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还是不离?

作者:馨香一缕  于 2010-7-10 18:4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爱情婚姻|已有9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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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7 个评论)

回复 ahehe 2010-7-11 17:17
这个女人找的是借口.
回复 jannykwong 2010-7-11 18:04
东方邪: 国内法律不管用,没有任何强制性,谁凶谁狠谁有理。 说不让见孩子, 就不让见。 离婚拿孩子当筹码的太多了。 兄弟,你出国太久了。 哈哈哈
没有这样的事。婚姻法是保障没有得到小朋友抚养权一方的探视权的。如果探视权得不到行使,是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的。如果探视权经常得不到行使,一方是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改变抚养权的,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会支持改变抚养权的。
虽然公民守法的原则远没有西方公民强,但国内法律对公民的守法要求还是有强制性的保障。
回复 jannykwong 2010-7-11 18:05
德州龙: 离婚以后就别想再见女儿?国内的恶法是这样的吗?人权呢?
婚姻法是保障没有得到小朋友抚养权一方的探视权的。如果探视权得不到行使,是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的。如果探视权经常得不到行使,一方是可以另行起诉要求改变抚养权的,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会支持改变抚养权的。
虽然公民守法的原则远没有西方公民强,但国内法律对公民的守法要求还是有强制性的保障。
回复 jannykwong 2010-7-11 18:06
如果双方都已经没有了感情,就不要为了小朋友牵强在一起了,毕竟两人以后的幸福才是更重要的。
回复 jannykwong 2010-7-11 18:09
chocopina: 法律是干吗的。。谁有钱小孩子归谁啊。。
国内判抚养权归属是要权衡男女双方各方面的条件,究竟谁更适合抚养小朋友,对小朋友身心健康成长更有利等方面综合考虑作出判断的,不是谁更有钱就能取得抚养权的。不要听太多不懂法律的所谓民主人士在这里嚷嚷。
回复 jannykwong 2010-7-11 18:14
sinnertown: 如果那个老情人一定会娶她的话,离。女儿的事情,用钱差不多可以搞定。那个老公也不是什么好种,估计给钱可以搞定。如果离,前提是那个老情人会娶她,这个最重要
这种情况,如果女方有固定收入,有父母替她在她工作时间照顾小朋友,而女方愿意抚养小朋友的,那个小朋友多半会判个女的,你信不信?不是只看谁有钱的。如果父母其他条件在差不多的情况下,法官一般会考虑在尽可能维持原来小朋友生活环境的情况下作出判断的,而这方面,女方显然比男方有优势。
回复 chocopina 2010-7-11 19:41
法官不就是用钱买的么在国内
回复 GIULIA 2010-7-11 20:36
离定了!女儿的事会有办法,有钱就能搞定!
回复 人間的盒子 2010-7-11 21:15
离了,离了,女儿总是你的,看不看到有什么关系呀。
回复 世外闲人 2010-7-11 21:43
离不离就看心中对另一半还有没有爱,否则还是离了。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2:54
yulinw: 不好说啊~~~
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复杂了。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2:56
fanlaifuqu: 不离!如果丈夫能原谅她!
男人对她都不理不睬,冷落她、无视她了。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2:56
脑脑圆: 用天平称一称。。。。。。然后作出决定。
告诉我怎么称,我将转告她。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2:57
鱼的眼泪: 离,然后再尽力争取女儿.
会不会很难呢?因为女人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2:59
xqw63: 离,如果那个初恋真的娶她
不过,再婚后估计还得离
我给她的建议是:

离,之后要自立。不管是否最终跟这个初恋情人结合,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即自己得有能力养活自己。为将来做更多的考虑,毕竟快四十了。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3:00
平凡往事: 就是不离!
为什么呢?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3:00
德州龙: 离婚以后就别想再见女儿?国内的恶法是这样的吗?人权呢?
呵呵。。。

法律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是为什么还是有人不遵守呢?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3:01
笙箫难默: 这样的男人值得守吗?
爱情是没有的,只是俩人之间有个女儿,唯一的牵连罢了。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3:01
雨中独行: 离
我也是赞成离的。
回复 馨香一缕 2010-7-11 23:02
sinnertown: 如果那个老情人一定会娶她的话,离。女儿的事情,用钱差不多可以搞定。那个老公也不是什么好种,估计给钱可以搞定。如果离,前提是那个老情人会娶她,这个最重要
呵呵,,你很厉害啊。。一言中的。

至于最后会不会跟老情人结婚,我也不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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