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嫖娼我付钱(二)

作者:刘小雨  于 2015-2-6 05:3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小错不断|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134评论

九十年代初中国开始流行起K歌,然后各种各样的KTV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随着KTV档次越来越豪华,里面的服务项目也越来越偏离K歌本身。于是个别KTV慢慢的转型成夜总会的模式,里面越来越多明目张胆出现的小姐公主等等,从一开始的陪唱歌,陪喝酒,到最后的陪睡觉,陪着出台性交易等等。

那时候我家乡最豪华的KTV股东是我的好友,据我所知道的,在最热闹的时候里面的小姐达到好几百,南北佳丽,肥环瘦燕各种风情都有。也许因为我是女性,所以看看也就罢了,不是特别的好奇。但是对于大多数的男人这里无意是天堂般的存在。我也见过好多企业隔三差五的出入其中,甚至把很多的商务招待最后一站都设在这里。甚至我也常常看到一些政府官员也会应邀出现在这里,接受某些人的盛情款待。

见怪不怪以后,倒是从没想过要站在所谓的道德制高点上去谴责什么。因为觉得一种社会现象出现,不管好还是坏,必定是因为当下的社会环境和土壤需要这样的一种现象。更重要的是一直以为这里发生的事情离我的生活很遥远。

这件事情发生在2000年的年底,那时候所谓的KTV已经完全变成夜总会,里面的消费也到了一个可怕的高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某天深夜一点多,我还在自己的书房里和年终总结奋斗。很突兀的就接到了好友的电话,开始是支支吾吾的问我是不是知道国内有个叫xxx知名画家,他说的那个名字对于我来说太熟悉了,差不多可以说是我的导师,他画的风格也一直是我所喜欢的。我好友在我肯定了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以后,就问我他画市场价位是多少。问到这我就开始好奇,我这好友虽然算不上文盲,但是对于艺术向来是一窍不通的,今天半夜三更打电话来咨询这样的问题,实在蹊跷。

于是我就刨根究底的问下去,他才告诉我,今天他这里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据说就是我所认识的那位画家,他们在包厢里面玩了将近四个多小时,叫了五个小姐进去,喝了不少洋酒,最后结账的时候居然钱不够付账,于是那位画家准备把两张画抵押在这里。

我的妈呀!两个男人就算是左拥右抱也不需要叫五个小姐吧!就算是精虫上脑,荷尔蒙回光返照,也经不住闹腾四个多小时吧!我又问好友,那两张画是什么样的,虽然他说不清楚,但是在他七七八八的说明下我很快明白,那两张画,就是他曾经参加全国画展的系列画中比较重要的两张。

妈的,此等状况下,让我忍不住想要骂娘,斯文扫地这些词就不说了,主要是这事情太令人对某些事情和人产生摧毁性的毁灭感了。

放下电话后,心里面就有种特别憋闷的感觉,说不清楚是愤怒还是恨懑,总觉得应该做点事情发泄心中的这股郁闷。于是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拿起电话就给这位画家打电话,也不准备绕圈圈,直接开门见山告诉他,我知道了他嫖娼不够钱,准备给他垫付剩下来的一万多块钱,但是我要他把抵押在那里的两张画转让给我。

事情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奇怪,那位我原先尊重有加的画家,不但毫无羞愧的一口答应,而且还让我帮着保密,不要告诉师母,最后还是我灰溜溜的又给好友打电话,让他把这笔钱划到我的帐上。

经过此事以后,我再也没有踏足过这位老师家一步,不管是面对这位老师还是他的爱人,我都觉得别扭,也是因为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明白了一句话——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后记:没想到就是这样一篇小博文居然迎来了不知道该怎么回帖的跟帖,我就在这里统一回复了。

1.关于文中所写画家,只能作为个案。我写也只是从我个人角度出发的真实感受。

我所愤怒的,不是我所尊重的老师去嫖娼,而是因为他对自己作品的不爱惜,这有违他一直在课堂上对我们的教育。

这里我想引用懒猫博友的一段话,这段话就是我想说的——都说,艺术家把自己的作品视为自己的孩子般珍爱。那么这位知名画家拿自己获奖作品抵押KTV找小姐的费用,这样对待自己孩子的父母,难道还不够奇葩?觉得是很可以理解的事情?

2.可能很多博友觉得我趁火打劫,把老师创作的作品昧下来。本来这件事情压根不用单独拎出来说明,因为只要是圈子里面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这两张画我压根就没经手,直接让老板还给他了。给老师打这样的电话,纯粹就是想让他难堪,可是实际上,最后闹心的还是自己。

3.题图照片并不是画家本人,只是那种场所的几张照片而已。关于这样的地方,我想如果还有人坚持只是纯粹唱歌的地方,那也只能这样认为了。一直知道男人和女人看一件事情的角度会不同,但是我没想到会这样的不同。

4.感谢那些维护我的朋友,也对那些看了博文感到不痛快的博友说声抱歉,本文纯属个人观点和个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只能抱歉。


 

 

发表评论 评论 (134 个评论)

8 回复 总裁判 2015-2-6 05:47
先坐上再说。
7 回复 徐福男儿 2015-2-6 05:51
学问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远是成正比的啊!
7 回复 刘小雨 2015-2-6 05:52
总裁判: 先坐上再说。
哇哦,看到您真的真的好开心,都许久未见到您了,再不出现,我都准备发帖寻人了(*^__^*) 嘻嘻……
8 回复 刘小雨 2015-2-6 05:53
徐福男儿: 学问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远是成正比的啊!
是呀,总是要经过一些人才明白这个道理。那时候以为作品是比生命还珍贵的东西,没想到有一天曾经这样教育过我的人会拿着作品去抵押嫖资。
8 回复 总裁判 2015-2-6 05:54
刘小雨: 哇哦,看到您真的真的好开心,都许久未见到您了,再不出现,我都准备发帖寻人了(*^__^*) 嘻嘻……
不会寻到我就帮我付,那个付,付——钱吧?
8 回复 刘小雨 2015-2-6 05:59
总裁判: 不会寻到我就帮我付,那个付,付——钱吧?
您老怎么会 ~~~~~
8 回复 fanlaifuqu 2015-2-6 06:01
再体谅也恶心了!
8 回复 來美六十年 2015-2-6 06:09
徐福男儿: 学问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远是成正比的啊!
多數是反比的
7 回复 总裁判 2015-2-6 06:11
刘小雨: 您老怎么会 ~~~~~
这句话可是极为损人的,一是联系到付那个费;二是讲我老不中用。
关于第一个应该向我赔礼的问题,我来说一句,您不是专门帮人家付那个钱的吧?而我看中您的,是您有能力付得出、付得起钱,我万一有事可找您呀。我主张的重点是付钱。
关于第二个应该向我道歉的问题,网友们可能会质疑,您怎么知道我老?当然这不属于可以不可以试试的问题,至少您说话没根据,或者把您了解的属个人隐私的内容都公开了。
7 回复 小皮狗 2015-2-6 06:14
小雨做得好,领悟得也对。喜欢看你的博文。
8 回复 解滨 2015-2-6 06:14
中华淫民共喝国,哈哈!
7 回复 sissycampbell 2015-2-6 06:16
徐福君:“ 学问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远是成正比的啊!”非常贴切。有学问的人品坏。更可怕!
7 回复 总裁判 2015-2-6 06:21
徐福男儿: 学问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远是成正比的啊!
历史上曾有把妓女赎出来的行为,此类人品怎么样?
8 回复 总裁判 2015-2-6 06:22
解滨: 中华淫民共喝国,哈哈!
记得是主席在天安门楼上的原声,确实如此。
8 回复 trunkzhao 2015-2-6 06:25
艺术家嫖娼,尤其是自费嫖娼,我是坚决支持的。贝多芬梅毒之后写出欢乐颂,梵高画了割耳朵。没有嫖客妓女就没有艺术,是吧。
9 回复 九月.豆 2015-2-6 06:34
Your writing is as always, nice!
The photos, though, disgusting ...
7 回复 秋收冬藏 2015-2-6 07:12
trunkzhao: 艺术家嫖娼,尤其是自费嫖娼,我是坚决支持的。贝多芬梅毒之后写出欢乐颂,梵高画了割耳朵。没有嫖客妓女就没有艺术,是吧。
真损。
9 回复 茶闲话 2015-2-6 09:17
徐福男儿: 学问本事和人品,不一定永远是成正比的啊!
对极了
8 回复 az31 2015-2-6 09:28
这位大姐您写的是小说吧,挺逗人的。

要是真事情,去KTV唱歌请几个姑娘驻唱就是嫖娼啦?这可不是您第一篇里被警察逮到啊。就算是,他嫖娼您付钱,可是人家把画抵押给您了?那画值钱不?

要是真事情,您虽然没说出那人的名字,但给观众留下了无限的遐想,对广大艺术工作者造成了不可低估的伤害啊!认识您的都要去猜那人是谁了

如果是小说,建议您再编辑编辑此文!
9 回复 夺标 2015-2-6 09:31
不会是WEN老师吧?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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