“真正”“不正常”的年代---毛泽东年代。
我当然知道大家了解那个年代,这里只是想提醒那个年代被指责的诸多不正常里面的一个“不正常”, 不知道这个“不正常”大家忘了吗?---那个时候居然批判“利润挂帅”! 说要政治挂帅!嗨, 那个时代好不正常啊,少了多少人应该“跳楼”而没有跳楼啊?没劲!

二、这个“富士康跳楼现象”很正常, 是因为这是“成本”!你看到什么企业赚取利润没有成本的吗?你看到什么事业没有成本吗?所以不要“大惊小怪”!“改开”大事业改出了腐败、两极分化、环境恶化、国际地位实际下降(你把国际上对你的互动的增加看成被重视, 甚至屁颠屁颠地跟着别人跑叫“参与”或“负责任的大国”行为,那么中国的国际地位是提高了)、矿难和跳楼的越来越多, 这些都是成本!那么单个“富士康”小事业也会出现“管理偏差”、“现代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几个人跳楼, 这个成本太简单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

哦, 对了, 那个“不正常的”年代--毛泽东年代,据说企业负担太重, 什么都管, 生老病死全管, 人们没有“没有工作”的权利, 只有分配工作的权利, 更没有“跳楼”的权利, 有住楼的权利。哦, 别忘了, 后来通过“砸三铁”, 好痛快啊, 这样就有了今日“正常的”人民“高兴地跳楼”的“正常生活”!我们应当庆贺才是, 叽叽喳喳瞎议论什么啊!

三。 这个现象的正常, 还表现在跳楼是个体、个别和个人行为。十几亿人天天互动, 保不定出现什么正常的和不正常的事情。最多, 每个跳楼的人的直接原因会牵涉到直接的个人, 你能把“富士康”们怎么样?法律是富士康们、富士康代理人们和富士康直接和间接雇佣、豢养和资助的精英们制定的。

所以, 你知道富士康们让环境恶化了, 但是结果是环境恶化成了“改开”的成本, 没有一个富士康负责;你知道没有富士康们, 就不会有腐败, 但是任凭中央和地方拼命花老百姓的钱打击腐败, 但是没有一个富士康承担相关费用;一切都是“改开”的成本, 富士康们不会理会这些成本, 不会掏腰包的。

富士康们存在一天, 就像企业营业就必须有开销一样, “跳楼”这样的社会成本还会象腐败、环境恶化、两极分化、黄赌毒等那样, 天天发生着的。 天天、时时发生着的事情, 你能认为不正常吗?

四、但是,不要急。跳楼的人跳多了, 这次偏偏就集中发生在一家富士康门下,富士康们制定的法律不会无动于衷的。富士康们制定的法律会制定出这样的法律:一旦直接的因果关系指向了这样明显的责任关系, 是要赔偿的。我不知道今天中国的时下的“富士康法案”是怎么规定的, 但是通常富士康法律是规定要赔偿的。

赔偿?对! 给几个钱呗!但是, 富士康们不缺钱啊?这就对了, 跳楼的人并没有其它成本可支出,跳楼可以用生命清偿债务(实体的债务如欠钱、按揭等未必啊, 他的妻儿老小还会继承的啊),但是富士康们虽然会遗憾地、心疼的要命地出赔偿费,但是不过是账簿上成本栏里贷记或借记什么的, 找一个还没有跳楼的会计师什么的问一问, 怎么记这一笔费用不就得了?

一个家庭经不住一个跳楼的, 一个富士康可以象上述记笔账那样做点账务处理, 成本不可谓不高但是能承受, 而整个社会就更能--确切的讲, 富士康们早就让社会这样了--而不得不接受。只要社会上新旧和大小富士康不断, 跳楼事件就不断。 不断发生的事情你能说不正常?

哦, 还是别忘了毛泽东时代的“不正常”:弄了个什么“鞍钢宪法”,让工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参与, 参与和“跳楼”的必选题还是好选择的。“鞍钢宪法”执行不好, 厂长会急得“跳楼”的。嗨, 不用我费口舌, 此“跳楼”非彼“跳楼”也, 是比喻!

--总而言之那个毛泽东时代“跳楼”不正常, 而时下的富士康社会里,跳楼是家常便饭, 正常的很!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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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8 回复 ww_719 2010-5-31 06:57
8 回复 oneweek 2010-5-31 09:57
为富康的工人感到难过。
10 回复 wazhh 2010-5-31 10:46
挺怀旧的哈
8 回复 纽约知青 2010-6-1 22:45
客观来讲,横向比起来,富士康的待遇在代工厂里还算不错了。要怪,就怪这个吃人的社会,这个吃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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