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在美国受伤后为什么需要一个监护人

作者:眼糖  于 2011-4-14 05:1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评论

某记者提出这样的问题:桑兰在美国受伤后,她的父母亲都赶到美国陪伴她,为什么还需要一个监护人?提问题的记者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什么可疑的内情,需要进一步揭发。

桑兰和她的父母亲不会讲英语,在美国人生地不熟,也没有钱,需要有人协助和支持。谢晓虹女士是当年《中国体操协会》副主席(早在桑兰受伤前就担任了),中国体操队在比赛后撤回中国,而桑兰需要留在美国继续治疗,由《协会》副主席谢晓虹负责桑兰的监护,显然顺理成章,也说明中国体操队并没有把桑兰撇下不管,而是委托专人承担了监护的工作。

桑兰一家三口,在纽约一住就是半年,监护人为了桑兰,出钱、出力、出地方给他们住,这些也都罢了,但是有一件事情倒是值得提一提:有人指责监护人把桑兰交给西医,耽误了桑兰的治疗,应该把她交给中医……当时为此事很起争议,有人开始施加政治压力,指责监护人“崇洋媚外”。为了此事,监护人和《中国体操协会》领导多次磋商桑兰的治疗方案,并没有理睬社会上的那些胡言乱语。监护人怕在“中医治疗”上有所耽误,还主动邀请了纽约的中医和当时正在纽约访问的国内名中医,开“会诊大会”,请主治西医向中医介绍桑兰的伤势病情,但是到会者除了拍胸脯自称有办法外,没有人能拿出像样的治疗方案。事后我们还带桑兰去试了其中的一家中医,也吃过国内某中医赠送的中药,甚至还请过“气功大师”(严新),什么效果都没有。

事过12年,现在又有人指责监护人耽误当年桑兰的索赔官司。如果当年有人提出这样建议,而被桑兰监护人所否决或压下,那么监护人可能有“耽误”的责任,奇怪的是,当年没有任何人提出这种建议,包括海明律师在内。既然桑兰父母没有提出要求索赔,当年所有热心支持和帮助过桑兰的人(包括法律顾问)也都无人提出这样的建议,何来“耽误”之说?这种说法,比当年说监护人“耽误”桑兰的治疗更加站不住脚。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1

支持
3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4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2 回复 联络员 2011-4-14 12:28
楼主,谢谢您的支持,此文宜归入“网络文摘”,另外,转贴请注明,谢谢
1 回复 眼糖 2011-4-17 23:58
联络员: 楼主,谢谢您的支持,此文宜归入“网络文摘”,另外,转贴请注明,谢谢
谢谢提醒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4 21:53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