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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越湖  于 2014-8-29 07:0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偷渡那些事儿|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9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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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3 个评论)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12:24
门外照斜阳: 您还有这倒霉的经历?
当时是觉得挺倒霉的,现在回想一下,倒是觉得是不可多得的人生经历。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12:25
秋收冬藏: 看着平日里恬淡温和的诗人,你居然有这样的经历啊。期待下文。
只要你耐心,我答应能记多少就写多少。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12:27
sissycampbell: 在这讲故事的可就是你一个
通常是肚子里有料的不愿随便说话而已。。。
3 回复 sissycampbell 2014-8-29 12:28
越湖: 通常是肚子里有料的不愿随便说话而已。。。
那你就满足我们的愿望,继续讲讲嘛!
3 回复 秋收冬藏 2014-8-29 12:30
越湖: 只要你耐心,我答应能记多少就写多少。
也希望你写出你敢于冒着生命危险的原因。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12:33
sissycampbell: 那你就满足我们的愿望,继续讲讲嘛!
若明天来不及,下周一定。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12:37
秋收冬藏: 也希望你写出你敢于冒着生命危险的原因。
若说当时年少鲁莽,你信吗?
3 回复 sissycampbell 2014-8-29 12:39
越湖: 若明天来不及,下周一定。
那就好,你答应就好!
3 回复 xqw63 2014-8-29 13:01
老兄还有这样的经历啊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13:03
xqw63: 老兄还有这样的经历啊
  
3 回复 秋天的云 2014-8-29 13:53
讲来听听 一定很精彩
3 回复 前兆 2014-8-29 14:05
有的人想出来,不容易出来;有的人不想出来,非让你出来不行!真有意思!
3 回复 jc0473 2014-8-29 15:07
是转帖吗
3 回复 trunkzhao 2014-8-29 18:14
越湖: 不好实说,但会用叙事形式说其中三次。
偷渡算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投敌叛国,因此不是刑事犯罪。
有什么不好实说的,难道次数还是隐私吗?又没问什么其它的次数。
据我所知,有因偷渡未遂后被判刑的。难道法律对广东人网开一面,因为法不责众。
3 回复 foxxfam 2014-8-29 20:44
这么好的地方,妈妈身边,你想去哪啊?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21:19
trunkzhao: 有什么不好实说的,难道次数还是隐私吗?又没问什么其它的次数。
据我所知,有因偷渡未遂后被判刑的。难道法律对广东人网开一面,因为法不责众。
难道咱有过统一的?一视同仁,上下贯彻的?
暂且听着,容我以后说吧。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21:25
秋天的云: 讲来听听 一定很精彩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21:26
前兆: 有的人想出来,不容易出来;有的人不想出来,非让你出来不行!真有意思!
还有非让你出来的?
3 回复 越湖 2014-8-29 21:26
jc0473: 是转帖吗
转贴我会注明的。
3 回复 kzhoulife 2014-8-29 21:30
这个刺激, 广东福建渡香港, 山东河北闯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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