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一下狄更斯

作者:Giada  于 2012-2-11 13:5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谈古论今|通用分类:文史杂谈|已有266评论

今年27日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200周年诞辰。我早年是狄更斯的粉丝,曾经疯狂地寻找他的能够找到的小说来看。既然是昔日偶像的这么重要的冥辰,总觉得应该写两句。


(一)

查尔士狄更斯于181227日出生于英国南部城市Portsmouth,他是家中八个孩子中的老二。其父是英国海军的一名文职职员。狄更斯的童年还不错,像当时一般的中产阶级家庭一样,到了上学的年龄就去上学。但他的幸福童年在某一天忽然结束。狄更斯的父亲是个天生的乐天派,但喜欢肆意挥霍。由于经济上的困难,狄更斯的父亲举家迁居到伦敦度日。但到了伦敦后,他父亲依旧是过起日子来大手大脚,弄得经常入不敷出,靠借债过日。终于有一天,他因为欠债太多,锒铛入狱。不太知道当时英国的债权法律是什么样的,总之就是不光是他父亲进了监狱,连他的全家妻儿老小都跟着他进了监狱。年仅十二岁的狄更斯,为了帮助家庭,不得不缀学,到一个鞋膏库房当起了每天工作10个小时的童工。他的工作主要是在鞋膏桶上贴标签,但他的工作的地方是在一个鼠害横行,地板楼梯成了朽木的楼房的楼上。肮脏艰苦的工作环境给年幼的狄更斯很深刻的印象,在他后来的几部小说里都有生动的描述。那段时间也是狄更斯一生中最艰辛最黑暗最孤单的时光,他当时周围找不到一个可以信赖的成年人给他温暖,支持,帮助和指导。一段时间后,他父亲的祖母去世,给他留下了几百英镑的遗产,这样他们全家才得以从监狱里出来。狄更斯虽然恢复上学,但他母亲并没有马上把他从鞋膏库房撤出来。狄更斯终生都没有宽恕他母亲的这个决定,他自己也因此在其一生中对女性持有微词和不尽满意的态度。


狄更斯从学校毕业后到了一个律师的事务所当职员,其间学会了速记。之后,他离开事务所,成了一名自由撰稿的记者,主要报道法庭新闻。后来又做政治报道,给报纸写关于议院和全国选举的新闻。在这期间,他发表了好几部小说,逐渐奠定了他的作家地位。


1836年,狄更斯和凯瑟琳 (Catherine Thomson Hogarth) 结婚,凯瑟琳的父亲是报纸的专栏作家和编辑。咱们中国有个民歌《达坂城的姑娘》,其中有几句歌词是:“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坐着那马车来。”我不知道这唱歌的男歌手是不是有这个福气,不过,不唱歌的狄更斯却是真正做到了娶了妻子,把小姨子也带了过来。狄更斯新婚不久,他的第一个小姨子就住了进来。据说,这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新婚夫妇结婚后,妻子的未婚妹妹一起住进来给妻子帮忙。具体是什么原因不清楚,不过我个人的理解就是,新婚妻子第一次自己主家,周围有个可以信任的帮手总是好的。对于未婚的妹妹来说,到姐姐家里学一学当家理户,也给自己以后婚后的主家生活积累一些经验,也算是一举两得的事。


狄更斯的第一个小姨子叫玛丽,当时年仅17岁,正是风华正茂,美丽动人的时候,狄更斯不久就变得很依恋她。可是玛丽是个红颜薄命的人,在住进姐夫家一年以后就因心力衰竭去世。倘若那个时候狄更斯也有年轻女粉丝的话,那玛丽还是很值得女粉丝们羡慕的,因为她死在狄更斯的怀里。狄更斯对玛丽的感情比较复杂,到现在也没有人可以肯定地说,那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能够肯定的是,玛丽的陪伴,让狄更斯回想起来自己快乐的童年,有她的伴陪使狄更斯觉得很幸福。玛丽的去世,对狄更斯的打击非常之大,他自己曾说他再也没有从这个打击中恢复过来。这种感情,狄更斯无法定义,别人也无法定义。但玛丽由此成为狄更斯心中的完美女性,狄更斯后来用玛丽当作原型,塑造了不少自己书中的女主角。


五年后,狄更斯和夫人访美,他的另一个小姨子,15岁的乔治娜(Georgina Hogarth)为了照顾狄更斯的孩子们,住进姐姐姐夫的家里。乔治娜终身未婚,为了姐夫的家殚精竭虑,忠心耿耿。狄更斯和凯瑟琳一共有十个孩子,其中九个长大成人。在那个儿童夭折率较高的时代,能有这样的成就,乔治娜功不可没。到了狄更斯婚姻的后期,狄更斯对凯瑟琳的不满越来越多,他认为凯瑟琳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甚至把他们有十个孩子这件事也怪罪到凯瑟琳的头上,因为孩子越多,狄更斯感到的经济压力就越大。1858年,有一天,凯瑟琳忽然收到一个手镯礼物,但这个礼物其实是给和狄更斯过从甚密的一个女演员艾伦Ellen Ternan的,不知怎么阴错阳差地到了凯瑟琳的手里。这样,夫妻二人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凯瑟琳指责狄更斯四处沾花惹草,绯闻不断。作为名人的狄更斯当然道貌岸然地绝口否认。争吵的结果,凯瑟琳和大儿子从家里搬出去。令人惊讶的是,乔治娜坚决地站在姐夫一边,她和其他的孩子留在狄更斯的身边。为此,狄更斯和乔治娜有染的谣言甚嚣尘上。和小姨子有性爱在当时是乱伦罪,凯瑟琳分居的这个举动,让狄更斯大伤脑筋。他给报纸写信竭力刷洗自己,甚至让医生证明,乔治娜还是一个处女。狄更斯的朋友,《名利场》的作者萨克雷为了给他正名,对人说乔治娜跟狄更斯之间其实没有什么密切关系,真正跟狄更斯有染的,应该是那名收礼物的艾伦。谁知这个解释让狄更斯大为恼怒,他为此差点儿跟萨克雷绝交。可是真相是,艾伦其实从凯瑟琳搬出去后就和狄更斯秘密同居。但二人极为小心谨慎,狄更斯曾经把自己的私人书信全部付之一炬,艾伦也把狄更斯给她的信烧掉,以至于此事一直到二人都去世多年后才得到证实。


狄更斯和凯瑟琳分居长达12年。在这12年中,他们之间鲜有来往。1870年,狄更斯二次中风后不久去世,享年58岁。陪伴他到最后一刻的正是艾伦和乔治娜两人。1879年,凯瑟琳去世。临终她把狄更斯当年给她的情书交给女儿,让女儿捐给英国博物馆,“让全世界知道,他曾经爱过我”(Give these to the British Museum,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he loved me once).


狄更斯在遗嘱中留给乔治娜丰厚的遗产,包括一大笔钱和他自己所有的手稿和私人书信。乔治娜在狄更斯去世后和狄更斯的女儿一起将这些书信整理出版。他留给艾伦的是每年固定的收入,使得她在后半生都能够在经济上独立。狄更斯生前经历了两次丧子之痛,一次是最小的女儿Dora,在婴儿期早夭,仅仅活了八个月。另一次是他的儿子Walter,从军外派印度,在返国途中由于动脉瘤客死他乡。他在新年除夕去世,狄更斯在翌年自己的生日那天得到了这个不幸的消息。Walter颇有祖父之风,挥霍借债,以至于死后还让狄更斯替他还债。


狄更斯安葬在伦敦的著名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诗人之角。虽然狄更斯本人希望自己能够埋葬在玛丽长眠的教堂墓地,但名人死后就是全英国的了,他的归宿也由其他人做了决定。

 

(二)

27日那天,本地的电台主持人要求一位狄更斯专家用极短的时间解释一下为什么狄更斯是个伟大的作家。我现在把专家的话转述一下:


首先,从文学的角度来讲,狄更斯做为作家的涵盖能力极强,他的文字特点是诗一般的语言加上一点幽默。按照现在人的分类法,狄更斯既是幽默作家,也是悲情作家;既是纯文学作家,也是大众畅销书作家(在当年确实畅销,就是到了今天,他的小说也没有绝版过)。他是一名非常出色会讲故事的人,加上他做过法院和议院的记者的经历,使他可写的东西很多。他的文字,取材,人物,故事内容和写作结构,加上对社会的影响力,都使得他的著作成为不可多得的人类文学瑰宝。


其次,他还是个多产作家,光是长篇小说就有差不多二十部。一般的人或许知道他的那些有名的小说,像《双城记》,《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但不知道他还有其他一般人不太知道的小说。如果有人对他的小说有兴趣,他可以发现他还有好多他还没读过的狄更斯的小说。这样他就有很大的发掘空间,给人的印象就是狄更斯到现在还在写作,还在有新东西问世。等读过了他的不太出名的小说之后,人们往往会回过头来再把有名的小说读一遍,这样的著作被称为经典是一点儿都不过分的。


最后,从社会的角度来讲,狄更斯的小说,把童工问题和社会下层的弱势群体的艰难处境揭示出来,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使得人们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并对儿童权益和社会的不公平作出检讨,寻找改进措施。其实社会的不公平,自从人类社会存在就已经存在了。这个问题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时代都反反复复地被人们讨论着。最近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就是这个问题的再强调。


结束前专家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他对主持人说,如果主持人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像狄更斯这样的作家,最好的办法就是宣布破产。一个家庭的破产,使得孩子从衣食无忧,一下子变成一无所有,这对一个孩子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初入少年时代的孩子,由于家庭变故忽然感受到世态炎凉,人间冷暖,社会百态尽收眼底,这样的冲击对一个人的终身都会留下无法磨灭的痕迹。这个孩子在这样的变故中成长,会变得特别敏感,自我意识感增强,对周围社会的种种现象和问题,观察细致,反应敏锐。狄更斯本人就是明证,他的小说,很大程度地得益于他这段不幸的少年经历。他用他的笔,使整个社会对童工现象,对下层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平现象开始进行反省检讨和着手改进。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都立法禁止使用童工,对儿童的权益进行保护,应该说,狄更斯对此是有很大的贡献的。但是,也正是这个贡献,像狄更斯少年时代的惨剧出现的几率降低了,从而下一个像狄更斯这样的文学大家的出现的几率也降低了。


说了狄更斯一大堆好话,再说两句作为普通读者 而不是文学评论家- 对狄更斯的评论。狄更斯对自己作品中的人物比较爱憎分明,有时一看就知道好人坏人,比如《雾都孤儿》里面的法根Fagin),《大卫科波菲尔》里的尤利亚希普(Uriah Heep),除了让人讨厌,还是让人讨厌。这样使人感到有的人物有脸谱之嫌。后来我自己年长了几轮,开始喜欢维多利亚晚期的经典作家汤姆斯哈代(Thomas Hardy)的作品。哈代的小说用的是第三者的口气,冷眼旁观,揭露人的本性。冷峻的口气却处处流露出悲天悯人的人文情结,看了比狄更斯的小说更过瘾。但哈代的小说,和狄更斯的小说相比,比较不容易读。


家里有孩子在美国上学的家长,大概都知道狄更斯的《远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 和《雾都孤儿》(The Adventures of Oliver Twist)在中学生的阅读书目上面。狄更斯在美国最流行的书是《圣诞曲》(A Christmas Carol),这本书被改成各种不同版本的电影,在圣诞节的那段时间里,总会有一家电视台播放其中的一个版本,更不用说书店里到处都是这本书。但我自己最喜欢的两部是《双城记》(A tale of two cities)和《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也是狄更斯本人最喜欢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一个男孩从小到成年人的经历,读者很容易被故事的发展而吸引。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认为,这部小说是狄更斯写作技巧最高,整体来讲最好的一部小说。


《双城记》是以1789年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发生在法国巴黎和英国伦敦这两个城市的故事。狄更斯借着小说,表达了自己对法国大革命的不赞成。有像狄更斯这样看法的英国人大概为数很多,突显了英国人和法国人性格上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到了今天英国依旧是君主立宪,而法国的帝王制度一去不复返。不管狄更斯个人的政治看法如果,这部小说揭示了的是人性的丑恶和人性的善良。记得自己当年看到本书的结尾很感动了一回。在大革命中被误杀滥杀的人很多,大概这也是为什么英国人不赞成大革命的原因吧。


顺便说一声,当年国内为了教育学生西方资本主义的可恶,老师给我们大力推荐狄更斯唯一的一本小说是《艰难时代》(Hard Times)。我个人看法,这本《艰难时代》算是狄更斯小说中最乏味的一本了,国内的老师为了政治需要这样扼杀学生们对文学大师作品的热情,实在不知道令人说什么才好。


走笔至此,用狄更斯在《双城记》里的开头一段作为本文的结束。这段话也算是经典了。正像好多中国文学爱好者可以把《红楼梦》里的诗词都背下来,许多英文是母语又喜欢英文文学的人也可以把这段文字背下来: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 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we had everything before us, we had nothing before us,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o Heaven,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he other way - in short, the period was so far like the present period, that some of its noisiest authorities insisted on its being received, for good or for evil, in the superlative degree of comparison only.

2012.2.7


Charles Dickens 查尔斯 狄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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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66 个评论)

3 回复 方方头 2012-2-11 14:05
  
5 回复 方方头 2012-2-11 14:05
哈哈,今天尽抢沙发了
7 回复 Cateye 2012-2-11 14:09
代我老公谢谢你,他也是狄迷,和你一样,他最喜欢的也是《大卫科波菲尔》,每年都要读上一回。
5 回复 meistersinger 2012-2-11 14:11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great words!
6 回复 老太爷 2012-2-11 14:13
小时候,家里有一本“大卫.科波菲尔”。非常喜欢。读了无数遍。。。。。
5 回复 方方头 2012-2-11 14:13
很详尽的介绍。你可以去读书会开讲座了
不太明白既然说狄更斯全家进监狱,为什么他还在做工?他没进监狱?
5 回复 人间世之心斋 2012-2-11 14:22
读了最近时代周刊纪念狄更斯的文章。大意是他大概是第一个商业成功的通俗作家,至今有稳定的读者群。
6 回复 Giada 2012-2-11 14:41
方方头:   
冷锅冷灶的就不上茶了。
5 回复 Giada 2012-2-11 14:42
方方头: 哈哈,今天尽抢沙发了
还没坐够?下来吧?
5 回复 方方头 2012-2-11 14:43
Giada: 冷锅冷灶的就不上茶了。
谢谢,要不今晚别睡了
5 回复 Giada 2012-2-11 14:43
Cateye: 代我老公谢谢你,他也是狄迷,和你一样,他最喜欢的也是《大卫科波菲尔》,每年都要读上一回。
不谢不谢,你老公厉害。我英文版的还没来得及看呢。 我这里还有他其他的几部也来不及看。现在人再看这类经典要有耐心才行。
5 回复 方方头 2012-2-11 14:43
Giada: 还没坐够?下来吧?
对不起,沙发上睡着了
6 回复 Giada 2012-2-11 14:44
meistersinger: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great words!
yeah,经典语言,碰到过几个老美,都背下来了。
4 回复 Giada 2012-2-11 14:44
老太爷: 小时候,家里有一本“大卫.科波菲尔”。非常喜欢。读了无数遍。。。。。
我现在还有,中文英文版的都有,就是没时间看了。   
7 回复 Giada 2012-2-11 14:49
方方头: 很详尽的介绍。你可以去读书会开讲座了
不太明白既然说狄更斯全家进监狱,为什么他还在做工?他没进监狱?
其实,我差一点儿就写不下去放弃了,题目太大,不好写,越写越长。
这个到监狱里的事情说法比较不统一,我看过有的地方说,狄更斯是最大的男孩,所以晚上回监狱里白天做工。现在wikipeida上面说全家只有他一个人是住在外面,因为要去打工。所以我也不知道哪个是对的。
5 回复 Giada 2012-2-11 14:51
人间世之心斋: 读了最近时代周刊纪念狄更斯的文章。大意是他大概是第一个商业成功的通俗作家,至今有稳定的读者群。
是,他可能是开创杂志连载的第一位作家,他的小说一般是现在杂志上分期登的。但是,他的写作技巧非常好,连载后主线一点儿不乱,所以堪称大家。
6 回复 方方头 2012-2-11 14:52
Giada: 其实,我差一点儿就写不下去放弃了,题目太大,不好写,越写越长。
这个到监狱里的事情说法比较不统一,我看过有的地方说,狄更斯是最大的男孩,所以晚上 ...
也许wikipeida的说法更可信。如果是监狱里做工,为什么是他而不是父亲或其他成人家庭成员?不管哪种说法,你要自圆其说

你很会向自己挑战,不错
5 回复 卉樱果 2012-2-11 14:59
写的太好了。偶当年也读过他的几篇小说,从中了解了那个时期的英国/
4 回复 老太爷 2012-2-11 14:59
Giada: 我现在还有,中文英文版的都有,就是没时间看了。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哈哈哈哈。。。
6 回复 Giada 2012-2-11 15:01
方方头: 谢谢,要不今晚别睡了
你不喝茶也不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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