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不被撞?--- 送给那些不愿意被撞的同学

作者:翰山随笔  于 2011-12-23 08:3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我的车车|已有6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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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3 个评论)

1 回复 cantaoli 2011-12-23 15:55
本末倒置!最重要的是不要撞别人。别人从后面撞上来·求之不得啦!
1 回复 城市达人 2011-12-23 15:59
这样的经验分享,肿么可以不给鲜花呢?
1 回复 cantaoli 2011-12-23 16:33
我一直创造条件让别人从后面撞我,发点小财,就是不成功,30年了!
1 回复 丹奇 2011-12-23 17:55
学习汗衫好榜样,回家举一反三去!
1 回复 翰山 2011-12-23 20:02
浅色: 开车慢慢吞吞根本不安全,极容易被人撞,反正我们家认识的开车墨迹的都被撞过。
所以最好还是随车流,要超速大家一起超。
这个是对的,但是还不够,还要保护后边。不然,大家一起超速,出了意外,就是集体追尾,像中国似的。中国人(包括国内外),大多数人还没有我文章中说的这种保护意识,因为车龄短。
1 回复 翰山 2011-12-23 20:04
hanfeng109: 新手是不要撞别人,老手是如何避免被人撞。 比如说不要呆在别人的盲点处开车, 人家看不到你, 一变线就撞了你了。虽说是对方的错, 但可以避免就应该避免。

如 ...
是,看得出,老兄是把好手。开车到最后,完全是凭意识,如果在那个盲点里,马上就有一种危险笼罩的感觉,想不躲开都不行。同样,后方有车,也是有威胁感。但这种意识是需要培养的。
1 回复 翰山 2011-12-23 20:06
xqw63: 有运动天赋的人,相对会开车,看来,汗衫的运动天赋很高啊
嗯,有关系。小脑是否发达。有人从来不开车,或开车就出事,和这个有关系。我开车,感觉和骑自行车没什么差别。和别人别车的游戏也做过,这都是从自行车学来的。
1 回复 翰山 2011-12-23 20:10
cantaoli: 我一直创造条件让别人从后面撞我,发点小财,就是不成功,30年了!
我一开始有辆旧车,到纽约就希望别人偷掉,一直不得逞! 后来,换了辆新车,Acura,不到一年,被人偷了,两天之后警察找到,你剩下一个shell(壳),幸亏有全保。
1 回复 翰山 2011-12-23 21:25
相食: 这篇是你少见的好文哈
欢迎你来。不过,这怎么是我少见的好文?我都没有用我的主ID发?我的那篇关于64的,才是真正的好文呢?    那篇文章会永垂不朽,人风云变幻,左派右派改变大王旗,那篇文章屹立不倒。
1 回复 翰山 2011-12-23 21:30
相食: “那么对于非常aggressive的车手,这方法可能作用有限,那么你要连续踩两次刹车,这个信号,和鸣笛一样,是对后面的车的警告,好的车手应该懂,会放慢速度的。如果还不行”,我就直接鸣笛了---如果我没在快车道上的话;如果我在快车道上的话,我就“换线,躲开”。
直接鸣笛就错了!      鸣笛有两个作用,一个是警告,那只有危险的情况下才能用,比如你开着开着车,突然63嫂的车要从前面加进来,速度还挺慢,不鸣笛就撞上了。你显然不是这种危险情况。鸣笛的第二个作用是骂人,可是你鸣笛后,最先有反应的是前面的车和周围的车,后面的车不会认为你是在跟它对话滴?!

所以,对后面的车,直接鸣笛无效!
1 回复 tanghan 2011-12-23 22:09
不敢苟同。我们这儿去年开始开车禁止打电话,而且2000年我在英国时人家就禁止开车打电话了,美国早晚也要禁;我开车最讨厌前面司机没事儿踩刹车,估计很多人也讨厌;频繁换线是车祸易发原因之一,据说很多日本司机认准一条线一直开到底的,所以东京那末挤车祸不多。

总之:你这或许是在道路宽阔的美国经验,在其他地方不适用,甚至在曼哈顿或者洛杉矶旧金山也未必适用。
1 回复 hanfeng109 2011-12-23 22:12
相食: 说得很好!
节日快乐!
1 回复 hanfeng109 2011-12-23 22:30
翰山: 是,看得出,老兄是把好手。开车到最后,完全是凭意识,如果在那个盲点里,马上就有一种危险笼罩的感觉,想不躲开都不行。同样,后方有车,也是有威胁感。但这种 ...
后面的车逼得太近要看情况。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的快车道上,那是人家对你不满。那个车道是用来超车的。超完车就应该回到普通车道。如果已经在普通车道了,那么在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加点速,甩开他, 如果前面有车不允许, 那么在安全的情况下,换道躲开他。轻踩刹车警示应该最后不得已再用。因为车距已经很近,再减速如意造成追尾。

很多情况是发生在高速公路的快车道上,那是你自己的责任。不应该在此道不超车而长时间开。后面的车无法超车,10辆有8辆会用近距离方式逼你让开。
1 回复 相食 2011-12-23 23:01
翰山: 直接鸣笛就错了!          鸣笛有两个作用,一个是警告,那只有危险的情况下才能用,比如你开着开着车,突然63嫂的车要从前面加进来,速度还挺慢,不鸣笛就撞 ...
发现你读别人帖子经常很不仔细 ,我是照搬了你的原话后,接上去的。是说“连续踩两次刹车”后“还不行”,后车还是紧盯的情况下,“我就直接鸣笛了”,而且是“如果我没在快车道上的话”。

经过“连续踩两次刹车”对话后再鸣笛,我还没发现有“后面的车不会认为你是在跟它对话滴?!”
1 回复 shen fuen 2011-12-23 23:24
心诚好文! It's called defensive driving~~
1 回复 徐福男儿 2011-12-23 23:28
谢谢翰山兄分享经验!
1 回复 cantaoli 2011-12-23 23:46
不好!等于开斗气车。我在洛杉矶高超公路,亲眼见过两部车快速超过,后面一部突然插入前车再急刹,想引起撞车,后车狼狈闪开躲避。如此重复多次。我只好急减速在后远远瞪着。这就是你教人在别人前急刹后果。新闻报导,有两夫妇如此开车,惹怒后车冲上来就是一枪,击中开车丈夫。还有在国内广东山区只有单线,前面手扶拖拉机就是不让后面巴士,一气之下,巴士司机将乘客全部下车,独自一人开足马力追上去,两车飞下山谷粉身碎骨。
1 回复 翰山 2011-12-23 23:53
tanghan: 不敢苟同。我们这儿去年开始开车禁止打电话,而且2000年我在英国时人家就禁止开车打电话了,美国早晚也要禁;我开车最讨厌前面司机没事儿踩刹车,估计很多人也讨 ...
你说的对,美国也禁止开车打电话,早就禁了,只是不同的州不同罢了。我也同意“司机没事儿踩刹车,频繁换线是车祸易发原因之一”,“估计很多人也讨厌”,这是一个 度 的问题。尤其是那个“频繁换线”的,而且打着灯,从最里换到中间,再到最外,然后再回来,这种人对众开车者威胁很大,经验证明,过了半小时,看到前面警察同志与之谈心的,正是这位仁兄。切莫如此!

有一点有点不同意,你非得把我的“普世”法则,说成是地方的,嗯,嗯,我在东京开车,没有觉得有什么与美国不同,当然,道路的感觉和加拿大,和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城市想像,不像美国那么宽敞。不过能和美国比的,只有中国一家。我在北京开车,也是用同样原则。
1 回复 翰山 2011-12-23 23:57
hanfeng109: 后面的车逼得太近要看情况。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的快车道上,那是人家对你不满。那个车道是用来超车的。超完车就应该回到普通车道。如果已经在普通车道了,那么在允 ...
你看文章,我就是经常逼人家让路的。这里讲的是另一面,如何防御。不过我自己开车车速快,通常不在被别人跟和威胁的状态下。这种方法的应用,是很少的,但是确实在用。
1 回复 cantaoli 2011-12-23 23:57
所以,如果后车是象你一样书生,当然没问题。若是黑社会帮派,会追上来送你一枪。有钱哥儿公子会加速撞残你。我现在都是快速开走,或停在路肩,或下Free Way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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