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捐款的争论,咱也凑个热闹

作者:山外山  于 2011-8-22 08:4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30评论

本来就是在村里潜水,看个新闻趣事啥的,可最近铺天盖地的大字报,看得俺心惊肉跳的,慢慢也沉淀出自己的想法。
因为贺梅姐弟3人一次美国之行,又牵出了几年前的中美争夺抚养权的案子。对案子的细节,在这场捐款发起之前,知道的人可能并不多,包括俺自己,人们偶尔略过案情的大概,然后有了各自粗浅的认识:MAY之父,正反两方均认为其人渣,对于MAY之养父,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但是案子最终是MAY回到了生身父母身边,一家欢乐一家愁。具体案情有多曲折,中间有多少双方提供的什么样的呈堂证供,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但这恰恰是重点。

我开始也不知道太多细节,当村友天涯看客发起那篇博文的时候,俺也为之动容,觉得贝克不计前嫌,接待当初法庭上的冤家子女,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来的。当初为争取拿到MAY的抚养权,不惜砸下重金,导致破产,这虽然是强要人子女,但是从根本来说,他不是为经济利益而战,所以还是让俺觉得有些感动。但是知道了太多细节之后,这种感动让俺觉得很复杂,不是滋味。我不能确定我了解的都是真的,但是仔细想想,贝克对MAY的爱,的确是有些极端。对贝克的行为,俺有些许微词。
1.贺夫妇在孩子2个月起,就开始想收回孩子,为什么不给?
2.据说后来还阻止贺夫妇来探视孩子
3.不管怎样,贺夫妇对孩子没有虐待行为被发现,贝克为什么就不能把孩子还回去?如果真是孩子回去遭罪,你这样做大家都会支持,可是没有这样的把柄在你手上。
4.贝克为了留住MAY,采取了欺骗手段。这到底是怎样的爱?难道不是极端吗?
5.本来不至于走到这一步,不必法庭相见,可贝克非要硬拼,落得个人财两空。假如贝克你最后赢了,人财两空的就是贺夫妇。对于有爱的人来说,你愿意看到贺夫妇落得那样的下场吗?对于亲生母亲来讲,那会是怎样的揪心之痛?贺夫妇对你这样做,应该是不得已而为之,毕竟他们是亲父母,想要回自己的孩子而已,至于他们夫妻当初把孩子送出的行为,那是该其他人论道的。

不管怎样,对贝克此次对3个孩子的接待,我还是给予肯定,他应该是个不计前嫌,心中有爱的人,只是这爱有时过了头。

在不了解案子细节之前,俺也非常同意天涯看客老兄的提议,因为贝克为爱付出的代价。但是随着大家的激辩,俺开始有了头绪,相信很多人都有头绪了,支持捐款的人会削减很多。对于捐款的组织者,我觉得现在尤其为难。我觉得有些网友,在一开始的论调太高,太激烈了,给组织者来不及缓冲,没有下台阶的余地。比如胡涂涂村友一开始就持反对意见,但俺个人认为,其言语有些过激,让组织者听着很不舒服,自然不愿接受。谐和村友,对案情有细致了解,我也是从她那开始了解更多,思想转变。谐和村友博客里的信息对大家很有用,但是她的言语太激昂了,博客中的论调太冲,一股火药味,让人下不来台阶。redbud后来的博文,语气还好,但是来的晚了些。在俺看来,天涯看客老兄秉性善良,绝对是有感而发才有 那样的倡议,他对案情的解读,肯定知之不多。还有老地雷网友,肯定对案情了解也不全面,然后就有了感动,再而因为在生活中有同事总有慈善捐助为榜样,也想借此表达一下内心聚集很久的心情,俺相信老地雷也是个善人。解滨村友,虽然博文大多引起左右之争,但是俺也相信他的纯良。还有 那些跟随准备捐款的网友,一定也是纯良秉善,但一定也是对案情了解不多的人。

我在想,如果,如果当初了解案子细情的村友能私下给组织者一些信息和建议,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地步。依俺的判断,最后的捐款,不见得会很多,交给贝克,应该以怎样的名目?俺没有想的能力,敬请各位三思。开弓没有回头箭,那就尽量弄的完美一些。是代表中国人还是不代表中国人?比较纠结,要不把老外也扯到这捐款的队伍里来?

其实我也能明白,想捐款的人,只是想表达自己简单的心情,对贝克一家曾经给贺梅的爱表示一点感激和感谢。这似乎也无可厚非,只是这不是一个很恰当的时间,如果当初刚一结案的时候表示,也不失一种完美,但是现在毕竟已经时过境迁。而且,对于贝克为得到贺梅抚养权而采取的手段,俺真的是感到惊讶。我觉得案情中的过程应该是基本属实的,不然,贺夫妇打官司的过程中,不会得到教会的支持。教会对贝克的行为,一定也颇有微词。

以上为个人一点想法,如果得罪了哪些朋友,敬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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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0 个评论)

2 回复 五十仙 2011-8-22 09:33
很遗憾你有以下的评断:


1.賀夫婦在孩子2個月起,就開始想收回孩子,爲什麽不給?
2.據說後來還阻止賀夫婦來探視孩子
3.不管怎樣,賀夫婦對孩子沒有虐待行爲被發現,貝克爲什麽就不能把孩子還回去?如果真是孩子回去遭罪,你這樣做大家都會支持,可是沒有這樣的把柄在你手上。
4.貝克爲了留住MAY,采取了欺騙手段。這到底是怎樣的愛?難道不是極端嗎?
5.本來不至于走到這一步,不必法庭相見,可貝克非要硬拼,落得個人财兩空。假如貝克你最後赢了,人财兩空的就是賀夫婦。對于有愛的人來說,你願意看到賀夫婦落得那樣的下場嗎?對于親生母親來講,那會是怎樣的揪心之痛?賀夫婦對你這樣做,應該是不得已而爲之,畢竟他們是親父母,想要回自己的孩子而已,至于他們夫妻當初把孩子送出的行爲,那是該其他人論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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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梅案初期,我是支持贺绍强要回贺梅的。当时在新泽西州,为了了解贺梅案的进展,十分关注当时的《duoweishibao》。随着过程的了解,后来逐渐转变。
对于你的认识偏差,需要指出:
1,        贺夫妇并非在2个月之后要回孩子,而是在对方抚养3个月后,重新签一个无限期的转移监护权协议,实际上是在对方抚养贺梅5个月后,将抚养责任100%转移给了贝克夫妇。
2,        罗秦在探视贺梅的过程中,一些举动引起贝克家的不安,包括讲脏话,私自带走贺梅,超过探视时间却不走。就算你自己,做出拒绝探视的表态也是可能的;
3,        没有发现有虐待行为,但贺梅亲生父母在当时显然向贝克家表明了抚养贺梅的困难。也没有迹象表明在短期内有改善困难处境的现象。贺绍强自己承认了对贺梅是否亲生的怀疑,在出生3个星期,就亟不可待的送人,这不能成为证据吗?
4,        你说贝克家为了留住MAY采取了欺骗的手段,请提供证据。
5,        说“贝克非要硬拼”,这就是明显受到“谐和式谣言“的误导了。这里有个明显的事实:官司是贺家主动,贝克家被动应诉。而且在官司中途,贝克家已经做出和解和送还贺梅意愿,但贺绍强因某些原因(可能有移民利益,岳东晓布置战略等)拒绝和解,进一步控告庭审法官,致使贺梅在贝克家多呆几年。造成亲生父母“揪心之痛”,造成贺梅在养父母家呆上8年的罪过,不算在贺绍强头上,却算在贝克家,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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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五十仙 2011-8-22 09:38
不妨网上google贺绍强的教会,会发现那是个黑人教会。记得奥巴马在芝加哥的教会牧师对白人的愤怒言辞吗?黑人教会支持亚洲人向白人讨回孩子, 有可能有种族因素。
3 回复 山外山 2011-8-22 09:50
五十仙: 很遗憾你有以下的评断:


1.賀夫婦在孩子2個月起,就開始想收回孩子,爲什麽不給?
2.據說後來還阻止賀夫婦來探視孩子
3.不管怎樣,賀夫婦對孩子沒有虐待行爲 ...
俺确实是个了解不多的人,所知也不过是网友介绍。欢迎你知道真相的人探讨。
1,无限期转移监护权协议,无限期怎么理解?是随时可以要回还是说是终身?
2,罗之行为,确实有问题,但是应该不在绝对不可接受的范围。有点小疑问啊,罗讲脏话给孩子,是中文还是英文,那么小的孩子,罗有什么脏话可讲呢,在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罗的英文很流利吗,如果是中文脏话,贝克家会中文吗?我不是不相信你说的,确实是对这个细节有疑问。
3,怀疑非亲生,不能成为有虐待倾向的证据。但是人家后来又想往回要了,就说明亲生与否已经不是关键。毕竟还有个是亲妈。
4,我说的欺骗手段,也是从大家争论中了解到的,贝克说贺梅是墨西哥裔,我不知道这个是否属实
5,就算贺家是原告,也是贝克不放弃的缘故,所以俺理解为硬拼,或许理解不当,见谅。
6,在贝克家呆8年,俺理解为是被迫的,因为这场官司据说7年之久,如果有一方放弃,应该不是呆8年,也许只是1年,2年,也是是18年,就看案子最后的定论了。
谢谢你提供的信息,欢迎交流,不希望像其他帖子那样打打杀杀,漫骂攻击
2 回复 一树繁花 2011-8-22 09:55
说得合理,谐和  redbud  mgoo iamcaibird看问题还是很全面,分析得比较理性,不那么冲动,我相信他们多点。
3 回复 一树繁花 2011-8-22 09:57
因为乡里乡亲,不好意识掘你,很多网友都用马甲,
1 回复 xqw63 2011-8-22 09:57
1.贺夫妇在孩子2个月起,就开始想收回孩子,为什么不给?
这一点就错了,2个月后,贝克送回孩子,贺绍强夫妇不接收
4 回复 山外山 2011-8-22 10:02
xqw63: 1.贺夫妇在孩子2个月起,就开始想收回孩子,为什么不给?
这一点就错了,2个月后,贝克送回孩子,贺绍强夫妇不接收
是吗,看来俺解读有误,那官司7年之久应该是真的吧,那就是说孩子差不多1岁的时候就开始官司了,就是1岁的时候,俺脚着也应该给回去
3 回复 五十仙 2011-8-22 10:07
看看贺绍强是个怎样的人,有助你了解案情http://**/s/blog_4b4efe970100aor5.html

遗憾贝壳村屏蔽其他网站链接,请直接谷歌《齐晓军:我们是真正贺绍强案的受害者》
2 回复 xqw63 2011-8-22 10:09
山外山: 是吗,看来俺解读有误,那官司7年之久应该是真的吧,那就是说孩子差不多1岁的时候就开始官司了,就是1岁的时候,俺脚着也应该给回去
你把一把屎一把尿,养了一年的孩子轻易送人吗?
2 回复 山外山 2011-8-22 10:13
xqw63: 你把一把屎一把尿,养了一年的孩子轻易送人吗?
这是已经争论很久的问题,当初把孩子让人领养就说不过去,养了一年的孩子,谁都有感情,可是,还有其他的关系在里面,有一个是孩子毫无疑问的亲妈,亲妈想要回孩子,也应该替亲妈想想不是?你的感觉是俺赞同的,但是俺也有其他方面支持的。
3 回复 xqw63 2011-8-22 10:20
山外山: 这是已经争论很久的问题,当初把孩子让人领养就说不过去,养了一年的孩子,谁都有感情,可是,还有其他的关系在里面,有一个是孩子毫无疑问的亲妈,亲妈想要回孩 ...
贺绍强为什么让不懂英文的罗秦来签一个无限期转让监护权的文件呢?在美国,监护权可不是轻易可以转让的啊
3 回复 五十仙 2011-8-22 10:21
官司7年之久的责任不在贝克家,贺绍强的律师著有《李兆阳:贺梅案的反思》,说明责任在贺绍强一方
2 回复 山外山 2011-8-22 10:23
xqw63: 贺绍强为什么让不懂英文的罗秦来签一个无限期转让监护权的文件呢?在美国,监护权可不是轻易可以转让的啊
原来罗琴不懂英文啊
2 回复 xqw63 2011-8-22 10:25
山外山: 原来罗琴不懂英文啊
你仔细看看案例再发表议论不吃,其中的奥秘多了去了
3 回复 山外山 2011-8-22 10:29
xqw63: 你仔细看看案例再发表议论不吃,其中的奥秘多了去了
就是当时亲眼目睹这场官司的人,最后也会有两种立场,因为这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问题。俺只是借案子发表现在的看法,捐和不捐这两大阵营,该如果不起冲突,捐的大旗已经拉起,如何才能尽善尽美?
2 回复 xqw63 2011-8-22 10:31
山外山: 就是当时亲眼目睹这场官司的人,最后也会有两种立场,因为这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问题。俺只是借案子发表现在的看法,捐和不捐这两大阵营,该如果不起冲突,捐的大 ...
没关系,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力,咱希望您对案件了解透彻了,再做判断,这样比较容易说服人
1 回复 TCM 2011-8-22 10:38
3 回复 陈营 2011-8-22 10:46
五十仙: 很遗憾你有以下的评断:


1.賀夫婦在孩子2個月起,就開始想收回孩子,爲什麽不給?
2.據說後來還阻止賀夫婦來探視孩子
3.不管怎樣,賀夫婦對孩子沒有虐待行爲 ...
五十仙兄,难怪你知道的更详细,敢情当时你在那里。能否请教一下:“重新签一个无限期的转移监护权协议,”这个协议是否是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再者这个协议中是否明确有贺氏夫妇保留随时要回和美的权利的条款?谢谢。
3 回复 五十仙 2011-8-22 10:53
山外山: 俺确实是个了解不多的人,所知也不过是网友介绍。欢迎你知道真相的人探讨。
1,无限期转移监护权协议,无限期怎么理解?是随时可以要回还是说是终身?
2,罗之行 ...
回答你123
1,那个监护权转让协议,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当时贺绍强想在一定时间内要回孩子,对罗秦一定会详细交代签署协议需要注意的内容。据贝克家说,他们和贺家有口头协议,由贝克家抚养贺梅至成年;

2,罗秦对谁说脏话,不一定是对孩子说。但是在公众场合发飙,被警察逮捕,因精神不稳定而被法庭进行精神病测试,这些都有事实证据。

3,怀疑非亲生,是不能做为有虐待倾向的证据。
但扪心自问,有谁在孩子出生3个星期就送人?这对孩子是不是最大的虐待?

4,除了岳东晓有强烈暗示,贝克教贺梅认知自己的身份为墨西哥裔,有没有任何明显的证据证明贝克这样做?至于贺梅说,每个人都说我是墨西哥人,有没有可能是学校的学生,或是她的兄弟姐妹说的?
3 回复 torpedo1 2011-8-22 11:33
五十仙: 回答你123
1,那个监护权转让协议,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当时贺绍强想在一定时间内要回孩子,对罗秦一定会详细交代签署协议需要注意的内容。据贝克家说,他们和贺家 ...
亲生母亲因为贝克家的阻拦,不能探望自己的女儿,都快急疯了,这到底是贝克爱心的体现还是占有欲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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