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士发现了什么?

作者:总裁判  于 2016-7-20 03:4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70评论

关键词:北京博士, 法律, 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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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评评灌灌 2016-7-20 08:44
十路: 不一定非得打转,还有一种可能性是留在这里希望参与修改法律。 看出来了存在某些问题,也指出来了,下一步是如何想出比现有法律更公正的建议, 但目前作者提出来
哈,让我们抱着良好的期望,希望那样一些人能有积极的改变吧。我想,这个对有些人还是有难度,也许有些人会在未来有所进步,有可能。
我以为,二代会较为适应些的吧。

客观地讲,就北京博士这个具体人而言,我个人在某一点上市佩服得,那就是他对法律的关心。我就比较不关心,也许是年龄大的关系?也许是从小养成的做顺民的习惯所带来的惰性?当年,我在美国时,就没去想他所想的问题。
1 回复 十路 2016-7-20 08:48
评评灌灌: 哈,让我们抱着良好的期望,希望那样一些人能有积极的改变吧。我想,这个对有些人还是有难度,也许有些人会在未来有所进步,有可能。
我以为,二代会较为适应些
对,去关注法律自身的公正性是好事,我以前碰到这个具体问题也考虑过为什么系统要这样交叉监督,很有意思:
http://www.backchina.com/blog/277255/article-255565.html

当然,第一代移民在语言和教育上打好基础,所以通过思考更多的了解学习,同时指出具体问题,用不着去扩大和缩小,当学多了,看多了才会发现自己看到的是一个局部。美国民主制度最值得学习之处就是让学者发挥作用,让道理显明,让不同观点尽量发表,让最终的决策和修改遵守同样的规则和程序,不是听到一点批评就咔嚓。
2 回复 评评灌灌 2016-7-20 08:53
总裁判: 好像他那样的人不在少数,是的,正如此。
只要是华人团体集聚的地方,不管是推拿抓中药,打拳卖年画,还是舞龙舞狮子,做煎饼唱红歌,让他们说说美国,都是以骂
是有这样的现象。


也许那就是一种时髦,我就知道一个在加拿大华界有些名气的人物,几年前,在电视台上公开地大声颂毛,另外,是积极参与各项文化及涉及政治的活动,好像他没不感到自身的矛盾。
另外,好像不少(从中国)来的华人,在政见上沉默的比例也不少。。。。他们的多数未必认同上述名人的论调的吧。
2 回复 评评灌灌 2016-7-20 08:57
十路: 对,去关注法律自身的公正性是好事,我以前碰到这个具体问题也考虑过为什么系统要这样交叉监督,很有意思:
http://www.backchina.com/blog/277255/article-255
认同。

“美国民主制度最值得学习之处就是让学者发挥作用,让道理显明,让不同观点尽量发表,让最终的决策和修改遵守同样的规则和程序,不是听到一点批评就咔嚓。”

很关键的一段话!值得深思。
2 回复 法道济 2016-7-20 09:31
总裁判: 在写文章方面,喜欢搞大跃进,也不看看自身基础,却隔行跨山,直捣高精尖,结果丢脸连同北京老家一起丢完。
国人什么时候变成大忽悠,假话连篇,文不对题,和美国社会严谨务实毫不相干
1 回复 法道济 2016-7-20 09:33
舌尖上的世界: 看到过那篇文章,下一瞬间就把作者直接送到'我的忽略名单'里去了。

作者的逻辑让我联想到义和团。当年的义和团说电是坏的,说铁路是坏的,也是差不多的
   舌尖上的世界,应该为损尖上的世界
2 回复 8288 2016-7-20 09:46
和尚打伞
2 回复 总裁判 2016-7-20 10:05
法道济: 国人什么时候变成大忽悠,假话连篇,文不对题,和美国社会严谨务实毫不相干
很自信地瞎说。
1 回复 总裁判 2016-7-20 10:11
评评灌灌: 哈,让我们抱着良好的期望,希望那样一些人能有积极的改变吧。我想,这个对有些人还是有难度,也许有些人会在未来有所进步,有可能。
我以为,二代会较为适应些
这类人有错觉。好像爱因斯坦物理学离我们很远,不能随便议论,法学离我们很近,可以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其实学问都是一样的,外行内行一句话见分晓,所以这个所谓博士不在谈个人的观点,不属于批评,甚至连无知 也不是,而是在瞎说。他并没什么观点,只是将中共的愚民宣传重复一遍,再一遍,可是他在概念上搞混了,因为他一点不懂。
1 回复 daddiy 2016-7-20 12:39
楼主抓住的这个例子确实能够说明单个人在判断一件事的是非时是会被立场所左右,连美国人中最能够依法行事的大法官也不能例外。他由此得出美国人也不是那么依法办事有一定道理。只用其他的美国人依法办事的例子并不能完全否定他的推理。只是,他看出的这个问题美国先贤已经知道并且已有制度性的抑制方法,我相信等他深入了解美国社会之后会自己搞明白。
1 回复 美国的老王子 2016-7-20 14:19
总裁判: 而且他说是到了美国之后才发现,本来他以为美国最最最好,用了三个最形容自己。
多么拙劣的党宣!
那篇文章在哪里
1 回复 ryu 2016-7-20 14:59
总裁判: 以官大人为本,草民不是人,能生存就是硬道理了。
那人家也是Ⅰ本3神精地写进党章里去滴。
2 回复 ryu 2016-7-20 15:00
总裁判: 是的,镜内开花境外香,镜内开课留余地。
镜化缘。
1 回复 总裁判 2016-7-20 21:00
美国的老王子: 那篇文章在哪里
在被推荐的文章栏。
2 回复 LUG 2016-7-20 23:43
合乎逻辑的思路就是打道回府。
1 回复 总裁判 2016-7-20 23:50
LUG: 合乎逻辑的思路就是打道回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特别助理的肥缺位置正等着他呢。
1 回复 总裁判 2016-7-20 23:56
daddiy: 楼主抓住的这个例子确实能够说明单个人在判断一件事的是非时是会被立场所左右,连美国人中最能够依法行事的大法官也不能例外。他由此得出美国人也不是那么依法办
他当然自认为已经深入了解美国,至少在宣传上他让人相信,只有他世界上第一个发现美国有致命的法制问题的同时,给予了英美法系(普通法)以毁灭性的打击。
2 回复 tatataba 2016-7-21 01:32
总裁判: 在新推荐博文栏,他的空间里自称北京博士,所以,不小心丢了北京的脸。
西大是北大法律博士呀!高级黑?
2 回复 总裁判 2016-7-21 02:34
tatataba: 西大是北大法律博士呀!高级黑?
您说的是吸大吧,他不是北大的,他说他是人大的。
2 回复 评评灌灌 2016-7-21 05:08
总裁判: 这类人有错觉。好像爱因斯坦物理学离我们很远,不能随便议论,法学离我们很近,可以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其实学问都是一样的,外行内行一句话见分晓,所以这个所谓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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