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拿 请答疑
医学伦理咱不在行。 瞎掰几句。 死亡的定义俺也不清楚。
看到的文章是“打工女孩被撞重伤 离世后家属捐其全部器官” https://www.backchina.com/space-257383-do-blog-id-78801.html
虽然题目里说是“离世后”, 但是文中的内容却是里面的女孩还没有死,器官就给捐走了。
“14日下午,医生再次通知家属,还有两个小时,罗丽容的心脏就可能停止跳动了。在龙华医院重症监护室的门口,存放着一些捐献器官的倡议书。 在现场帮忙照顾罗家父母的一位亲戚看见了倡议书,就跟罗爸爸说了捐献的想法,没想到这位农民父亲竟然满口答应了,很快罗家人全部取得了共识:丽容生前那么有爱心,那么喜欢帮助别人,就让她在死的时候也能帮帮别人吧。罗丽容的全身器官,将会让一位心脏病患者、一位肝脏患者、两位尿毒症患者、两位角膜患者和最少一位烧伤患者受益。”
这个是有点困惑。
文中提到了脑死亡。 如果脑死亡是公认的死亡的话, 刚才看到微薄, 医生说“任何亲属无权捐献即将离世人的任何身体部分。我以为那些亲属粗暴侵犯了那个可怜女孩的基本权利。”
人如果死亡了的话, 那个基本权利可以保持多久呢? 基本权利都有哪些内容? 国内经常拆迁坟墓, 那个是不是侵犯了张三李四的太太太太爷爷的安息权利呢?
这些问题, 俺是不会去网上读文章的。 那位大拿写点普及的就可以了。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