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也是做律师的。不同的是,这家伙是哲学系出身。大凡,少年时翻过几本尼采的书的人,会梦想当哲学家。很多人误以为当哲学家的最佳路径就是读哲学系。这与想当作家的人一样,把读中文系当成作家或所谓文学家的路径选择。持这种观念,且矢志不渝的人,大多会命运不济。因为,哲学家也好文学家也好,都不是读出来的。
尼采早熟,在8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上16岁的女孩了。与尼采相比,我朋友精通比较晚,属于晚熟。所以就自我判断,成为哲学家可能先天不足,所以早早改行,考了律师资格,做了律师。
大家都知道,在国内做律师,情人多不过饭局。一般,在饭局的前戏,他属于冷淡型,怎么挑逗都不会有反映。但是只要稍微有点喝高,他就会很容易进入高潮。虽然从来没有看懂过尼采的文章,但是毕竟受其薰陶过,在高潮的时候,他就会说出一些看似富有哲理的东西。
比如,一次饭局,他就是开始给我们说夫妻之间的事情。他的理论就是,夫妻必须得亲密有间。
我一听,就觉得有新意。一般以为,亲密的最高境界应当是亲密无间。但是距离产生美,无间了,美也就消失了。所以呢,他的结论,夫妻要恩爱,各自得有空间。不要好奇去知道你丈夫或老婆的全部,知道多了对你没啥好处。
想想也是。夫妻之间,亲密有间,但是不同床异梦就行。距离最大的,莫过于同床异梦。如果两个人躺在一起或者搂抱在一起,但是心里头想的是别人,那两人的距离就大了。
距离产生美,很多人知道这句话,但是懂得的人不多,能够照着做的那就更少。实际上,最幸福的是,两个人不在一起,但是心在一起。这是空间的距离无法阻隔的,甚至是可以穿越时空的。肉体的搂抱远远没有心有灵犀的幸福。
记得李熬讲男女之间的情事,在他眼里的美女都是仙女级别的,都是光吃喝,不拉撒的。有一天看到自己的仙女级别的貌美娇妻,在开着门的厕所里敝着通红的脸,在拼命的挤那最后一段。最隐私的被看到了,距离就没有了,所以大师离婚了。大师毕竟是大师,选择的就是与常人不一样。
两个人一结婚,就敢在对方面前放屁,甚至在饭桌上都敢翘起屁股一角,响亮地放出声响。你说,这婚姻还能有美感吗。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讲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