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你幸福吗?.........

作者:夏山风  于 2011-6-11 14:4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53评论

最近由于桑兰案的热烈讨论而使有些村民们又重新关注了十几年前的贺梅案,看到有村民在问 贺绍强现在哪里,从事什么职业,对贺梅有没有尽到父责,这让我想起了大约一年多前我在世界周刊上读到的一篇关于贺梅案的跟踪报道,(我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自从我在世界日报上看到这件案子的报导以后,我就一直在关注着这件事), 报导上说自从案件结束后不久贺绍强就带着全家包括贺梅在内回了国,由于贺绍强夫妇经常吵架,最终导致两夫妻离了婚,贺找到了一份教书的工作,而三个小孩就跟着妈妈过,由于妈妈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所以一直是舅舅接济她们,而贺梅被送进了一所寄宿学校,一星期回家一次(父母好像在两个不同的城市生活),当记者找到贺梅的时候发现她一个人坐在床边,被其它女孩子们孤立着(可能跟她不太会讲中文有关),她告诉记者她很想回美国,很想念美国的“爸爸妈妈”,(而美国的爸妈自从她回国后时常寄卡片,糖果和巧克力给她),她说她无法融入现在的生活,特别是在学习上,在美国她是全“A”的学生,而现在不仅留了一级,也还是无法跟上学习,她觉得很无助。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为这个才十一二岁的女孩感到难过,如果没有这场官司,她应该像所有的花季女孩一样正无忧无虑的生活着,而如今她却承受的太多太重!从这件案子开始在报上披露以后,我跟所有的华人一样,一直在纠着心的关注着,甚至还大骂过“美国鬼子”如此霸道!当案件赢了之后我也像所有的华人一样高兴,觉得终于扬眉吐气了,但自从看完那篇跟踪报导以后我沉默了,因为这件案子使得两个原本友好的家庭不仅反目为仇,在经济上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养父母家庭为了这场官司打到破产,甚至变卖房产租房而住),而贺家最终也并没有给贺梅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生活(贺梅一直觉得在养父母家生活的更开心),而这个案件最终的“受害者”贺梅,我想在她幼小的心灵深处将永远留下这挥之不去的阴影,从报导之后又是一两年过去了,我衷心地希望贺梅能够尽快融入和适应现在的生活,希望有更多的人继续爱她,关心她,衷心地为你祈祷!加油!贺梅,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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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3 个评论)

1 回复 meistersinger 2011-6-11 15:21
不知道说什么好。贺梅父母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让她回美国。
1 回复 夏山风 2011-6-11 15:40
贺梅父母是无法再来美国居住的,(没有绿卡),如果再让美国的养父母领回她的话,这将是一个最疯刺的笑话!我想连岳东晓都不会答应的。
1 回复 fanlaifuqu 2011-6-11 18:24
当初就很同情那失去贺梅的美国养父母。
2 回复 rongrongrong 2011-6-11 19:58
  
1 回复 oneweek 2011-6-11 23:14
fanlaifuqu: 当初就很同情那失去贺梅的美国养父母。
可怜。 原来很阳光的小女孩, 以后要冤屈满怀(如果她能记住在那家的情况的话)
1 回复 nsa130 2011-6-11 23:33
我还看过一个电视台的追踪报道,心情绝对郁闷。他们回国不久就离婚,根本没有给贺梅一个充满爱的完整家庭。希望贺梅成人之后,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
1 回复 nancyzhang 2011-6-12 00:05
fanlaifuqu: 当初就很同情那失去贺梅的美国养父母。
同感,贺梅有美国公民身份,还有养父母的永远的爱,长大后不管在哪里好好做人,让自己幸福,有机会一定要报答养父母。
0 回复 newyorker92 2011-6-12 00:20
I feel sorry for her.  Her father is really a axxhole.  Why do you want so many kids if you cannot even take care of yourself?  It is always the quality VS quantiy.  That is my opinion.
2 回复 BL_518 2011-6-12 04:28
meistersinger: 不知道说什么好。贺梅父母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让她回美国。
也是我的想法~~~~~
1 回复 BL_518 2011-6-12 04:29
fanlaifuqu: 当初就很同情那失去贺梅的美国养父母。
Me too ~~~~~~~
1 回复 Cateye 2011-6-12 05:07
成人的幼稚和自私,毁了孩子的幸福。既然如此,何必当初。如果当初收养贺梅的是华人夫妇,不知那场官司还打的起来不?
1 回复 陈营 2011-6-12 05:46
天下本无事庸人常自扰。如果真的对孩子好,就不该让孩子没有亲生父母的关爱,养父母实在是抢夺别人孩子的强盗,与国内那些人贩子有一比。即便贺邵强不是中国人,我对这样的事情也是一样看法。让孩子不认亲生父母的人绝不是好东西。如今不少美国家庭有领养中国儿童,这些家庭有自己的协会,经常组织活动,我参加过几次,很感动的是那些美国人从中国领养的多是生身父母不明的孩子,但是他们却告诉孩子你们来自中国,不要忘记中国。至于贺邵强本人是否是个好父亲那是另外一件事。贺梅案的真正意义不是贺梅现在将来的生活如何,而是美国法律本身矛盾的争斗。
0 回复 在美一方 2011-6-12 06:37
法理无情,法不容情。根据法律,贺梅就该归生身父母的
2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06:57
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中国人死活认定贺梅在那个非亲生父母的白人家就一定幸福!
2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07:07
“养父母家庭为了这场官司打到破产,甚至变卖房产租房而住”
坦承说,那个养父母如果没有这个官司,他今天的房子也会被法拍了。那么多个孩子,靠一个有上顿没下顿的房产经纪的男人维持生计,日子过得也是紧巴巴的。你看看他家的那个社区就知道了,快沦为底特律了。
不要只看见有些白人很“疼”中国收养儿童。要是想到美国许多白人家庭家长连孩子吸大麻,酗酒,性乱伦,自暴自弃,打死我也不会把女孩子往人家家里送。
2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07:21
最关键的是贺梅案的胜利在美国法律上有效地维护了亲生父母和孩子的根本利益。我们不可以旁人无法量化的当下贺梅的“幸福”与否来否定贺梅和父母及其他未来可能有的其它千千万万孩子和亲生父母的法定权利的胜利。
1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07:24
meistersinger: 不知道说什么好。贺梅父母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让她回美国。
为什么?难道让贺梅离开亲生父母,独自回到美国,回到一个非亲生父母的家,就是幸福?
如果我比你家境“好”(说不定其实更坏),也会很爱你孩子,请问我来你家抢你的孩子,你愿不愿意?
1 回复 meistersinger 2011-6-12 07:48
你是为你自己想。没有人替贺梅想。贺梅亲生父母没有给她应有的爱。”贺梅一直觉得在养父母家生活的更开心“
抢这个词不合适。贺父母是先放弃贺梅的。
1 回复 夏山风 2011-6-12 08:49
海上花: 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中国人死活认定贺梅在那个非亲生父母的白人家就一定幸福!
贺梅一个人住在寄宿学校就是幸福,对吗?
1 回复 Rockbox 2011-6-12 09:10
陈营: 天下本无事庸人常自扰。如果真的对孩子好,就不该让孩子没有亲生父母的关爱,养父母实在是抢夺别人孩子的强盗,与国内那些人贩子有一比。即便贺邵强不是中国人, ...
你说的没错,但是我觉得造成这一切的恰恰是贺邵强自己。他犯了一个很多中国父母都可能会犯的错误,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没精力没时间的时候,就放在一边,等到想起来了,再去要回来。有没有从孩子的角度去考虑过问题?不要告诉我父母是没有办法,我看到的很多父母是自私的,以为了孩子的名义抛弃自己的孩子,然后以同样的借口要回来。父母再苦再难,也应该让孩子在一起,除非连自己也养不活,我想他们应该还不至于。无论贺梅能不能再回美国,贺邵强都已经是一个笑柄了,可惜的是他为了自己的名利和虚荣毁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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