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芭蕾舞女通奸的真相(上)

作者:总裁判  于 2017-1-12 04:1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73评论

关键词:芭蕾舞, 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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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73 个评论)

回复 ala 2017-1-14 10:32
他做宣传部长时间很短。汪芭蕾并不漂亮,是一个乡下妹子,比较能吃苦
1 回复 刘小雨 2017-1-18 01:34
够呛!
2 回复 胡戈 2017-2-10 01:42
潘维明是我的好朋友,希望博主不要无事生非去诋毁一个真正的改革派!
1 回复 胡戈 2017-2-10 01:44
此文我已收集 ,如果有必要将作为证据!
回复 胡戈 2017-2-10 01:45
法道济: 潘伟明继张炜之后任北大学生会主席,后继任团委书记(我想应该是接的李克强),能力较强,很活跃,曾以一当十,与混入校内流氓对峙,有胆有勇。后在胡耀邦-朱厚
谢谢实话实说!
1 回复 胡戈 2017-2-10 01:51
http://nysky.us/brotherpan.html
我的潘老哥
1 回复 胡戈 2017-2-10 01:52
http://nysky.us/panweimingphoto.html
潘维明先生摄影风采实录
回复 胡戈 2017-2-10 01:53
http://nysky.us/panweim.html
潘维明摄影风采实录2
2 回复 总裁判 2017-2-10 02:09
胡戈: http://nysky.us/brotherpan.html
我的潘老哥
有才,有品,只是被人抓到把柄。
2 回复 总裁判 2017-2-10 02:11
胡戈: 潘维明是我的好朋友,希望博主不要无事生非去诋毁一个真正的改革派!
看不懂么?与其与我对证,还不如把你的精力集中起来,准备哪一天,在中国成为法制国家的那一天,上诉最高法院,与原先的判决去对质。
1 回复 胡戈 2017-2-10 02:17
总裁判: 看不懂么?与其与我对证,还不如把你的精力集中起来,准备哪一天,在中国成为法制国家的那一天,上诉最高法院,与原先的判决去对质。
不用强词夺理,造谣证据我已保留
1 回复 总裁判 2017-2-10 02:23
胡戈: 不用强词夺理,造谣证据我已保留
既然你不愿意说道理,你保留起来有啥用,去气气你“大哥”?
回复 总裁判 2017-2-10 02:31
胡戈: http://nysky.us/panweimingphoto.html
潘维明先生摄影风采实录
欢迎你写一篇批驳我的文章,有关摄影艺术的事项永远居次,以什么为主你是知道的,就是以总裁判如何诋毁一个真正的改革派为主,以胡耀邦下台,以六四血腥镇压为背景。你写得我越差劲,越是把我写成坚决拥护党中央镇压六四暴乱的共党分子,我给你献花。
有能耐就来批我,快点,趁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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