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丽媛真是中国第一夫人,习近平不是中国国家主席
无论是“第一夫人”还是“国家主席”都不是中国的官职,而是俗称。“第一夫人”这个说法显然是借用了美国风俗,而“国家主席”这个称呼则是地道的中国特色。
说彭丽媛真是第一夫人,是说她的经历与风采有口皆碑。她不仅是亿万人民喜爱的民族歌唱家,而且还亲临前线灾区慰问。她还担当亲善大使,爱护艾滋病患者以及宣传戒烟。以真诚开怀的笑容亲近民众,得到广泛的称赞。彭丽媛不愧为中国第一夫人。
习近平于2013年3月当选国家主席,即国家元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的官职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这个法定官职名称由两部分组成,国号与职位。请注意,职位是“主席”而不是“国家主席”。
搜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官方网站,没有任何条文说“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简称。“国家主席”这个称呼只是约定俗成。也就是说,“国家主席”不是法定的官职名称,所谓的“国家主席”只不过是个俗称罢了。
如果说“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简称就应该是“中国主席”。虽是简称,但很完整。“中国主席”仍然由国号与职位两部分组成。
用“国家主席”这个俗称替代“中国主席”这个简称也未尝不可,毕竟“国家主席”这个称呼已经有一个甲子的历史了,而且“国家主席”这个职位的设立与恢复还曾经有着一段很强烈的历史背景。但是一定要注意用法,否则就会制造病句。
比如说,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俄罗斯。这种说法问题不大。如果加上“中国”,问题就大了。那就变成了“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俄罗斯”,是不折不扣的病句。因为,“国家主席”的意思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的“国家”已经是指中国了,没必要再加上“中国”。那岂不成了“中国中国主席”?
就如同常说的“某国驻华大使”或者“某国总统访华”,“华”就是中国。比如说,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用简约的方式说,俄国总统普京访华。没必要在“华”前面再加上“中国”,那岂不成了“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访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以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俄罗斯”是病句,“中国国家主席”是一种不正确的说法。
在国内平常情况下,直接说“习近平主席”就行了,没必要加上个“国家主席”。为什么要说“国家主席习近平”?是不是想强调习近平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而不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其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这种说法也很啰嗦。除了国务院,在全国各级政府里以及在全党各级组织里没有其他“总理”的职称。“总理”一职只在国务院里有,“总理”就已经表明“国务院”了。按照宪法第三章第三节第八十五条的说法,国务院就是中央人民政府。那为什么不说“中央人民政府总理”?因为总理就是政府首脑,没必要在“总理”前面再加上“政府”。说“李克强总理”就行了,没必要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简单一点说“李总理”就更好了。
在国内,习主席一般以党内身份视察各地。党内只有一个“总书记”,可以说“习总书记视察某地”。没必要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视察广东”,“总书记”就已经表明“中共中央”了。
如果是在早些年,可以用“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深入乡村视察”这种说法。这说明视察者是浙江省委书记,而不是正定县委书记。这要不说清楚,那就把书记的领导范围给搞差了。如果光说“习书记深入乡村视察”,不知道这位书记领导着一个多大的党组织。虽然都叫书记,可是县委书记跟省委书记的领导范围差距就大了。“省委书记深入乡村”就说得通。因为省会一般都是大都市,从大都市到偏远的乡村可以说“深入乡村”。而县委书记“深入乡村”这个说法就不太合适。那年头,正定县委书记的家大概就住在“深入的乡村”里。
所以,对国内,直接就说“习总书记”、“习主席”、“李总理”就可以了。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有点啰嗦了,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是病句了。
有关外事,可以用“中国主席习近平”这种说法,也可以用“中国总理李克强”这种说法。正式称呼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的官职就应该用全称。
可以用全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也可以用简称说“中国主席习近平”,还可以用俗称说“国家主席习近平”,但不可以乱称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般情况下,尽量使用简约的说法。比如说,中国主席习近平会见俄国总统普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